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作了哪些規定,貫徹落實條例還需做好哪些基礎工作——
● “去年就把原來樓棟旁的垃圾桶撤了,建了這個分類投放點。 ”——合肥市民張凱強
● “有居民擔心,垃圾在小區分好了,運輸、處理還是會混在一起。 ”——銅陵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中心主任周江磊
分類設施有沒有
11月19日下午,張凱強拎着兩包垃圾從樓上下來,在小區的垃圾分類投放點,他把一包裝着外賣盒和剩飯剩菜的袋子投進标有“廚餘垃圾”字樣的垃圾桶,另一包則投進了标有“其他垃圾”字樣的桶内。 “去年就把原來樓棟旁的垃圾桶撤了,建了這個分類投放點。 ”張凱強說。
張凱強住在合肥市蜀山區五裡墩街道陳村路社區的國祯廣場小區。 “該小區是五裡墩街道首批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小區之一,去年7月8日正式運營。 ”陳村路社區黨委副書記劉複興介紹,生活垃圾分類實施後,社區自去年5月開始組織轄區小區撤桶并點工作,目前已建成13個垃圾分類投放點,運營5個。
在小區内建設垃圾分類投放站,推動居民進行源頭分類,是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基礎。對此,《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住宅、公共建築、公共設施等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标準的,應當予以改造。這意味着,此前小區分散在各處的垃圾桶必須被撤掉,按照新規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
我省合肥、銅陵兩市曾入選全國推進垃圾分類先行先試的4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起步較早,許多小區都建有垃圾分類投放站。據悉,合肥市從去年10月開始,計劃分批建設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4311座,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分類集中投放站點3242座。
除了要配套分類投放點,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處理也作出詳細規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
“有居民擔心,垃圾在小區分好了,運輸、處理還是會混在一起。 ”銅陵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中心主任周江磊介紹,根據不同性質的垃圾,銅陵市在運輸與處理上堅持“四分法”:廚餘垃圾以“公交路線”方式,由特許經營企業每日定時到交投點單獨收運、集中處理;可回收物,與專業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集中分揀再利用;有害垃圾,定期交由危廢經營企業處置;其他垃圾,依托銅陵海螺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理生活垃圾項目,進行分選、粉碎、焚化,做到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處理。
● “剛開始很多人都還是混着投,現在好多了,起碼廚餘垃圾能和其他垃圾分開了。”——銅陵市銅官區五環國際小區垃圾分類督導員李存英
● “區裡以建設運營一體化的形式進行招投标,規定設施建成後,建設方繼續運營一段時間,然後再移交給小區物業。 ”——浙江聯運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尹珂
日常運營誰來管
垃圾分類設施建好了,誰來管理、如何運營,是現實中一大難題。
就如何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責任,條例明确了九類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覆蓋城市住宅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道路交通設施、村莊等。其中規定,城市住宅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實行自我管理的,由業主委員會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且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居民委員會(社區)為責任人。
為推動垃圾分類投放,銅陵市建立了垃圾分類督導員制度,負責垃圾分類投放站的日常管理工作。銅陵市銅官區五環國際小區共有住戶1400餘戶,共建設了8個垃圾分類投放站,物業工作人員李存英分管的是1号站點。
“廚餘垃圾倒在綠色的桶裡,倒完之後方便袋要放入灰桶。”11月17日一大早,記者在小區采訪時,李存英正在指導一位居民投放垃圾。她告訴記者,督導員每天要對垃圾桶進行清洗、消毒,還要在早晚垃圾投放的高峰期,指導小區居民正确分類投放。 “剛開始很多人都還是混着投,現在好多了,起碼廚餘垃圾能和其他垃圾分開了。 ”
而在合肥市蜀山區,許多小區垃圾分類投放站的管理工作目前以外包的形式,交給專業公司負責。 “區裡以建設運營一體化的形式進行招投标,規定設施建成後,建設方繼續運營一段時間,然後再移交給小區物業。 ”浙江聯運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尹珂告訴記者,公司在五裡墩街道承建了26處分類投放站點,每個站點派專人值守,引導和幫助居民實施垃圾分類投放,每天進行衛生清潔、消殺、除臭等工作。
不過,記者了解到,由于擔心增加工作量和成本,當前物業方對接手小區垃圾分類投放設施并不積極。一些小區雖然建有投放站,但因為無人管理,遲遲用不起來。 “還是要動員物業參與進來,前期可以采取獎補的方式,激發物業的積極性。此外,我們會依托志願者,引導居民做好源頭分類,還打算與小區拾荒者合作,讓他們來管理站點。 ”合肥市一位城管部門工作人員如是表示。
● “銅陵市民垃圾分類投放參與率達到了95%以上。 ”——周江磊
● “2021年全市共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檢查1416次,教育整改605宗,立案86宗,罰款87.37萬元。 ”——合肥市城管局相關負責同志
群衆意識咋提升
垃圾分類看似是生活中的小事、瑣事,但在社會組織實施方面卻是大事、難事。隻有全社會共同參與,才能讓垃圾分類相關規定真正落地。對此,條例提出,要廣泛開展社會動員,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措施,促進單位和個人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良好行為習慣。
為了提升居民主動分類意識,銅陵市将每年11月确定為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月、11月11日為宣傳日,動員群衆廣泛參與。并從全市278個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入手,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同時,組織6.5萬名公共機構工作人員登記成為生活垃圾分類志願者,深入社區開展宣傳、督導等志願服務。
“如今,銅陵城區全面實施撤桶并點、桶邊值守、現場督導,并建立定期入戶、掃樓走訪、積分兌換、獎懲公示等相關制度,幫助市民群衆‘分得清、投得準’。 ”周江磊介紹,銅陵市民垃圾分類投放參與率達到了95%以上。
垃圾分類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在工作推動中,既要正面引導做到“疏”,也要引入處罰注重“堵”。對于違反垃圾分類處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條例明确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其中,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針對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的行為,在合肥市,已經開出不少罰單。記者了解到,去年,合肥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并于當年12月正式施行。此後,合肥市加大違規處置廚餘垃圾、違法傾倒生活垃圾、垃圾不分類和混投等行為的處罰力度。 “2021年全市共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檢查1416次,教育整改605宗,立案86宗,罰款87.37萬元。 ”合肥市城管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記者 範孝東 劉洋)
11月19日,合肥市瑤海區七裡站街道聯合區城管部門在長江180藝術街區開展瑤海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啟動儀式。圖為城管人員向居民介紹垃圾分類知識。 通訊員 姚興軍 李璐璐 攝
·得失談·
垃圾分類重在引導公衆參與
垃圾分類處理是我國在應對“垃圾圍城”困境、資源浪費以及生态環境惡化問題上的積極嘗試。從2000年開始,我國逐步推出垃圾分類試點工作。近幾年,從國家層面部署到地方出台細則,垃圾分類工作更快速、更細化、更具體。
垃圾分類意義重大,但推行難度不小。與一系列政策措施相對應的是,垃圾分類在一些地方呈現出 “政府熱、公衆冷”的狀态。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随處可見,但大多數人并沒有按照分類标準投放垃圾。小區内的垃圾分類廂房智能美觀、“五髒俱全”,一些居民卻無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垃圾,導緻亂扔現象頻發。如何促進公衆積極參與,成為當前垃圾分類工作推進的關鍵。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垃圾分類要讓公衆願意參與,首先要做好政策設計、法律制定、責任明确、獎懲标準劃分等方面的工作。如果制度設計不合理、責任不明确、銜接有問題,垃圾分類就難以有效推行。比如環衛公司的清運能力參差不齊,有的企業管理不到位,甚至半夜混運垃圾,不僅讓前端工作成了無用功,還打擊了認真分類的居民積極性。隻有健全垃圾分類的相關法律制度,從前端到後端“全鍊條”發力、“閉環式”管理,确保分類投放、收集、清運環環相扣,才能讓公衆從心理上認同垃圾分類。
現實中,不少小區采取垃圾分類“積分兌換”的方式吸引公衆參與,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光有獎勵還不夠,監督約束也得跟上。強化約束的目的不在于強迫居民機械式進行垃圾分類,而是潛移默化培養公衆環保意識,把垃圾分類這一舉動變成随手、随時、随地可做的小事。比如,發揮社區幹部的引領和帶頭作用,檢查居民是否按照分類标準投放。在責任明确的基礎上,組建專門的垃圾分類執法隊伍,提高行政執法的水平和效率。
垃圾分類的最終效果及長久發展,靠的還是公衆主動參與,這取決于公衆環保意識的提升、分類知識的掌握程度。事實上,推動垃圾分類的過程,是一個培育公衆責任感和公德心的過程。一些人知道垃圾分類重要,但有時“懶”字當頭、不願花精力和時間學習分類知識。一些人知道垃圾有多種分類方式,但要将各種各樣的抛棄物準确歸類也并非易事。相關部門不僅要廣泛宣傳垃圾分類産生的社會效益和積極影響,從垃圾減量上加以引導,促使公衆責任内化,更要在普及環保知識的過程中,細化垃圾分類知識點,讓公衆聽明白易掌握,不斷提高公衆垃圾分類操作能力。同時在理念上要以綠色生活方式引領現代公共生活,促使公衆從“要我分”到“我要分”,讓垃圾分類落地生根。(韓小喬)
·面對面·
制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有哪些背景?如何确保條例貫徹實施?11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相關情況——
健全法治保障 推進垃圾分類
對話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曹林生
省住建廳二級巡視員 汪恭文
記者:立法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哪些背景?
曹林生:生活垃圾分類是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反映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環節。近年來,我省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合肥、銅陵作為國家試點城市率先開展,2019年設區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全面啟動,我省農村地區也在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在農村已配備環衛保潔員14萬餘人,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基本建立。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固廢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方生活垃圾具體管理辦法,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會議明确要求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全國已有11個省份完成該項立法,長三角地區中,上海和浙江均已出台垃圾分類省級地方性法規,我省5個設區市也先後立法。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對接長三角環境協同治理,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一部涵蓋全省、統籌城鄉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省級地方性法規非常必要。
記者:條例對農村地區生活垃圾分類作了哪些規定?
曹林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為了探索适合農村地區的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模式,建立與農村實際相适應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條例對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作了如下規定:一是由省農業農村、鄉村振興主管部門負責探索具有農村特色的垃圾分類方法,建立以縣域或鄉鎮為基礎的資源回收利用體系;二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城鄉結合部、人口密集的農村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城鄉一體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其他地區因地制宜,就近利用或者妥善處理生活垃圾;三是農村應當設置廚餘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根據需要集中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容器;四是在農村推行垃圾源頭分類和資源化利用,通過鼓勵農村就近就地對廚餘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設立“生态美超市”以垃圾兌物等形式,促進農村生态環境改善,層層壓實,步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記者: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展如何?下一步,如何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
汪恭文:近年來,我省堅持補短闆、強弱項、建機制,全面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合肥市、銅陵市作為國家試點率先開展,全面落實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等各環節工作任務。合肥市新建了2座日處理能力共1400噸的廚餘垃扱項目,投入7億多元專項用于建設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銅陵市着力推進垃圾分類擴面提标工作,建成區20.4萬戶居民投放設施覆蓋率達100%。同時,選擇淮北、滁州、宣城、池州、馬鞍山、蕪湖6個市開展省級試點,并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積極推進其他地級市建成37個垃圾分類示範片區。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分類投放(收集)點42357個,投入分類運輸車輛3691輛,已有4778個小區、313.9萬戶居民以及2129所學校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全省投入運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101座,日處理能力達5.7萬噸。已有11個市建成運行廚餘垃圾處理設施,日處理能力2195噸。
下一步,我們将利用各類媒體、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向群衆介紹條例的頒布實施和主要内容,組織專題培訓班,要求各設區的市、區和街道辦事處年底前至少開展一次培訓,對條例進行全面深入宣講。強化帶頭示範,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學法用法。持續加大街道、社區基層宣傳工作力度,壓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責任,普遍開展入戶宣傳活動。開展垃圾分類執法檢查,特别是對拒不分類、混裝混運、無資質收運等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記者 範孝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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