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用電主要分為四類:居民類用電、商業服務類用電、工業類用電、以及其他類用電,我們平常用的電又分高壓電、低壓電、交流電、直流電,其中居民用的一般是220V的低壓交流電,工業用電一般是380V的低壓交流電,而平時用于輸電的則是1000V以上的高壓直流電。
電對人體造成的傷害
我國規定的安全電壓為36V,而潮濕環境中的安全電壓為12 V,所以浴室、廚房用電是我們最應該注意的地方。觸電又分為電傷和電擊,電傷是指電流對人體表面的傷害,一般不會危及生命安全;而電擊則是指電流通過人體内部,直接對人身體造成傷害,有很大的危險性。
電流的大小決定了電對人體的傷害程度
以最危險的工頻電流為例,當1毫安左右的電流通過人體時,會産生麻刺等不舒服的感覺;
當10—30毫安的電流通過人體;
雖沒有緻命危險,但會讓人産生麻痹、劇痛、痙攣、血壓升高、呼吸困難等症狀;
而電流達到50毫安以上,則會讓人心室顫動有緻命的危險;
如果100毫安以上的電流通過人體,那就會置人于死地。
我國居民用電一般都會安裝漏電斷路器,熔斷器、防觸電、空開等電路保護措施,一旦人體觸電,家用電表就會啟動,自動跳閘系統瞬間斷電。
如何在自保的前提下救觸電的人
低壓電觸電
首先低壓電觸電分為“拉”、 “切”、“挑”、“拽”四個步驟。
“拉”就是拉掉電閘;
“切”就是切斷電源;
“挑”就是用幹燥木杆或竹竿等不導電材料将觸電部位脫離;
“拽”就是手上包纏着幹燥的衣服去拽觸電者。
最後再針對觸電人員的具體情況實施救援,對于輕度觸電者,稍作休息即可完全恢複;中度、重度電擊傷者,則需要到醫院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高壓觸電
高壓觸電則要注意更多的安全問題,高壓電可能會擊穿空氣導電,而且電磁輻射嚴重,所以有一定的安全距離,經測算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大緻的結論:
1000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4米;
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6米;
35-110kV高壓線的安全距離為8米。所以我們不能貿然沖上前去救人,因為高壓電無法關閉電源,一旦我們闖入了危險區,兩腳跨步距離,産生的電壓瞬間就會擊倒我們。
而且高壓觸電隻要幾秒鐘,人就會喪失性命,這時我們就隻能撥打110前來處理事故現場了。如果這個人還有施救的可能,那我們則要穿上絕緣的鞋子比如膠鞋,雙腳并攏跳進危險區,用幹的木棒或者竹子,把漏電的電線挑開,才能救回被電的人。
我們現在的用電情況在種種措施的保護下,安全了很多,還是要提高安全用電的意識,《民規》2008版明确規定:應為住宅進線總斷路器設置過電壓、欠電壓保護裝置,但實際上不少房地産開發商都沒有使用,還有很多人在裝修房子的時候,為了節省費用使用的線材質量不達标,這些都容易造成漏電觸電事故。要知道好的線材和價格肯定是成正比的,為了自身的安全這些費用還是不能省的,電的發明讓人類不再懼怕黑夜,但我們在享受光明的同時也要知道其潛在的危險性,陽光和陰影永遠同在,不要忽略任何一個用電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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