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保五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
而我們的失業期間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領取失業金的情況;另一種是失業金領完後或者沒有失業金可領,完全失業沒有保障的情況。
領取失業金的情況。目前來看,國家失業保險基金會給領取失業金人員一起交納醫療保險。領取失業金期間,萬一出現情況,還會享受相應的撫恤金、喪葬費待遇。
2017年國家修訂失業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要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未來有可能實現。不過現在可以通過繳納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實現養老保險接續。
一般來說,領取失業金期間不能交納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
領取失業金,繳納失業保險就是一個悖論。
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原則上都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不需要交費的。而且工傷保險本身失業人員也不涉及到工傷問題。
生育保險,對于女職工來說有一定的需求,不能單獨交納。多數地區失業人員不能交,不過國家為了調節這個矛盾。正在推動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并工作。目前正在重慶、山東威海等八個地方開始試點。
至于沒有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員,也是可以通過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個别地區可以申請隻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以通過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代替。
目前,隻有北京市等少數地方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交納失業保險。
至于工傷保險,實在是沒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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