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後,除了關心孩子的學習狀況,還操心另外一點,希望孩子在學校不會受到别人的欺負、欺淩,不會遭遇校園霸淩。
又現“校園霸淩”事件近日,河南一位少年卻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他被幾個男孩子拳打、腳踹、扇耳光進行圍,僅僅1分鐘的時間裡,被扇了13個耳光,揣了11腳,頭部被多次擊打,最後被一腳踢飛。
這幾個霸淩者還有威脅道:“下次拿電棍揍你”,氣焰極其嚣張,下手也較狠。同時,還有一名同夥負責拍視頻。
對于這則校園霸淩事件,當地作出官方回應:警方已介入調查。
從視頻中看,霸淩者和被霸淩的少年都是學生模樣,少年的年齡看上去比對方要小一些。
這幾個 霸淩者不僅是以大欺小,而且至少有四五個人,已經涉嫌團夥作案。
根據我國《刑法》第26條中的規定,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團夥。
對于團夥犯罪,法律會加重處罰。
不過,這其中有一個較為關鍵的條件,即 這幾個霸淩者的年齡是否達到了承擔刑事責任、接受刑事處罰的年齡。
這就涉及到了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針對校園霸淩事件,近些年,網友們不斷呼籲降低形式之年齡。
河南的這個校園霸淩世界出現後,網友們再次呼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但網友們說了不算。
法學專家:校園霸淩不具普遍性,不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目前,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14周歲是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接受刑事處罰的法定年齡界限。
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屬于法學專家商定的範疇。
早在2016年, 上海就舉行了“少年司法改革與法律體系完整”研讨會,會上就專門研讨了“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多位法學專家表示:“不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其中,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楊教授表示:“目前,我國沒有對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做系統的統計,并不知道具體的數量。隻是看到幾個極端的案例,不能單純的以偏概全”。
楊教授還估計:“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并沒有存在普遍的情況,沒有達到需要立法的高度”。因此,他建議盡量保守起見。
是否降低刑責任年齡,涉及到法律條款的調整,需要全面、綜合考量。
龍族看法:有必要适當降低刑事責任年齡
1、從上海舉行的研讨會來看,各位法學專家并沒有進行過深入的調查統計,對于校園霸淩的實際狀況也并不了解,隻是停留在紙上談兵的層面上。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法律條款的制定原本是非常嚴謹的事情,因為這涉及到每一個公民。法學專家怎麼可以僅僅根據自己的“估計”去決定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未免太過不嚴謹。
由于 法學專家對于校園霸淩的狀況也知之甚少,那麼,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就不适合僅僅依靠法學專家說了算,還需要征求民衆的意見,進行綜合考量。
2、近些年,不管是網絡上還是其他各類媒體上,經常會看到關于校園霸淩事件的報道,令網友們極為憤怒,讓家長們較為擔憂。
這些還隻是被報道、曝光出來的,有些被霸淩的孩子由于受到霸淩者的威脅等因素,不敢告訴老師和家長。還有一些并未見著于媒體。屬于此類狀況的校園霸淩事件有多少,相信遠比被報道出來的數量要多的多。
為什麼校園霸淩事件會屢禁不止,其中一個最關鍵的因素就是“霸淩者受不到應有的法律懲處”,隻是以教育的方式進行勸阻,但收效甚微。
法律懲處是約束人言行最有效的方式,因此,針對校園霸淩現象,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很有必要。
小結:
法律的宗旨并不僅僅是懲罰罪犯,更重要的是為了預防犯罪。
所以,不能将“校園霸淩現象是否具備普遍性”作為“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前提條件。
等到校園霸陵現象遍地開花的時候,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就晚了。
為了防患于未然,有必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以構建更加安全的校園,更加和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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