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遊新聞-重慶晨報
“誰會故意找茬去吃蟑螂,我真的是服了!”
1月29日,家住渝北區的張女士給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講述了此前買豆漿喝出蟑螂一事,更讓她氣憤的是:事發後,店員繼續售賣;市場監管部門介入後,店老闆提出給予200元賠償,還發短信質疑她,認為她是職業打假人。
買豆漿喝出蟑螂,還咬了一口
張女士說,上周一,她上班時在公司樓下的“美宜佳便利店”買了一個雞蛋和一杯豆漿,這個便利店位于渝北區東路1号附近,她時常在這裡買早餐。
張女士說,買了豆漿後,她就去公司上班了,過了一會兒,她喝豆漿的時候發現裡面有東西,還咬了一口,吐出來發現是蟑螂,瞬間被惡心到了。
裝豆漿的杯子是紙杯,看不到裡面,發現異常後,她打開蓋子,發現杯壁上有不少蟑螂腿,頓時作嘔,連吃的早飯都吐出來了。
質疑 老闆懷疑她是職業打假人
随後,張女士立即拿着剩下的豆漿和那隻被咬過的蟑螂來到便利店,可店員和老闆的處理方式,都讓她無語。
張女士說,她找到店裡後,店員起初不怎麼理她,隻把蟑螂拿過來扔到垃圾桶裡,然後就沒有下文了。張女士自然很氣憤,過了一會兒後,店員才給了她一個電話号碼,讓她直接跟便利店老闆聯系。
當場,張女士就撥打了12315,向市場監管局進行反映和投訴,并聯系了店老闆任先生。
事發後第二天,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對該便利店進行了衛生安全檢查。不過,幾天後,店主任先生才聯系了張女士,表示願意賠償200元。
張女士還給記者展示了兩人的往來短信,在短信中,任先生懷疑她是職業打假人,這令張女士很氣憤。
雙方争執不下 事情仍未解決
1月29日,記者聯系上了店主任先生。
任先生表示,豆漿機是完全密封的,此前從未出現過類似情況。事後,他查看了店裡監控,發現張女士是在購買豆漿後約半小時回到店裡,“時間隔了這麼久了,确實無法說清楚。”
任先生說,事發時自己在外地,所以才在時隔幾天後才來處理此事。
對于任先生說到的細節,張女士表示不能贊同。她說,自己發現豆漿裡的蟑螂後就立即返回店裡,“時間絕對沒有半小時那麼久,十多二十分鐘有可能。”
張女士說,自己還咬了蟑螂一口。如果是為了“職業打假”,這樣的犧牲未免也太大。
截至發稿,針對此事發生的糾紛尚未得到解決。
律師說法>>
消費者遇到此類事情,應該如何解決?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聯系了國内知名維權律師、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陳晔律師。陳律師向記者表示,無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特别是食品安全法都突出了對消費者食品安全的保護,商家應提供完好、符合食用安全标準的食飲品。
如消費者遇到侵犯自身權益的情況發生時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也可以運用法律手段投訴到市場監管局或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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