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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的喪葬觀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6 04:06:03

孔子說;人未有自緻者也 ,必也親喪乎,指人隻有在遇到親喪的時候,才會不能自已,并且會做出極緻的事情。孟子又說;養生喪死無憾, 王道之始也,指喪葬禮儀是被看做施行王道的重要措施之一。古人認為喪葬禮儀是孝道的重要環節,更是自古禮樂文明中的核心,所以封建社會對喪葬文化的發展逐步系統化、程序化、隆重更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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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宋為例,宋朝喪葬文化發展完備的成因

宋朝的喪葬典禮文化在封建社會喪葬文化發展中占據重要地位,其既沿襲了漢唐之制,又在基礎上再發展,将其制度化、程序化、隆重化,即宋朝時期的喪葬典禮等相關文化是有深探之必要的。宋朝時期的喪葬文化發展和喪葬典禮更為完備的成因大緻有三。

1、封建統治者的重視可以順利推行儀制

宋朝時期,作為封建王朝的最高統治者皇帝都十分重視喪葬禮儀,據記載宋太祖、宋太宗頒布诏令,以身作表推行傳統喪葬儀制。開寶三年的十月宋太祖下令開封府,明令禁止皇家喪葬典禮儀式采用道士或其他江湖異士裝扮奇特在儀式前招搖過市,皇家如此民間百姓更甚。

太平興國九年年間,宋太宗下召令;訪間如若有喪葬之事,但凡有舉行樂曲,善做文章的家戶必定重處以儆效尤,從此但凡有犯此者就按不孝論處,朝廷命官和民間長者,鄰裡之間要互相提醒提前預防,所在的官吏若如已經察覺,但不用心處理,必定将官吏處以連坐之罪。封建統治者如此以身作則頒布诏令,在前是絕無僅有的,這樣的舉措對喪葬文化的推動是起必然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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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法制度的形式保障

兩宋時期,封建王朝将有關喪葬典禮儀制的有關事項寫入律法制度規定中,按照律法條文對違反相關喪禮者處以重罰。政和三年宋徽宗下令制定了“政和五禮新禮”說道;下召開封尹等官吏着手編著喪葬儀制,制作出刊本書籍發放給各地縣衙命官,讓其再下放到民間百姓手裡,知曉通理喪葬儀制,若如有不奉行者将以罪論處。

太平興國七年時期,宋太宗下令命複位士李昉等人制定庶民等人适用的喪葬制度,使民間喪葬有法可依。

據宋刑統記載的十惡中便有關于喪葬的罪惡;“謀大逆、不孝和不義三者,謀大逆是指謀劃摧毀宗廟、山陵和宮阙者,罪重者可以處于死刑;不孝指在父母、祖父母喪期時,自行舉行婚娶之吉事者依律法處罰;不義者是指在夫的喪葬期間,又着釋服改嫁享樂必也會受處罰。”

這種以律法形式制度喪葬禮儀,算是封建王朝強制推行喪葬儀制,但也為喪葬文化的傳播發展提供助力,讓國民自覺認識到喪葬的嚴肅性,必遵循喪葬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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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馬光、朱熹等人的影響

北宋司馬光及南宋朱熹為規範和構建當時的喪葬禮儀,并分别撰寫了書儀、家禮兩部著作,将民間喪葬事宜和皇宮喪葬典禮都囊括其中,被當時的文人墨客所讀所暢,向周邊世人傳播,使喪葬文化根植于宋時國民心裡。司馬光和朱熹所代表的思想文化對喪葬禮儀的推行影響頗深,皇宮貴族的推崇加上制度上的規定本讓社會上下都加以嚴肅對待,文人大家所倡導的喪葬文化對國民再加以思想上的熏陶,緻使喪葬文化成為封建社會禮儀文明的核心之一,也為古人在表達孝道的途徑上蒙上肅穆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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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宋朝時期喪葬文化中典禮的完備考究

要說宋朝喪葬文化的完備,自然會說喪葬文化中最重要也是最為講究的喪葬典禮,所謂典禮是指各種盛大的禮法儀式。對于宋朝時期的喪葬典範就是在嚴格的尊卑貴賤等級之差中形成了更有原則性的等級模式,并在此基礎上就社會國民分為了皇帝和宗室,品冠和庶人三個階級,三個階級在喪葬典禮的行節程序上有所不同。

1、初喪

宋朝喪葬禮儀内容中可分為;初喪、治喪、出喪、墓葬、喪祭五個行禮程序階段。初喪是喪葬禮儀的第一個階段,又可分為;初終、宣遺制、招魂、護喪、易服、訃告、辍朝、奔喪等八個小禮節。初終指病人剛剛壽終,這一節在宋時多是在說臨終之人在病情危重或自覺不能康複時因搬卧、遷居到正室安靜等待。

宋朝時稱為“屏退婦孺,死于適室”。宣遺制指皇帝或皇太後在臨終後由宦臣宣讀遺诰,也就是現今的遺囑,不過這一禮節隻限于皇宮貴族這一階級。

招魂指在人氣息斷絕之際,用極其輕微的絲薄或棉絮放在臨終人的口鼻處判斷其是否斷氣,若如斷氣便命人雙手拿臨終者衣物在房屋頂上跳舞并大喊三聲某人回來,再将衣物蓋在臨終者身上便罷。護喪指在臨終者死後,确定喪葬典禮中喪主、主婦、護喪等人。易服指臨終者在招魂後确定氣絕,其家屬便換上素雅之服。訃告指将喪訊告訴親朋好友等相關人士。辍朝是指皇宮貴族若如有人遭遇不幸,皇帝便按規定不在正殿處理政事,而轉取後殿。奔喪就是指聽聞喪訊後應立馬去參加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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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喪

治喪是宋朝喪葬典禮中的第二個環節,其又含;沐浴、飯含、襲 、置靈座或立魂帛或設銘旌、治棺椁、吊喪、赙賵、小殓、大殓成服和朝夕奠或朔望奠或薦新奠等十個禮節。沐浴是指訃告一出,便要為臨終者沐浴着裝,事後将沐浴水和衣物用品埋于土裡。

飯含是指在臨終者口裡放入玉、米、貝等食物,司馬光在書儀中提到;宋時含錢将如同前朝含貝。置靈座、立魂帛、設銘旌是指擺放用于放置靈柩、魂帛的椅子和擺放杯子、酒、香爐等供奉之物的桌子,并将桌椅上放置編織的白絹和安放用深紅色布寫有靈柩署名的旗幟。

治棺椁便是指為死者置辦棺木。吊喪是指親朋好友來祭奠,吊唁死者。赙賵是指吊喪者在喪葬典禮上為死者家人贈送财物從而表達對死者的敬意。小殓師指在死者死後第二天為死者穿壽衣。大殓成服是指将死者的屍身放入館内,不可相見。最後便是死者成服下棺後,設靈柩靈碑每日早晚進行祭拜,每月初一,十五設盛嗣進行哭墓,在每年蔬菜瓜果豐收的時節,也要設食飨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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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喪

出喪是宋朝喪葬典禮的第三個環節,包括;蔔宅兆、葬日、治墓、掩攢宮、啟殡朝祖、祖奠、遣奠和發引送葬等。蔔宅兆、葬日是指為在死者下葬前用蔔笠的方法選取死者下葬的地點和下葬日期,治墓是指為死者親人整治墓地,選取墓地後除為其挖墓穴外還要打掃墓地周圍、立碑、準備下葬的物品等事宜。掩攢宮是指逝者死後到位其選山陵造墓穴的這段時間,逝者與其棺木所放之地,皇宮貴族階級稱為宮殿,品冠和士民階層會根據其經濟實力來選擇所放置地。

啟殡朝祖是指在下葬吉日選擇好後,便要停柩等待吉日的到來,啟殡是出殡的第一步,将靈柩搬出挪至正廳正殿,面朝祖先的朝向擺放移出。祖奠、遣奠是指在皇宮貴族在下葬之前要設遷祖奠和大遣奠,所謂祖奠就是下葬前的餞别,宋朝國民極其重視祖奠,視死後為出生,所以死後也要向出生後那樣餞别,并且祖奠是宋朝喪葬典禮中最重要的禮節。發引送葬是指在遣奠後,棺柩離開安放之處前往墓地下葬,也就是出殡,發引是出殡的開始,靈柩前往墓地過程中送葬者在前牽引,以保平安順利。

4、墓葬

墓葬是宋朝喪葬典禮中第四個環節,包括陳明器和下葬兩個禮節。陳明器是放置于墓葬中的随葬器物,這是下葬準備工作的最重要一項。明器又稱冥器,是專門為随葬所制作的器物,大多做工較為粗略。随葬器物形制多樣,大緻分為三類。

一是飲食用品,梳洗、梳妝用品,享樂、娛樂用品等生活日用器物;

二是牲畜、奴仆、侍女等逝者身前所用所遣的替代品,列如動物甬,人甬;三是專門為喪葬而随的象征之物,如土地買賣劵等。據記載南宋成都墓曾出土過陶俑四十九件,其中武士俑四件,文官俑二十八件,女侍俑三件等等。

由此可見宋朝國民重視事死如同生前,要像侍奉生者一樣侍奉死者,所以将逝者身前所用的生活日用品,器物随葬,還将生前所随的侍從等燒成陶俑一并随葬。下葬便是靈柩入土,逝者安息,逝者以男女有别之分,先将棺木埋于土中,再依照喪葬禮儀将随葬物以此放入,按律按章履行喪葬典禮。北宋時期将下葬又稱為掩皇堂,南宋又将其改為掩攢。

5、喪祭

喪祭是宋朝喪葬典禮的最後一節,其有題虞主、反哭、虞祭、卒哭、祔廟、小祥、大祥、禫等八個儀節。題虞主是指在逝者下葬後還需将逝者的靈魂召喚回家,并且題虞主這一禮節在書儀和家禮兩部著作中也有相應的具體禮儀措施。

反哭是指安葬完逝者後要回家行“迎神而返”之禮,也就是說因再也見不到逝者而痛哭流涕,這也有惶恐逝者靈魂無處安放之感。虞祭是有安定逝者之靈魂喪葬儀式之說,宋朝對于虞祭的規定相當嚴格,民間百姓虞禮必須在下葬當日完成,如若有特殊情況也要在三日之日内完成,而皇家喪葬中有九虞祭的規定這都為的是表達對逝者的敬意。

卒哭也就是哭祭,卒哭是在三虞祭後舉行,意味不要做無意義的哭泣,悲哀悲痛時在朝夕間哭泣即可。小祥是指逝者去世後一周年的祭禮,宋時明确規定小祥要在逝者逝去第十三個月舉行,為逝者的第一個忌日,而大祥就是指逝者去世後兩周年的祭禮,宋朝禮制同樣将其也做了規定,說大祥應在逝者去世第二十五個月舉行。禫是除去喪服的祭禮,宋朝時期規定其在大祥後的兩月半,也就是第二十七個月即可。

三 宋朝喪葬典禮儀制的特點

上文大緻概述了宋朝喪葬儀制典禮中的五個環節,從每個禮儀環節中宋朝封建王朝又加入了十幾個詳盡的喪葬禮節,每個喪葬典禮的禮節都無一不顯示宋人對喪葬文化的傳播重視,不止是宋朝在封建社會上到皇宮貴族下到平民百姓都認為喪葬禮節是表達孝道重視仁孝的重要途徑。宋朝喪葬典禮在自身發展和兼收并蓄過程中形成了其特有的文化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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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創多個喪葬典禮禮節

在上述宋朝喪葬典禮禮節中可知,宋朝喪葬典禮禮節共有三十四個禮儀禮節,據史書記載前唐朝在喪葬典禮方面隻有二十六禮節。将兩朝的喪葬典禮禮節相比較更可知;除去治墓、祖奠、遣奠等九個禮節,宋朝喪葬禮節在前朝基礎上又創新了宣遺制、辍朝、易服、卒哭、掩攢宮等多個喪葬禮節。不單單從形式,典禮上表達對父母親族或逝者的哀悼,更從親友朋屬的心靈上闡述對逝者的敬意,列如卒哭等哭祭的首創,不僅僅是在儀式上表達喪葬,更是克制國民愚孝,作表面功夫,真正做到對逝者心存敬意。

2、士庶階層已有喪葬典禮

禮記中說道;禮不下庶人,意思是從先秦時期開始禮樂等喪葬典禮禮節在士庶階層是沒有的,據古籍的記載,兩宋之前是沒有任何關于士庶階層喪葬典禮的文字,但兩宋起喪葬典禮禮節成為國民生活禮儀的常态,在關于宋朝的文獻記載中有許多士庶階層喪葬典禮的場景。或雖宋朝時期士人庶人階層的喪葬典禮禮節并沒有那麼詳盡,但喪葬文化也深植國民心中,可見宋朝國民重視養生喪死,嗔其遠道,列如;夷堅志記道,北宋宣和年間京師有一婦人病逝,其家人按照喪葬禮節為婦人沐浴。

3、重視下葬之地和下葬之日

兩宋時期,司馬光在葬論中說過;今天人們喪葬之禮不同于古時,有陰陽兩極等諸多禁忌忌諱,這與其子孫後代的貴賤、貧富、賢德、愚昧、長壽與否都有關系,若如此時此刻此地皆不可行下葬之事。由此可見,在宋朝國民的心裡喪葬典禮儀制不僅是為了侍奉失去的親人故友,表現孝道孝心,更是為了逝者子孫後代的前途命運,所以宋朝國民極其重視逝者下葬墓地和下葬時間。古人認為選擇風水寶地和黃道吉日下葬逝者可以有助于其子孫後代的前途命運,長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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