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年還是一個大學生的時候,趁着假期接待過到當地旅遊的一對母子,他們來旅遊并且為自己的兒子挑選大學。閑談的時候,那位母親聽說我專業是管理後,說自己也是做這一行的,而且是做咨詢的。她問我,怎麼判斷一個人在企業中的價值?
我想當然地回答了不少答案,最後她告訴我,看可替代性。
到了今天,可替代性這一點對于很多人來說,已經是個很熟悉的問題了。其實本質上來說,物以稀為貴,就是可替代性。市場上這樣的人越少,就越難以被替代,就越珍貴。對于每個個體,這當然是很好的,找到自己的獨特優勢,沒有人和我們競争,我們的價值越高,而且很輕松、很安逸。
但是對于企業而言,這一點就很麻煩了。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變得難以被替代,這樣一來,每個人都有資本和企業讨價還價,工作就沒法做了,人工成本變高、執行力下降,管理成本上升,管理難度上漲。對于越來越規範的企業,希望每個員工都變成一顆螺絲釘,老老實實地做自己的事情,企業負責制定規則和流程,每個環節都在計劃之内,這樣的效率最高、成本最低。隻有當員工逐漸走上高級崗位,才能有一定自主權,去考慮怎麼做得更好。
而小企業,希望一個人當兩個人用。所以,無論是什麼規模的企業,都不希望員工變得“獨一無二”,他們更希望每個員工适應企業的需要,能夠搬來搬去。而且企業為了降低風險,一定是要把各類工作變得可替代性很強的。每個員工都可以替代,企業的用工成本最低、培訓成本最低。為了達到這一點,企業會使用規範化崗位要求、建立經驗管理、建立師徒制等等方式。
在這樣的工作要求下,不論是大企業還是小企業,都要求團隊協作的精神。在一個組織裡,每個人都要以其中一份子為自己的定位,不管你是曾經大鬧天宮的孫悟空還是龍王太子,都得老老實實地在自己崗位上幹活。最近十年我們越來越看重團隊精神,大家在招人、找工作的時候,都會把這一條放出來,因為在這樣的時代下,專業越來越細分、各類信息越來越多樣化,一個人要做好所有的事情是非常難的,1 1>2才是發展共赢之道。
用人單位要求有團隊精神,每個新人都說自己有團隊意識。我招聘過不少員工了,沒有一個人說自己不具備團隊精神的。隻不過,大家對其理解多少有些偏差。畢竟這一條素質,很難第一眼看出來,也很好僞裝。在很多人眼裡,說自己有團隊精神,基本就等同于“不會主動和人吵架”。能規規矩矩聽話辦事,這就算是有團隊協作精神了。
其實不是的,根據我的經驗,真正的團隊精神,至少有以下幾個行為素質:主動聯系大家,主動把信息反饋給大家,工作的時候不限定範圍。
我幾乎沒見過哪個新人能做到這幾點。大家雖然是一個團隊的,讓張三去和客戶溝通了,他回來能告訴我一聲就很不錯了,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告訴我,更别提把客戶溝通的細節、客戶的反應、表情、語氣能傳達給我。我不主動問,幾乎沒人說。雖然号稱在一個團隊裡,安排給什麼事情就做什麼事情,還生怕自己做得快了還得多做點,故意慢騰騰的,就等着别人先做完了幫自己。或者做完自己的事情就等着,這是團隊精神嗎?
團隊精神的本質是以團隊的整體利益至上,以共同的目标為目标,大家為了共同的目标,有同樣的價值觀,彼此支持,以自己的長處補足對方的不足,各自發揮最大優勢,來實現1 1>2的目的。如果在團隊中,想不到自己有什麼長處,能發揮什麼優勢和價值,那有沒有這個人有什麼區别呢?隻靠堆人數,不是團隊精神的本質。揚長避短、優勢互補,才是團隊的精髓。
這樣一來,每個人都唯恐自己成為短闆,每個人都想着怎麼能把共同目标又好又快地完成,每個人都想着怎麼支持别人發揮最大價值,這樣的團隊,自然能做到信息共享、互相支撐、高效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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