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一個問題一直困擾小樂,今天就要拿出來自己的見解,問題就是:為什麼伴郎伴娘必須是單身未婚人士?結過婚的就不能做伴娘伴郎了嗎?
這個伴郎伴娘從字面意義上來看,就是陪伴在新郎新娘身邊的人!并沒有任何約束必須是未婚才可做的道理。
在西方婚禮上伴郎,伴娘就是陪伴新人的人,因此在西式婚禮當中伴郎,伴娘可以是已婚人士。
但是從我們國内開始說,可能會有地方的風俗差異!但是是什麼地方的風俗差異,能影響到全國呢?
小樂為了研究這個事情,把多少事情都研究了!
沒啥急事的就往下看!
現在的伴郎伴娘,在我國解放前(請原諒我把解放前=古時候劃上了等号!)就有!
之前的伴郎會分為一個主伴,其餘的次伴,次伴叫“男傧相”;
伴娘也一樣,一個主伴娘,其餘的叫“女傧相”
小樂查閱了百科,這古時候的伴郎和現在的伴郎基本上工作内容是一樣的!
男傧相:
男傧相是除主伴郎之外的伴郎。舊指婚禮中陪伴新郎的男子和陪伴新娘的女子。
這其中也沒有說必須是由未婚人士才可任職吧!
所以到這裡,其實我個人分析,這伴郎伴娘,是可以有已婚的參與的!
而且現在朋友都在全國各地的不在少數,晚婚的也不在少數,我是兄弟中最後一個結婚的!所以這事我必須整明白!我到哪找那麼多未婚的伴郎去!
而且,我感受到了這個根本原因,我說出來可能大家都明白了:抛繡球(現在婚禮用手捧花代替繡球)
不管中式還是西式,都有抛繡球的環節,為自己的伴郎伴娘将自己的這一份幸福傳遞下去!
但是總不能讓一個已婚人士去接繡球吧,這不敢喜事鬧出個杯具了!回去一頓電炮飛腳的!
說到這能想通了嗎?有繡球這個環節,所以這伴郎伴娘就籬笆院變菜地了,幹脆統統用未婚人士吧!
所以,今天我小樂的結論就是:其實并沒有什麼習俗說伴郎伴娘一定要未婚才行!
有自己見解的歡迎在下方留言哦!接受批評,但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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