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年味漸濃。
作為一個阖家團圓的傳統節日,春節千百年來承載着億萬華夏兒女對團圓的渴望。眼下,幾乎所有的出發,都朝着家的方向;每個身處異鄉的兒女,都能感受到父母翹首以盼的目光。
不過,一切美好願望的實現,都要以“能買到票”為前提,而“回家的車票買好了嗎?”也成為了同事朋友之間頗為流行的問候語。
每逢春運返鄉大潮來襲,年度大戲“搶票大戰”都會如期上映:從設鬧鐘半夜盯手機到淩晨火車站排隊等候,再到各種搶票軟件刷屏朋友圈……為了買張票,人們施展出渾身解數,想盡一切辦法。可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人一票難求。于是,他們開始求助于“黃牛”。
提到“黃牛”,相信很多人會心生反感,甚至有人還會義憤填膺地譴責他們提前囤積車票再高價倒賣的不光彩行徑。盡管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對“黃牛”的打擊力度,春運購票體系和方式也一直在進化,但“黃牛”卻如“踩不死的小強”一般,一次又一次地“春風吹又生”。
“黃牛”如此頑強的生命力究竟源于何處?不妨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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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又叫“黃牛黨”,即我們俗稱的“票販子”,《現代漢語辭典》将其定義為采用不正當手法搶購物資和票券,然後高價出售從中獲利的人。
“黃牛”的說法源自上世紀20年代的上海,用以形容那些投機倒把者如“黃牛群之騷然”般混亂不堪;另有說法稱,黃牛一年換兩次毛且皮硬毛多,有“賺取毛利”的意思。在國外也有類似的群體,一些歐洲國家稱之為“白牛黨”,美國則稱之為“票務經濟人”(scalpers)。
縱觀曆史,“黃牛”一直都存在于你我他的身邊:解放前他們倒賣黃金,改革開放前倒賣縫紉機、自行車、電視機等各類票證,21世紀以來他們倒賣的範圍更加廣泛,從大劇院戲票、演唱會門票、球票到火車票、電影票和景區入場券,甚至醫院挂号單、北上廣的車牌和一些爆款商品都在他們的“射程”内。
典型如2012年1月,iPhone 4S手機在中國内地上市首日,遭到一衆“黃牛”的搶購、囤積、壟斷貨源,緻使蘋果公司一度暫停了iPhone 4S手機在實體店的銷售。
這隻是一個縮影,在其他領域,類似的事件更是屢見不鮮,諸如某三甲醫院門口有“黃牛”在倒賣專家号,某當紅歌星演唱會場館外充斥着大量“黃牛”叫賣門票,等等。
很多人認為,“黃牛”之所以無孔不入、經久不衰,是因為有關部門的管制不到位。然而在我看來,“黃牛”現象更像是一個經濟學問題,而非行政的範疇,客觀上有三個經濟現實為“黃牛”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其一,一些領域的供給短缺與價格限定。
無論是挂号單、演出門票還是春運火車票,都有供不應求與價格限定的顯著特征,而受這兩個特征影響,“黃牛”的出現幾乎就成了必然。
我們不妨建立一個簡單的經濟學模型來加以分析。以春運火車票為例,從上圖可以看到,供給方面,每年春運期間的火車票供應都處于飽和狀态,雖然線路的增加讓供給規模有所提升,但相比于需求端的強勁而言幾乎是微乎其微,故而可以認為供給曲線S近乎垂直,基本無彈性可言,市場均衡便完全取決于需求曲線D。需求方面,由于民工流、學生流、探親流和旅遊流的彙合,近些年我國春運人數逐年增加,使得需求曲線從D1右移至D2,理論上講,需求增加,火車票的均衡價格也應該由P0升至P1,但受到有關部門的價格管制,票價始終被限定為P0,這時市場實際需求量就會是Q1,明顯高于供給量Q0,從而造成了(Q1-Q0)短缺。很多迫切想要回家過年的人不惜高價求購車票,“黃牛”便應運而生。從這個角度看,隻要供給短缺與價格限定,“黃牛”就會有生存的空間。
其二,“配給制”尚存。
“配給制”是指在一定的限額内将物資配給需要的人員,這在很多國家物資缺乏時期都曾流行過。我國的計劃經濟時期,自1955年開始,經曆了長達30多年的“票證時代”,糧食、布匹、香煙、火柴……幾乎所有的民生物資都要憑票供應。本質上講,“配給制”仍屬于供給短缺的範疇,而“黃牛”的出現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這種狀況。比如說,上世紀80年代初,一些城市居民可以把多餘的票據拿到自由市場去兌換糧食或雞蛋,或者直接換成錢币;而那些拿到票據的人,則可以再去換取其他物資。
進入市場經濟之後,盡管全社會的物質财富已經有了極大豐富,但“配給制”依然留存了下來,主要集中在某些壟斷和特殊行業,其産品供給不足、數量有限,有時候隻針對特定群體進行銷售或贈送,這也可以視為一種“配給制”。
例如,北京人民大會堂的一些演出,會向某些特定人群贈送一定量的門票,可是他們卻未必很想去看;相反,很多沒有機會得到門票的人,卻想親臨現場感受一番。此時,“黃牛”創收的機會便出現了,他們可以在利用種種關系、渠道将票源轉移給那些有需求人群的同時,為自己賺取利益。
其三,一些商家的價格歧視。
通俗點說,所謂價格歧視就是商家以不同價格向不同顧客出售同一種物品的做法。例如,某著名高校大禮堂中經常會有歌劇、音樂會等精彩的文藝演出,其水平絲毫不亞于國家大劇院等專業場所,不過大禮堂的門票定價要比國家大劇院低得多,這原本是給在校師生提供福利,卻引來了一衆校外人士“搭便車”。為了保證資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大禮堂便規定在校師生可憑證件購買幾十塊錢的低價票,而非在校師生則要購買更高價格的票。
此乃典型的價格歧視,它同樣為“黃牛”的滋生創造了便利條件。具體而言,非校内人士為了降低購票費用而求助于充當中介的“黃牛”;而除了“黃牛”之外,一些在校學生為了賺點生活費,也開始兼職“黃牛”,将自己購得的門票适當加價賣出去,而各方都能獲利。
總結起來,是供給短缺與價格限定、“配給制”、價格歧視三股力量催生了“黃牛”的興旺,不過這并非全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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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哲學家黑格爾曾說過一句令人耳熟能詳的名言“存在即合理”。于“黃牛”而言,他們雖然遊離于正常的經濟活動之外,卻能長期存活于市場之中,這就側面佐證了“黃牛”身上所具有的一些合理之處。
我們可以設想這樣一個場景:
小王亟需買一張今天啟程的火車票,排了好長好長的隊,好不容易輪到自己,但卻被售票窗口告知“票已賣完”;而排在小王前面的小李,他雖然買到了票,但實際上并沒有那麼着急回家,他原本的想法是來碰碰運氣,買到今天的就回家,買不到今天的買明天的也未嘗不可。
類似的劇情,在網購火車票的情況下也能碰到:雖然不用去熬夜排隊了,但人們仍然要守着時間盯着手機準備搶票,網速快的人往往搶到票的幾率更大,但這并不意味着他們需求的強烈程度比沒能搶到票的人更甚。
一言以蔽之,那些因為在隊伍中排在前面或者網速更快而買到票的人,不一定是最迫切想要得到票的人。
按照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小李把買到的票轉交給小王,他自己的境況并不會有明顯的惡化,而小王的處境卻會因此而變得更好,即所謂的“帕累托改進”。可是,小李手裡的票能平白無故地轉給小王嗎?或者說要怎麼轉給小王呢?此時便需要一個“中介”的角色,“黃牛”就出現了。
于是,劇情被改寫為:
一個“黃牛”趕在小王和小李之前把票拿到手,導緻兩人都沒買到票,不過小李的彈性更大,他想的是明天再來排隊;更加迫切的小王雖然需要加一些錢從“黃牛”手裡買票,但能保證自己的強烈需求能被立即滿足。
也就是說,因為“黃牛”的存在,一些票被分配給了最需要的人,某種意義上相當于有限的供給資源得到了更好的配置,而“黃牛”同樣是利益追求者,既然起到了“資源配置助力器”的作用,那麼适當收取一些費用,似乎也無可厚非。
不僅如此,在其他領域,“黃牛”同樣利用自身獨特的優勢,在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消費者福利改善、節省買家機會成本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例如,目前很多醫院的專家号都實行限号制,使得許多病情較急的患者因挂不上專家号而錯失了最佳就診機會,進而延誤了病情的診治。這時,“黃牛”的出現為急需挂号的患者提供了新的渠道,隻需支付相應費用即可,既節省了時間,又确保拿到了想要的東西,而“黃牛”也同樣賺取了收益。
讀到這裡,或許會有人心生質疑:“黃牛”提前囤積大量的有限供給,這不是進一步加劇了供不應求的狀況嗎?
請注意,醫院的“黃牛”自己并未患病,演出活動的“黃牛”也并不想看演出,春運火車票的“黃牛”同樣不打算坐那趟火車,他們囤積的有限供給,雖然加了價,但最終也是到了真正有需求的人手中。故而從結果上看,“黃牛”并沒有讓供不應求的狀況變得更嚴重。所以說,“黃牛”的存在是有一定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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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黃牛”依然如同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這是為什麼呢?
隻因他們引發了市場的不公平。
從經濟學角度看,所謂的“公平”理應包括兩個維度的含義:一方面,公平(fair)可以指人們在事先機會面前的平等權利;另一方面,公平(equality)又可以指事後結果上分配的平等公正。而“黃牛”的出現,無論是對事先機會的平等還是對事後分配的公正來說,都産生了不容小觑的消極影響。
先說前者。
仍以春運火車票為例,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感受:自己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搶不到票,但不管是哪趟車次,“黃牛”總是能提前囤到票。這就足以反映出,普羅大衆與“黃牛”在買票這件事上面臨的機會和權利不平等。
事實上,傳統的“黃牛”之所以能弄到票,靠的是通宵排隊或者“找關系”,彼時由于不受實名制限制,他們輕輕松松便可囤積一籮筐車票。而如今的實名制與網絡搶票,“黃牛”更多是憑借特殊軟件與“外挂”等渠道來不斷地高速刷新鐵路售票網頁,從而造成大量車票被提前下單鎖定,這便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乘客公平購票乘車的權利。
更有甚者,大量車票被下單後卻不付款,導緻車票告馨後又出現大量鎖定的回籠現象,而“黃牛”為了盡可能多地掌握票源,在使用軟件時設定的票數常常遠超實際需求量,進而造成列車出現空載。這對于國家資源來說,同樣是一種浪費。
再說後者。
我們知道,正常的商品交易都是發生于買賣雙方之間,而“黃牛”的介入意味着原本屬于買賣雙方之間的福利,要多一個參與主體來分配,這勢必會引發事後分配不公的加劇,并且讓消費者與生産者的福利雙雙受損。
舉例說明,同一場周傑倫演唱會,小劉花了1000塊錢從官方渠道買到門票,小張由于沒能搶到票,不得已從“黃牛”手上以1500塊錢買了一張和小劉同樣面值的門票,而“黃牛”手裡的票也不是從官方渠道購得,而是通過某種特殊關系以更低的成本拿到。
在此過程中,小張比小劉多付出了500塊錢的成本,而“黃牛”賺到的還不止這500塊錢,小張的消費者剩餘和售票方的生産者剩餘雙雙受損。長此以往,“黃牛”的倒票活動損害各方利益,造成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公,甚至還容易滋生投機的社會風氣,間接地制約國民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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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黃牛”的猖獗還容易引發尋租、欺詐、社會不滿情緒激化等一系列問題,而我們前文讨論過的“黃牛”存在的合理性,也必須是建立在“黃牛”不漫天要價和不造假的基礎之上。
倘若一些無良的“黃牛”使勁兒加價或者提供假票,非但不會改善資源配置,反而讓有需求的人們更加買不起,讓買到假票的人蒙受更大的損失,這就不是加劇市場供求緊張狀況那麼簡單了,還會觸犯到法律。例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就明确規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這些顯然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局面。
也正因為如此,“黃牛”一而再再而三地成為衆矢之的,有關部門也在不斷加大力度整頓“黃牛”亂象,試圖為廣大群衆提供一個更為公正透明的市場環境。
可是,如果這個社會上沒有了“黃牛”,我們就一定能買到票了嗎?
我想,很多人都不敢給出肯定的答案。尤其是那些視“黃牛”為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的人們,若是從官方售票渠道依然買不到票,他們又該去求助誰呢?
這讓我想到一篇名叫《我愛票販子》的文章,裡面的一段話令人動容:
“想當年念大學雲遊四方,不小心困在了昆明,天天跑火車站售票廳,天天沒票。幸好來了個票販子,讓我多加五十賣我一張票,我簡直是感激涕零地把錢捧給了他——我住的旅店每天也是要結賬的,再擱幾天沒票,我就要流落街頭了……”
所以說,若要讓每個在異鄉奮鬥的遊子都能回家過個團圓年,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
本文由“蘇甯财富資訊”原創,作者為蘇甯金融研究院消費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付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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