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6日電 16日,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微信号消息,該院對一起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争行為,并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
“New Balance”和“NEW BARLUN”兩個品牌,讓許多消費者感慨“傻傻分不清”,除了讀音相似,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兩家運動鞋的兩側都使用了僅存在細微差别的大寫字母“N”。為此,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百倫公司)以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紐巴倫公司)、趙城鵬構成不正當競争為由訴至法院,索賠3000萬元。
來源: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微信号
争議:運動鞋上都有N字母标識起糾紛
原告訴稱,新平衡體育運動公司是美國著名的運動制品生産商,其擁有的“New Balance”品牌運動鞋在中國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該公司先後在我國商标局注冊了“New Balance”“NB”“N”字母等系列商标。
左圖為“New balance”運功鞋鞋兩側N字母裝潢,右圖為紐巴倫運動鞋鞋兩側“斜杠N”裝潢
來源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微信号
經授權,原告在中國非獨占使用上述系列商标以及“New Balance”運動鞋特有包裝裝潢等進行經營活動,且有權單獨對相關侵權行為及不正當競争行為提起訴訟。原告認為,紐巴倫公司大量生産、銷售兩側印有“斜杠N标識”的運動鞋,侵犯了新平衡體育運動公司上述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被告持續實施不正當競争行為,導緻原告産品評價降低,商譽貶損,給原告帶來巨大損失。趙城鵬通過經營的店鋪對外銷售相關商品,亦應承擔民事責任。
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兩被告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為、公開聲明消除影響,紐巴倫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3000萬元,趙城鵬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50萬元且紐巴倫公司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被告:有權在核準商品類别上使用注冊商标
庭審中,紐巴倫公司辯稱,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紐巴倫公司作為第997335号、第4236766号等斜杠N字母注冊商标的所有人,依法享有在核準商品類别上使用注冊商标的權利,且上述商标現均為合法有效商标,應當依法得到保護。故其在運動鞋上使用注冊商标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争。
左圖為原告第5942394号注冊商标,右圖為被告第4236766号注冊商标
來源: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微信号
此外,原告鞋兩側N字母裝潢已于2010年注冊為第5942394号注冊商标。現原告仍以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為由,依據《反不正當競争法》主張紐巴倫公司使用自身系列注冊商标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争,缺乏請求權基礎。
趙城鵬則辯稱,其店鋪商品全部通過正規進貨渠道從紐巴倫公司購進,不構成對原告的侵害,原告訴請的50萬元賠償額也沒有法律依據。目前,其經營的店鋪已停業并注銷。
法院:注冊商标不得侵害他人在先權益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作為各自裝潢中最主要、最顯著的部分,原告、被告使用的兩個N标識均是大寫英文字母N的視覺效果。在隔離比對的情況下,特别是鞋類商品作為大衆消費品,消費者通常施以一般的注意力,兩個标識在要素構成、視覺效果方面區别并不明顯,其細微差别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二者構成近似。
除停止不正當競争行為、消除影響外,紐巴倫公司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實際損失及紐巴倫公司獲利數額均不能确定,但現有證據證明原告的損失超過了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500萬元,法院綜合原告鞋兩側N字母裝潢知名度較高以及被告不正當競争行為時間較長、範圍較廣、主觀過錯較為明顯等因素,酌情确定賠償數額為1000萬元,并對80萬元維權合理開支予以全額支持。
此外,無證據證明趙城鵬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主觀過錯,且其店鋪已停止營業并注銷。原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缺乏法律基礎也無現實必要,故對于趙城鵬的全部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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