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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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寫給女人一生幸福的忠告》:“保持自我,成為自己的樣子是讓自己快樂的根本。”
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是人生一大幸事。但是,這件事有個前提。
我們每個人都是群體中的個體,意味着我們有許多規則需要遵守,事關做人以及做事。在确保遵守規則的前提下,一心向善,向陽而生,然後就可以随你折騰,想活成什麼樣子就活成什麼樣子,永遠不會錯。
不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往往會活成自己讨厭的樣子,或者壓根兒不知道自己活成了什麼樣子。
如果你能做到守規矩并且保持自我,就不用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尤其不要在意不會做人的人的看法。你是誰,你想成為什麼樣子,隻有你自己說了算。
下面這個女人選擇放棄自己的婚姻,就是因為她想保持自我,不想被婚姻束縛住,不想活成自己讨厭的樣子。
東林老師,您好:
在我看來,人與人相處,始終都應該拿真心換真心,否則根本相處不來。而且我覺得,這種規則不該因為愛情或親情而打破。
讓人痛心的是,往往是你愛的人,你尊敬的人,不懂在乎你的感受。在他們看來,愛情和親情好像不是用來守護的,而是用來出氣的。
我前夫就是這樣的人,我以為我愛他就能使得他愛我,我以為他會因為愛我而守護我,可是,他卻總是把耐心、好脾氣和善意留給外人,把壞脾氣和惡意留給我。讓我覺得,他跟我結婚不是為了娶妻,而是想找個出氣筒。
剛開始的時候,因為愛他,我會遷就他,并且告訴他不要總是把壞脾氣留給我。可是根本不起作用,他依然我行我素。我沒辦法一直遷就這樣的人,所以我決定跟他離婚。
我本以為離婚隻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即使麻煩,也終會有個結果。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的婆婆此時卻摻和進來了。
她認為她兒子一點問題都沒有,還說我小題大做,不守做妻子的本分。本來就是她兒子犯了錯,她卻盲目袒護,不分是非對錯,還不忘反咬兒媳一口,由此可見,她兒子作惡,完全是受了她的影響,他們母子倆都不是好人。如此一來,我更應該離婚。
之後她提出條件,要求我淨身出戶,婚房必須留給她兒子:“除非你接受我的條件,否則我不同意你們離婚。主要我不同意,你休想離婚!”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我徹底陷入了混亂,不明白自己怎麼遇到的全都是爛人,就好像闖進了一個原始部落一樣,面對的是一群未開化的野人。
但我的理智告訴我,任由自己内心混亂解決不了問題。既然婆婆蠻不講理,既然她想用強勢逼我讓步,我隻有比她更強勢,才能勝出。
讓我憑空強勢,像個瘋女人一樣歇斯底裡,我做不到。我的強勢源于我“不虧心”,也不虧欠婆家人。房子是我婚前買的,隻不過結婚後加了前夫的名字罷了,離婚時,于情于理我都應該收回自己的房子。
這本來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婆婆非要強詞奪理,我當然不會對她客氣,我的房子當然是我說了算。既然好言好語說不通,那我隻有惡言惡語,再不行我還可以跟他們對簿公堂,我不可能輸。
結果如我所料,我如願離婚了,如願收回了自己的房子。雖然那段婚姻給我留下了很痛苦的回憶,但值得慶幸的是,我并沒有被那段婚姻所吞噬,我并沒有活成自己讨厭的人,我的思想和我的做法都是我保持自我的結果。
在以後的日子裡,我隻有繼續堅持做自己,活得比以前更慎重一些,才會得到真正的幸福。至于我的婆婆和前夫,讓他們見鬼去吧!我可不想翻來覆去想他們,因為那樣隻會讓我感覺惡心。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堅持做自己,并不是簡單地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以及自己是誰就可以,我們需要建構一個豐富全面的自我體系。
在這個自我體系中,既包含自己想要什麼,也包含自己該做什麼,主要自己堅持的方向以及堅持做的事沒有問題,就應該讓自己一直堅持下去。
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成長=經驗 反思,能把握好這個等式,就能保持自我,不讓自己活成自己讨厭的樣子。
上面那個女人的思想和做法都符合這個等式,她有經驗,也有反思,所以她的每一步成長都沒有偏離“保持自我”這個中軸線。
而反觀她的前夫和婆婆,他們一錯再錯,而且蠻不講理,這就足以說明他們沒有成長的概念,既沒有總結經驗,也沒有自我反思,甚至可以說,這樣的人隻是身體長大了,思想和心智還停留在學齡前的幼稚階段。
所以,被這樣的人糾纏的時候,沒必要把他們當正常人看待,用有利于自己的最狠的方式擺脫他們的糾纏就好。擺脫之後就沒必要計較了,因為你的層次遠高于他們,何苦浪費生命跟傻瓜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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