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名稱中使用不同引用方式
在名稱中使用鼠标選取方式輸入單元格引用時,默認使用帶工作表名稱的絕對引用方式。例如,單擊【引用位置】對話框右側的折疊按鈕,然後單擊選擇Sheet1工作表中的A1單元格,相當于輸入“=Sheet1!$A$1”,當需要使用相對引用或混合引用時,可以連續按<F4>鍵切換。
注意
在單元格中的公式内使用相對引用,是與公式所在單元格形成相對位置關系。在名稱中使用相對引用,則是與定義名稱時的活動單元格形成相對位置關系。通常情況下,可先單擊需要應用名稱的首個單元格,然後定義名稱,定義名稱時使用此單元格作為切換引用方式的參照。
如圖 1-1 所示,當 B2 單元格為活動單元格時創建工作簿級名稱“左側單元格”,在【引用位置】編輯框中使用以下公式并相對引用 A2 單元格。
= 銷售一部 !A2
圖 1-1 相對引用左側單元格
如果B3 單元格輸入公式“= 左側單元格”,将調用 A3 單元格。如果在A 列單元格輸入公式“= 左側單元格”,将調用與公式處于同一行中的工作表最右側的 XFD 列單元格。
如圖 1-2 所示,由于名稱“= 左側單元格”使用了相對引用,如果激活其他單元格,如E5, 按 <Ctrl F3>組合鍵,在彈出的【名稱管理器】對話框中可以看到引用位置指向了活動單元格的左側單元格。
= 銷售一部 !D5
圖 1-2 不同活動單元格中的名稱引用位置
混合引用定義名稱的方法與相對引用類似,這裡不再贅述。
02
引用位置始終指向當前工作表内的單元格
如圖 1-3 所示,定義的名稱“左側單元格”雖然是工作簿級名稱,但在“銷售二部”工作表中使用時,仍然會調用“銷售一部”工作表的 A2 單元格。
如果需要名稱在任意工作表内都能引用所在工作表的單元格,需在【名稱管理器】的引用位置編輯框中,去掉“!”前面的工作表名稱,僅保留“!”和單元格引用地址即可。如圖 1-4 所示,引用位置編輯框中的公式為:
=!A2
圖 1-3 引用結果錯誤
圖 1-4 引用位置不使用工作表名
修改完成後,在任意工作表中的公式中使用名稱“左側單元格”時,均引用公式所在工作表的單元格。
03
公式中的名稱轉換為單元格引用
Excel 不能自動使用單元格引用替換公式中的名稱。使用以下方法,能夠将公式中的名稱轉換為實際的單元格引用。操作步驟如下。
步 驟 1 單擊【文件】→【選項】命令,在彈出的【Excel 選項】對話框中單擊【高級】選項,在【Lotus 兼容性設置】中選中【轉換 Lotus 1-2-3 公式】複選框,單擊【确定】按鈕關閉對話框,如圖 1-5 所示。
圖 1-5 【Excel 選項】對話框
步 驟 2 重新激活公式所在單元格。
步 驟 3 再從【Excel 選項】對話框中取消選中【轉換 Lotus 1-2-3 公式】複選框,公式中的名稱即可轉換為實際的單元格引用,如圖 1-6 所示。
圖 1-6 名稱轉換為單元格引用
名稱命名的限制
用戶在定義名稱時,可能會彈出如圖 1-7 所示的錯誤提示,這是因為名稱的命名不符合 Excel 限定的命名規則。
圖 1-7 錯誤提示
名稱命名的限制如下。
❖名稱的命名可以用任意字母與數字組合在一起,但不能以純數字命名或以數字開頭,如“1Pic”将不被允許。
❖除了字母 R、C、r、c,其他單個字母均可作為名稱的命名。因為 R、C 在 R1C1 引用樣式中表示工作表的行、列。
❖命名也不能與單元格地址相同,如“B3”“D5”等。一般情況下,不建議用戶使用單個字母作為名稱的命名,命名的原則應有具體含義且便于記憶。
❖不能使用除下劃線、點号和反斜線 \、問号 ? 以外的其他半角符号,使用問号 ? 時不能作為名稱的開頭,如可以用“Name?”,但不可以用“?Name”。
❖不能包含空格。可以使用下劃線或是點号代替空格,如“一部 _ 二組”。
❖不能超過 255 個字符。一般情況下,名稱的命名應該便于記憶且盡量簡短,否則就違背了定義名稱的初衷。
❖名稱不區分大小寫,如“DATA”與“Data”是相同的,Excel 會按照定義時鍵入的命名進行保存,但在公式中使用時視為同一個名稱。
此外,名稱作為公式的一種存在形式,同樣受函數與公式關于嵌套層數、參數個數、計算精度等方面的限制。
從使用名稱的目的看,名稱應盡量直觀地體現所引用數據或公式的含義,不宜使用可能産生歧義的名稱,尤其是使用較多名稱時,如果命名過于随意,則不便于名稱的統一管理和對公式的解讀與修改。
試着跟着上述操作學習Excel中名稱的相關運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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