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