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中科院停用中國知網數據庫”的新聞引發熱議。網傳郵件截圖顯示,中國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發布通知稱,同方知網技術有限公司(CNKI數據庫出版商)暫停了中科院對CNKI數據庫的使用權限。還稱,CNKI數據庫在多輪談判後依然堅持“近千萬”的續訂費用,其給出的部分條件“相當苛刻”。
知網因為高昂訂購費與高校科研院所出現摩擦,已經不是第一次。本應是“實現全社會知識資源傳播共享與增值利用為目标”的信息化建設項目,本應是傳播知識的學術服務平台,為何一再受到高校科研單位指責?根本原因在于,知網現行的運營方式已經背離了應有的初衷使命,嚴重阻礙了知識資源的運用傳播和分享。
作為一家商業公司,追求合理的利潤無可厚非。但作為事實上“某一領域”的市場支配者,卻忘卻應該秉持的公共職能和公益屬性,頻繁漲價和推出“苛刻”的續訂條件,是涉嫌壟斷,是惡意利用知識産權保護謀取非法利益,越過了法律的邊界,既不利于社會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也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公共利益。
類似的事件還有不少,例如沸沸揚揚的“潼關肉夾馍”“逍遙鎮胡辣湯”等等,都脫不開相似的手段手法:先“合法”壟斷某一領域“知識”後,“鑽空”知識産權保護來謀取暴利或者非法利益。此類“搭便車”或“碰瓷”式的知識産權保護已經失去了橋梁作用。
對此,知識産權保護要講“适量有度”。一方面要注重保護知識擁有者和創新者的個人價值,凸顯知識産權的市場意義;另一方面也要考慮知識産權所蘊含的社會價值,充分利用法治手段平衡知識産權的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邊界沖突,努力做到既嚴格依法保護知識産權,又有效防止知識産權濫用。知識産權保護既要符合知識發展進步的一般規律,更要通過法治有效保障知識運用傳播的社會良善價值,體現知識産權保護對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的促進作用,最終實現激勵創新與社會公共利益兼得。
法治評論員 李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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