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理取鬧型
代表作【百度】愛倫坡的《毛利街血案》和另一位作家(忘了名字了)的《黃屋的秘密》。看過的人都明白為什麼是“無理取鬧”吧,不用我多解釋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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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門房鑰匙型
要造密室,關鍵在于鑰匙的處理。通常的情況是,隻有一把門房鑰匙能打開“密室”,但這把鑰匙要麼是被放在密室中、要麼就是好像罪犯沒有機會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說這是大多數密室案的情況,但各有巧妙不同,現舉幾個例子:
1、掉包計。代表作森村誠一的《高層的死角》,表面看是拿着自已房門的鑰匙,但其實是已經掉過包的其他人的房門鑰匙,然後做案後再找個機會換回來。
2、空間幾何。這是在金田一的《露西亞人偶殺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鑰匙被套在鐵環上沒法取下來,其實利用空間上的巧妙變換非常容易就拿出來了。我看了這個之後,從此就對那些地攤上賣的套環小玩具着了迷。
3、和門鎖較勁。這樣的案子在柯南中猶其多,把鑰匙丢在密室中,然後在門鎖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鑰匙的情況下也能讓門在裡面反鎖。不過多半是因為那些門構造比較奇怪,我們家裡的那種鎖大概沒法這麼做的吧。
4、密室外歸還。即在密閉的室外,再想辦法把鑰匙送進去。這種情況在柯南的案子也很多,比如《來自黑暗組織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還利用住戶家的貓洞,讓貓幫兇手完成了放鑰匙的工作。聽過一個推理廣播劇,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氣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繩子從小孔穿過,在密室裡用一本書把繩子壓住,另一端則放在上一層樓面同一位置的屋子裡,然後鎖掉門,在上一層樓的屋子裡通過繩子把鑰匙滑下後,再用力一抽收回繩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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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作用型
這種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隻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兇手的膽大和手腳利落,從而造成了密室效果。
1、偷梁換柱。有點類似阿加莎的《陽光下的罪惡》,先找個草包(作為證人)和自已一起來到現場,把門砸開後,首先沖過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後支開那個草包(多半是叫他去報警),躺在那裡的人自然是他的同夥,兩個人趕緊把真正的屍體搬出來,于是大功告成!
2、當場扔鑰匙。這種做法最簡單也最大膽。即在衆人闖進密室亂作一團時,把鑰匙扔在現場。看!多方便,其實我覺得反而危險不大。
3、潛伏于密室。也屬于大膽做法,即作案後一直躲在密室裡,直到許多人進入現場後,也是趁着一股亂勁,悄悄出來。不過有一點,兇手一定要是一個出現在這個地方而不會受人懷疑的,換言之,是内部人士。
4、門前演戲。明明不是密室,沒有上鎖,卻拿着鑰匙假裝開鎖的樣子,或許多扭兩下、再冒出點急汗什麼的,效果更佳。不過這種情況比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數還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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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向思維型
想必大家對金田一的《異人館村殺人事件》印象深刻吧!“雖然人不能下去殺她,但可以把她擡上來殺她”,真是太經【百度】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百度】貓的推理》中的那個密室也很驚人,簡直是駭人聽聞。不過,說起來,這樣的密室依賴客觀條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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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技巧型
還有其他許多巧妙方法。比如《新歌劇院殺人事件》和《學園七個不可思議之謎》的鏡子、《鬼火島殺人事件》的胃鏡、《魔神遺迹殺人事件an>》中利用煤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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