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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實施細則解讀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9-15 20:42:44

  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實施細則。按照要求,中小學幼兒園要将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基礎課程,保證每周1課時。高等學校應完成32學時的課堂教學,記2個學分。

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實施細則解讀(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實施細則印發)1

  根據該細則,學校安全工作應當堅持“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學校及周邊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衛生安全、校舍安全、設施設備安全、教學實驗安全、活動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學生欺淩和暴力以及自然災害、突發意外事故等可能對師生造成傷害的安全威脅。

  在管理職責方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負責本行政區域内學校安全工作,将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确各部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協同聯動的學校安全工作機制。縣級以上教育、公安、财政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落實學校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

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實施細則解讀(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實施細則印發)2

  其中,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職責中,包括定期指導學校開展防震、防火、防汛、防踩踏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導學校防治校園欺淩和暴力,開展未成年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等。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職責中,包括推動協調将校園治安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導學校将重點部位安裝的視頻監控和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台,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生違法犯罪活動等。

  該實施細則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提出了明确要求。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明确學校安全教育目标,将安全教育課列入課程體系,納入學校必修課、公共基礎課範疇,挖掘和利用校内外教育資源,開設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将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基礎課程,保證每周1課時,每學年開展學生安全素養綜合測評,納入學生成長檔案。高等學校應當将安全教育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完成32學時的課堂教學,記2個學分。

  學校應當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計劃,融入各學科教育教學,注重教學實效。學校應當創新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通過開學第一課、學生安全教育平台、“1530”教育(即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周放學前5分鐘、每節假日放假前30分鐘對學生進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專題講座、家長會等方式,對學生及家長加強安全教育和提醒,強化學生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責任。

  學校應當根據有關要求,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等單位聘請品德優秀、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學校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對師生進行法治宣傳教育,每學期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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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應當根據學生規模,設置專(兼)職安全教育師資。規模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下的,至少設置1名;規模在1000人至3000人(含3000人)的,至少設置2名;規模在30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增設1名。

  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強化教育培訓力度,落實全員培訓,健全完善培訓考核體系。引導廣大教職工把抓安全、講安全、保安全作為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責任。學校應當建立教職工安全知識及應急處置能力定期考核、監測機制,使其明确各自崗位的安全工作責任和義務。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将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納入教育系統幹部教師年度培訓計劃,新任安全管理幹部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培訓學時可以折算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新任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園)長、副校(園)長和高等學校安全機構負責人應當進行不少于40學時的安全教育任職培訓。主管安全的副校(園)長和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任職期間,每年應當接受不少于20學時的安全業務培訓;班主任、輔導員、專任教師每年應當接受不少于10學時的安全知識培訓。将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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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各類實戰型應急演練,中小學每月、幼兒園每季度、高等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應急疏散演練;寄宿制學校每年應當至少開展2次夜間應急疏散演練;使用校車(通勤車)的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校車(通勤車)安全事故應急疏散演練。

  學校應當在校園宣傳欄、校報校刊、黑闆報、網站及“兩微一端”設置安全宣傳教育欄,每季度更新;校園電視、廣播應當每月刊播公益廣告和安全提示;寄宿制學校的宿舍應當張貼安全須知和疏散示意圖;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建立校園安全科普體驗場所。學校應當在顯著位置公布公示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相關責任人。

  開設師範專業的學校,應當為師範生開設幼兒和未成年學生安全教育管理以及安全技能課程,課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實習。新入職的中小學、幼兒教師應當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學校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科學研究。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建立安全教育專(兼)職教研員制度,加強安全教育教學研究。鼓勵學校建設安全教育課程資源庫,發揮信息資源教學優勢。(濟南日報記者 林江麗)

編輯:張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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