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八月哥
很久不更了,最近有個學弟問我幾個關于開培訓機構的問題,
學弟問:
1、團隊的話有兩個是咨詢,一個是老師。這是團隊。這幾個人在這片區域的家長資源相對還不錯。但是我對入股占比多少,技術股這種不太懂?
2、還有如果我是投資人的話,剛才那幾個合夥人說的是我的課時費是按市場價高一點,然後職務上績效工資高一點。這樣對我是否合理?
3、我們這邊現在一向是4個人。兩個咨詢,一個學管,一個老師。我是老師,那我占比怎麼合适,這邊教學就我一個,如果我占比小的話以後對教師這邊發言權肯定小。還有一個因素我投資資金是小頭,那這個怎麼談才能占股高一點?
這是我的回答:
1、股份的問題可以按照出資比例和個人協議的形式來約定,你出資少但是帶着技術(教學)入股,可以适當在股份上有所增加,這個看你和他們怎麼談,達到一個雙方都滿意的比例,一般教師在30%左右為宜。
2、投資人并不意味着一定課時費高(和人情無關),投資人已經享受了分紅。工資制定應該和實際教學能力和管理能力來定。否則時間長了容易出問題(比如合夥人覺得給高了不平衡等等)。但是可以約定一個期限和漲薪頻次(對你也有激勵)
3、合夥制下必須有一個統管大局的,否則容易内鬥。這個需要你根據幾個人的性格特點和管理能力選出一個最終說了算的人,這個人可以股份不是最高的,但是一定是說了大家願意聽的,對整體校區運營負責。然後兼任他擅長的崗位,等校區規模起來了再脫崗專做校長管理(即ceo的位置)
學弟又問:
還有這幾個咨詢他本來有大量的學生資源,那他們掌握的這些資源算不算技術入股
答:不算技術入股,隻能說是有市場資源,而且市場需求是不斷變化的,生源這種東西最終是要回歸到老師那裡才有價值 ,比如我手上有1萬個學生電話号碼,你說這個能算技術?我認為他這個資源隻能構成合作的前提,學校要發展大家都要出力和資源。教學出技術和服務,咨詢出數據和營銷,他從事市場崗位本來就要去拓展業務,尋找客源
學弟問:第三點這個人我們應不應該确定一個制度保障這個人的決策權
答:他的決策一方面是受到管理層的監督,需要和擔任管理的負責人溝通下達,這個你們随時可以監督和提出異議。然後,一般會有任職期,可以通過股東會議重新投票。
學弟問:學長,我還想問一下。
咨詢這邊他們投資占3/5,我們老師占2/5,那這樣怎麼設計股權好點。
如果預留股權,留多少合适。
另外,前期人少,咨詢他們順便也負責學管。那這個又怎麼算他們的,這個要不要算技術性入股。
最後兩個問題我因為忙沒有回複,這裡回複下吧:
1、關于股權設計,其實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我不是真正财務出身,隻是合夥做過一些機構,所以,如果要設計股權,隻能給你一點點建議,具體怎麼做看你自己。
投資額是一個占比的重要依據,因為工商注冊是需要這個的,但是官方的注冊并不是決定的,你們還可以簽訂協議,比如代為持股的協議,或者約定股權的協議,這個隻要雙方簽字,不違反相關法律都是有效的,所以,股權比例,其實是你們雙方商議的結果,彼此達到一個滿意度就好。咨詢除了五分之三的錢,肯定是想占據五分之三,但是因為老師的技術在後期運營中更為重要,所以,可以适當提高,但是一定不會很多,最好是幾個點的提。
2、另外,關于技術入股,在我個人看來,如果不是高技術壁壘的和稀缺能力,都不應該算技術入股,這個技術,除非是能夠得到第三方認證,或者在專業機構得到專業化培訓的能力,如果不是,隻是工作經驗或者客戶積累,我個人認為不叫技術,所以何談技術入股。
管理能力隻是創業必備的,以管理學管,管理行政,教務,這隻是運營管理,并非技術。教培領域什麼是技術?可以将一款APP完整地推上線,這是技術,可以做出一個符合學生發展階段的一個完整學時的課程教案和學習計劃,并完成教培目标和任務,這叫技術。
其他,我認為都是輔助。
所以,要和人合夥創辦機構,一定要坐下來好好溝通了,多溝通幾次,股份比例和薪資結構一定要定,最後就是如何散夥也要約定好,這樣大家有個退出機制,就有個底。
最後回顧下自己的幾次創業曆程吧,不太豐富,不過也是值得說道說道的。
曾經和三個合夥人一起開了一家機構,說是機構,其實是居家辦公的狀态。
一個老師,一個技術,我是運營。分工,老師錄課、上課,技術負責攝像、制作視頻,上傳平台,直播輔助,我負責社群運營,文案宣傳,收錢催費等。結果,半年不到時間,通過社群盈利幾萬,這些錢用來采購設備、辦公等就已經花差不多了,就在我們開展新的盈利途徑的時候,技術不幹了,開始談待遇問題。
這裡就是教訓。
股份和薪酬的不同。
我們最開始合夥的時候,隻有我和老師合夥,我3老師7,給老師占大頭,那時候,我們的協議裡其實有一條,如果後續有新的合夥人加入,股權從老師出,因為我個人認為股份是自己願意少占的。不過,等到技術來的時候,我還是再次讓出了股份,直接按照我23,技術22,老師55的比例,也就是我又讓出了7%的股份給技術,我和技術的股份無限接近。
但是,股份定了,薪酬沒有定,我和老師最開始的想法是,大家掙錢,最後按照股份分配即可,壓根沒有考慮薪酬待遇的問題。
到了年底,技術提出來要開工資,于是提出了一個方案,當時我無法接受,他說,技術、老師每人8000/月,我這邊2000/月(因我是兼職)。但是其實,我們辦公的地方也是我們一起出錢租的三居室,技術一個人住。
因為談不攏,當時我是覺得受到了低估,辛苦服務社群(全是線上運營),制作平台(公衆号運營、自媒體推廣),這些到頭來就是2000塊,其實大家都是2000塊我都沒意見,隻是覺得對比之下過于失衡。
所以,一氣之下直接要退股,技術很開心,因為他覺得可以把我的股份轉給他,他就可以提高股份了,所以,他和老師溝通。
最後,老師也覺得對我不太合理,我個人退出後,老師也和技術分開了,我們的公司就走了注銷流程,合夥創業宣告失敗。
後來我和老師一起合作在上海做了個線上英語的項目,這個就是後話了。
但是,這位技術最後在散夥的時候确實做得不太地道,所以設備,他全部占為己有,不再和老師結算,因為我原價退股,多少進來多少出去的,相當于沒有分一分錢走的。但是設備好幾萬他就拿着了。老師也不願意給他争,和我倒了不少苦水。
哎,一次合夥,看清楚了一個人也就夠了。
事情已經過去很久,現在在想想,當初還是幼稚沖動,畢竟是自己和老師最先做項目,已經盈利的情況下,後面拉技術入夥開公司,結果被技術搞黃了。
最近也在和人合夥做事情,具體不能說太多。
不過,感受是:
1、找人合夥,不能看感覺,也不能看交情,而要看雙方的價值觀是否一緻,能否為了共同的利益放棄偏見。彼此信任。
2、退出機制一定要在一開始談好,如果合夥不成,或者創業失敗怎麼辦。沒有這個,到了這個地步的時候,你會發現非常非常難辦。進退兩難。
好了,希望以上對想創業的你有所幫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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