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滴滴宣稱順風車平台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周。滴滴出行微博截圖
針對車輛線上線下登記不符等6種違規情況;滴滴順風車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周
昨天上午,交通運輸部通過官方微信發布了《關于加強和規範出租汽車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存在“網約車司機”無證上崗、“網約車企業”無牌照經營、線下車輛與線上登記車輛不符等6種違規情況的企業、司機将視情節輕重列入“重點關注名單”或直接列入失信聯合懲戒主體名單。
同日,滴滴公布鄭州順風車案自查進展,順風車平台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周。
司機無證上崗或列入失信黑名單
針對網約車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見稿》明确了出租汽車行業失信主體的認定标準。其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經營者及駕駛員出現以下6種情況的将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網約車司機”無證上崗、“網約車企業”無牌照經營;線上登記車輛、駕駛員與線下實際運營不一緻;未按規定提供共享信息、不配合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不按規定“明碼标價”、侵害乘客利益;違規使用或故意洩露乘客信息;因乘客舉報對其實施報複行為。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後6個月内仍拒不改正者,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列入“黑名單”。行為情節特别嚴重、性質特别惡劣的失信主體,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單”。
失信名單将予以公示并接受申訴
根據《征求意見稿》要求,拟予公布的出租汽車行業失信行為“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在“信用交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對拟予公布的“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無異議的,将進行公布。有異議的,可向原認定部門進行申訴。申訴經核實後,不改變原認定結論的,予以公布;改變原認定結論,或者有關部門發現原公示信息不實的,及時作出調整。
交通運輸專家認為,“順風車”這種運營類型目前處于打監管“擦邊球”,以私人合乘為名,進行出租客運運營。新京報記者查詢相關規定發現,在交通運輸部2016年7月發布的“網約車”新規中,鼓勵私人合乘。2016年底,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出台“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其中明确了,合乘行為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嚴禁非法營運的原則。同時,約定運營平台須實行實名注冊,每日每車不得派單超過兩次。上述交通專家認為,某些平台在實際運營中,突破了這些政策空間。
■ 反應
滴滴公布鄭州順風車案自查進展:
嫌犯借父親賬号接單 人臉識别未被觸發
昨日下午,滴滴公司公布鄭州順風車案自查進展,稱順風車平台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周。
公告中稱,滴滴公司在針對鄭州順風車案件的自查中發現,該接單賬号歸屬于嫌疑人父親,且正常通過了滴滴順風車注冊時的三證驗真、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違規借用其父順風車賬号接單。
同時,滴滴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導緻在該訂單中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别機制沒有被觸發。此外,嫌疑人在案發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客服五次通話聯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責規則不合理,後續未對投訴做妥善處理。
鑒于以上問題,滴滴公司決定自5月12日零點起,順風車業務在全國範圍内下線,停業自查整改一周;其他平台業務對全量司機全面審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車不符情況;運營及客服體系全面整改。
滴滴公司表示,再次向受害者家人以及公衆道歉!感謝大家對滴滴的監督和幫助,我們将及時公布詳細的整改進展。
■ 三問順風車管理
1 平台如何審核司機?
滴滴順風車注冊車輛可不在本人名下
昨日,新京報記者登錄滴滴出行APP進入順風車接口發現,認證成為順風車主需要先選擇注冊車輛的品牌、車型以及顔色,之後上傳證件信息,包括上傳本人駕照、本人或他人的行駛證,最後提交平台審核。其中對于車主要求包括符合機動車駕駛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駕齡需在一年以上;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三證真實有效,凡吊銷、暫扣或注銷狀态的證件,不允許注冊。駕駛證的準駕車型在C2、C1及以上等。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選擇車輛品牌”項目的備注顯示:“本人或他人名下車輛均可”。滴滴順風車也對“車輛不在本人名下如何注冊”等情況進行說明,注冊的車輛可以不在本人名下,隻要提供車輛所有人姓名、車牌号、行駛證注冊日期、行駛證照片即可。
而滴滴順風車的賬号綁定規則顯示,一個賬号隻能綁定一個駕駛證。一個賬号最多可以同時注冊兩輛車。同一輛車最多可以被三個人使用。
與此同時,新京報記者進入嘀嗒出行順風車頁面,嘀嗒順風車對于注冊車輛車型要求不低于當地出租車配置的轎車,SUV,MPV,車齡15年以内,車況良好。對于車主要求70歲以内,且3年内無交通違章的重大事故。嘀嗒順風車也對駕駛證照片與APP内頭像、駕駛證性别與APP内性别、行駛證車輛品牌與APP内車輛品牌進行認證。
2 怎樣保障乘客安全?
“緊急求助”功能被“折疊”;司機可評價乘客外貌
昨日,新京報記者在搭乘滴滴順風車時,點擊了其APP頁面上的“聯系客服”選項,點開後是自動回複,解答“如何取消訂單”、“乘客無法發單”等問題,也可以轉到人工客服。
另外,滴滴的“緊急求助”功能被“折疊”到“更多”選項中,在“緊急求助”選項頁面顯示,滴滴将保留錄音證據、實時位置、通知緊急聯系人。頁面下方顯示,“僅限生命财産安全受到侵害、嚴重威脅時使用。必要時,我們将為您接通110報警。”
記者試用了“緊急求助”功能,點開後滴滴軟件開始錄音,乘客可以選擇給緊急聯系人發送短信,但由于記者此前并未添加過緊急聯系人,所以無法發送行程信息。與此同時,滴滴顯示已上傳實時位置。新京報記者随機詢問了幾位順風車司機和乘客,均表示不了解有“緊急求助”這個功能。
還有網友表示,順風車主在接單時,可以看到該乘客以前乘坐順風車時,司機所給的評價。
記者在體驗滴滴順風車時發現,滴滴默認可供選擇的評價語中包括“天生麗質”、“笑容甜美”部分對外貌的評價。此外順風車司機還能看到乘客的年齡段、行業類别等信息。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了滴滴順風車客服,要求将自己此前順風車訂單中車主對自己的評價删除,客服僅表示會将問題記錄,相關工作人員會進行處理,到底能否删除則未置可否。另據媒體采訪,對于滴滴軟件中默認提供的“天生麗質”等評價标簽,滴滴順風車客服表示無法删除。
3 是否符合現行管理規定?
順風車性質有别于網約車,合乘隻能分攤成本
去年8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出租汽車管理處副處長李松做客首都之窗直播時曾表示,順風車的性質有别于網約車,屬于合乘。在順風車的收費問題上,為了對合乘行為和網約車行為進行明确的區分,作為合乘服務的提供者他隻能和合乘者分擔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隻能收取燃料費和道路通行費,除此以外不能收取其他費用。如果收取的費用高于這個标準的話,不再是合乘行為,就屬于網約車的盈利行為。
不過記者在使用滴滴順風車時發現,該平台還存在着可能誘導乘客加入運營的行為。在“車主”一欄的上方,用醒目的紅色字體标示了“月賺1500元”的字樣,而在“邀請車主”一欄後也标注了“立得20元”的信息。
對此,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認為,順風車的性質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司機在順道的同時,還滿足了其他人的搭車需求,平台上出現這樣的宣傳語顯然與其交通模式相違背。
“我們要區分商業行為和違法行為,滴滴平台上關于成為車主‘月賺1500元’的表述,是一種商業誘導,但還談不上違法。”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朱巍表示,順風車其實屬于分享經濟的範圍,這種分享經濟的概念在不同的時期也會變化,允許其帶有商業行為。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婧祎 裴劍飛 陳維城 潘佳锟 實習生 趙炜 李潔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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