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當下最火的吉祥物是什麼,莫過于當下一個難求的“冰墩墩”,甚至有人将冰墩墩炒到了2000元一個依舊有人購買,可見群衆對它的喜愛。
既然一墩難求,于是廣大群衆就自己動手開始做冰墩墩了,有人做冰墩墩湯圓、冰墩墩毛線娃娃、甚至還有人做了橘墩墩。不少商家也趁機推出了冰墩墩産品。不過,墩墩雖好,不要侵權哦。
2月11日下午,浙江省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招寶山所在巡查時發現,招寶山街道有一家蛋糕店正在售賣一款造型為冰墩墩的蛋糕。經過現場調查核實,該蛋糕店做的這款冰墩墩的蛋糕并沒有取得奧林匹克标志相關授權,依據《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執法人員責令蛋糕店立即下架、停止銷售該款蛋糕,并迅速對此立案。
此報道一出,網友對此議論紛紛,支持的和反對的人數基本對半開。
支持的網友表示:“國家要發展,必須崇尚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
反對的網友則調侃到:“蛋糕店的海綿寶寶,哆啦A夢的卡通蛋糕也是侵權”“捏面人、糖畫、理發師、雕刻師、糕點師不是都要被立案調查”“應酌情,沒有全網的刷屏,哪來冰墩墩的爆紅”。
這裡閱文君跟大家解釋一下,“冰墩墩”的卡通形象已經形成著作權,受到法律保護,未經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标志,将面臨一定金額的行政處罰。如果隻是單純出于個人對“冰墩墩”的喜愛,自己以欣賞為目的制作“冰墩墩”的話,是不涉及對于“冰墩墩”形象的侵權,但如果是把自制的“冰墩墩”用于銷售盈利,則屬于侵權行為。
對此,各位小夥伴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下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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