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熔噴布、無紡布等口罩原材料供不應求,引發價格波動是正常的市場反應,在合理的範圍内上浮價格是被允許的。
但是,個别不法商家趁機哄擡防疫物資價格,這種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案情回顧
根據舉報線索,經查台州市路橋某工藝有限公司是一家無紡布生産企業,主要生産工藝品用無紡布。
今年3月份複工後開始生産口罩用無紡布。該公司在生産無紡布原材料聚丙烯進貨價格無明顯變化的情況下,擅自将原銷售價格為1.3萬元/噸口罩用無紡布,先後分三次提價到4.8萬元/噸、8萬元/噸、11萬元/噸的價格售出,已經超過不同時期銷售同種商品的實際交易進銷差價率,涉嫌哄擡物價。
路橋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從重頂格處罰的指示,予以嚴厲處罰。
下一步,路橋區市場監管局将進一步加大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力度,對疫情防控期間哄擡價格、發“疫情财”的違法行為,将依法嚴從快從重查處,全力維護市場秩序。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有違法線索,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原标題:《1.3萬提價到11萬,路橋查獲全市首例無紡布哄擡價格案》,編輯: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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