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時代财經 劉新歌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方晴(化名)最近有點糟心。
因武漢大住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大住”)未向房東支付租金,7月底,方晴遭遇房東斷水、斷電,無奈從租住的房中搬離。截至發稿,武漢大住尚有4000餘元費用未退還給方晴,包括數月房租、500元水電氣押金等。
9月29日上午,方晴等5名租客對武漢大住的民事訴訟在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開庭,被告方武漢大住并未出庭應訴。“庭審過程挺簡單的,判決書估計10月份下達,如果武漢大住沒人收(判決書)的話,我們再交公告費、申請強制執行。”
還有許多方晴的“同路人”在等着法院開庭審理。而從此前已開庭的數起訴訟來看,他們的維權之路還很漫長。“法院是支持了我的全部請求,但不是勝訴就絕對能拿到錢。下一步的計劃?等執行階段真的拿不到錢再說吧。”王華(化名)說。她對武漢大住的訴訟8月份在武漢市硚口區法院開庭。
方晴是武漢大住的老租客了。2018年,武漢大住的名字還是武漢優客逸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優客”)時,方晴就租了下一套房源,那是套房中的一間,月租金960元。2019年11月,首次合同到期,方晴選擇了續約,新租約為期一年,至2020年12月止。費用分兩次支付,簽約時即支付了第一筆費用5000餘元,2020年4月底支付了合同餘款。
這份續簽的合同上,無論是甲方名稱還是其合同印章,都與2018年的合同完全一緻,甲方均為武漢優客。費用賬單也與2018年一樣,由微信公衆号“優客逸家”出具并直接在該公衆号上繳費。
但方晴不知道的是,續約時為其提供服務的,已經不是從前的“武漢優客”。天眼查信息顯示,2019年12月16日,武漢優客投資人由全額投資的四川優客星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優客”),變為北京智博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智博”)出資99%,四川優客僅保留1%股權。
北京智博成立于2010年。2018年3月,其經營範圍在經濟貿易咨詢、技術推廣服務、投資咨詢等之外,新增物業管理、出租辦公用房等内容。大股東變更的同時,公司名稱由武漢優客變為武漢大住,執行董事兼總經理也由優客逸家創始人劉翔變更為周月。周月為北京智博大股東,占股50%。今年5月,周月退出,周洪江任武漢大住法人。
這一切的變更都在台面下進行,接受時代财經采訪多名武漢大住租客、房東均表示,此前對于股權變更毫不知情。數名在今年4月、5月新簽約或續約的租客提供的租賃合同還顯示,甲方名稱及合同印章還是武漢優客。
武漢優客2020年租賃合同 來源:租客提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武漢各項經濟活動開啟的更晚一些,這也使租客、房東們忽略了相關風險。其實早在疫情期間,就有房東未收到租金,但被管家告知“還未上班”。疫情之下,這個理由似乎也算合理。
直到4月26日,微信公衆号“武漢優客逸家”發表《緻廣大業主、租客的一封信》,首次向房東、租客等利益相關方披露股權轉讓事宜。該文稱,優客逸家(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客逸家”)做為品牌授權方,無權幹涉武漢大住公寓公司的任何經營決策,但不表示其不會盡到品牌授權方的義務,維護客戶的正當權益,維護品牌形象。
該推文附了落款為武漢大住的另一封信,武漢大住鄭重聲明“不會‘跑路’”,并計劃逐個地、主動聯系業主,盡可能在5月底前與願意協商繼續合作方案的業主商定支付方案,對于無法協商一緻的予以解約。對租客則根據實際情況,在續租、新簽、支付疫情期間租金(2-3月)時給予一個月的免租優惠。
從該推文的留言看,彼時武漢大住和租客、房東的關系尚未惡化。有人留言“希望一起渡過難關,加油!”,有人表示“風雨彩虹,砥砺前行,共度難關!”,另有一位疑似新租客的人留言稱:“這個月才續租,希望可以挺過去。”
但房東收不到租金,租客被斷水斷電、被驅趕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房東告知書 來源:租客提供
一時間,針對武漢大住的投訴激增。在此情形之下,7月31日,微信公号“武漢優客逸家”以優客逸家之名再次發文,文章對追要欠款的房東、租客及各類供應商深表同情、理解,支持社會公衆合法地維護個人财産權益。
該文也首度承認,受疫情影響,武漢大住的經營陷入泥潭。文章中還寫到,作為品牌授權方,優客逸家會積極配合武漢市相關主管部門,督促、協助武漢大住盡可能給房東、租客、供應商一個交代。
優客逸家已是武漢小有名氣的長租公寓品牌,在武漢運營6年,為10萬租客提供過租房服務。多名租客對時代财經表示,沖着優客逸家的品牌簽下合同。
另據公開資料顯示,優客逸家創立于2011年,總部位于四川成都,創始人為劉翔,業務曾從成都擴展至武漢、北京、杭州等城市,還曾獲得“成都新經濟梯度培育準獨角獸企業”、“全國分散式長租公寓十佳品牌”等行業榮譽。
作為入行較早的長租公寓運營商,優客逸家與後來在風口上迅速興起的長租公寓品牌有些不同,其經營模式并非“高收低租”、“長租短付”。在武漢,它多是采取從房東手中租下毛坯房,裝修之後再轉租的經營模式。
“他們在這套房還是有盈利空間的。”房東向尚(化名)說。2017年,他将一套位于武漢市武昌區的房子租給優客逸家,合同期為6年,房租每三個月支付一次,但第一年免三個月房租、之後每年免一個月房租。
“之前一直都正常交租,但是,從2019年12月開始就沒有支付房租了。此間以疫情和财務沒上班為由,希望我們理解它晚付房租,一直拖到7月還未支付,我就解除合同了。我和租客都不知道武漢優客轉讓了股權、運營出了問題,武漢優客還一直給租客發賬單,收水電費等。”
比房東更早遇到拖欠款項現象的,是武漢優客的合作方。為武漢優客提供房屋裝修服務的武漢金帝陽光裝飾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啟國稱,“起初武漢優客是按裝修進度付款,從2017年4月份起就不按合同約定付款了,2017年9月開始多次找武漢優客讨要工程款,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吳啟國說,除了工程款,武漢優客還欠多家裝修公司為其墊付的裝修押金。“合作期間,我們還幫它墊付了裝修押金,(墊付時)說等物業退回了再給我們,但他們把這筆錢抵交物業管理費了。光這一項就有幾十萬塊。”
今年8月,得知武漢優客股權轉讓、武漢大住負責人聯系不上的情況下,吳啟國等多名武漢優客的合作商奔赴成都優客逸家總部維權。因優客逸家以股權轉讓為由拒付欠款,個别合作商出現過激行為,被當地派出所帶走。随後,成都相關部門接洽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派出所,協助調查此事。時代财經緻電中南路派出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不方便告知”。
關于股權轉讓的原因,優客逸家的解釋是,“戰略聚焦調整,在武漢實行城市合夥人制,新合夥人作為股東全權負責武漢公司的經營決策和運營管理,被授權繼續使用‘優客逸家’品牌。公司做股權變更的時間發生在疫情之前,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完全合法合規。業主、租客以及供應商等合同的效力不受任何影響。”
8月13日,優客逸家在公号“武漢優客逸家”上發文稱,自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即日起即不再參與武漢大住的經營決策和運營管理,但考慮到受讓方經營過渡需求,授權其繼續使用“優客逸家”品牌至2020年10月29日。為保護品牌聲譽,于8月11日提前終止品牌授權。
但當武漢大住負責人聯系不上、對接的管家大批辭職,維權無門的租客、房東、合作商不禁猜想,所謂的股權轉讓會不會是一場騙局。
這樣的猜測或許難以得到驗證,不過,至少從印章使用上來說,武漢優客的确存在一些問題。《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24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複雜的操作讓租客、房東們一頭霧水,股權變更和公章的使用問題亦成為租客、房東們維權路上的阻礙,眼下,維權中的各方都不知道,究竟應該向武漢優客追責,還是向武漢大住追責。
上海漢商律師事務所白翔飛律師對時代财經分析道:“非上市公司的股東轉讓公司股權,不需要告知債權人。武漢大住是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股東之一的四川優客隻根據持股比例承擔有限多地責任。從商法角度看,此事的責任主體隻是武漢優客,即更名後的武漢大住。”
白翔飛律師續指,鑒于武漢大住注冊資本隻有100萬,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武漢大住追責的話,基本追不回欠款,也無法向四川優客追責,因為此民事責任跟股東沒有關系。“民事訴訟的判決大概率會勝訴,但能執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最好的方法還是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長租公寓等有穩定現金流收入的行業,常常出現一些挪用資金等金融問題,或者管理者、直接責任人在明知公司發展模式無法持續、運營維持不下去的情況下依然跟租客等簽約,這就涉及合同詐騙,也就觸及了刑事犯罪。對受害者來說,刑事控告比民事訴訟更有用。”白翔飛律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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