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探讨的這個話題,不是想去說教,也不是好為人師,更沒有批評嘲弄誰的意思,隻想單純和愛好寫作的朋友們一起,探讨一下文字和數字的準确表達。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現象,很多寫作者在表達時間時,有的會用10點10分,有的會用10:10,有的會用十點十分。在表達日期的時候,絕大多數人會用10月10日,極少數作者會用十月十日。這樣的表達沒有任何問題,讀者也會一眼讀懂文字或數字表達的具體時間。
在表達年份的時候,有些文章卻會寫成“85年的夏天”“98年的秋天”“22年的春節”……乍一看,會誤以為是表達八十五年前的夏天,或理解成九十八年以來的秋天,或想象成走過了二十二年的春節……
細細一品讀後,才發現作者是在表達年份,卻又不知什麼原因,隻寫年份的後兩位數,把前面的兩位數給省去了。如果行文中清楚地寫上年份的前面兩位數,就會變成“1985年的夏天”“1998年的秋天”“2022年的春節”。
這樣的文字和數字表達,不管放在文章的開頭,還是放在文章的結尾,或者放在文章的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讓讀者産生歧義,讀者也不會在閱讀的時候,停下來思考兩位數所表達的具體意思。
或許我們平時在口語表達的時候,習慣用幾幾年,因為是用語言表達出來,我們面對的是“聽衆”,聽衆們看不見文字,隻聽得聲音,加上我們清楚地說出幾幾年在幹什麼,聽者的頭腦裡一般不會冒出數字所包含的其它意思。
但行成文字就不一樣了,當讀者在面對白紙黑字(或者白屏黑字)時,眼睛看到的文字,會在大腦裡形成各種信息,“看”和“想”的内容要比單純的“聽”豐富得多,如果文字不能清楚地表達具體意思,就會讓讀者産生其他的聯想。
阿拉伯數字本身就具有多重意思,如果作者在行文的時候,當寫一個或者兩個數字,盡管不會影響大的方向,但一定會影響到整個文章的嚴謹度,也會影響讀者的閱讀體驗。
作為喜歡寫文的人,還是要力求能最大限度、準确地表達文字或者數字所傳遞的意思,你覺得呢?
除了行文中的數字表達,很多寫得很好的文章,會在閱讀的時候,發現“的”“地”“得”用得很随意。甚至有的作者喜歡“一‘的’到底”。
如果對“的”“地”“得”沒有要求的讀者,可能覺得無所謂,隻要都能明白作者寫的是什麼意思就行。但如果你真是愛好寫作,或者想靠寫作變現,那就要注意用字的準确性。
很多編輯或者老師,多半都是科班出身,對“的”“地”“得”的用法,也都是特别講究的,但他們都很忙,不會因為這些小事兒專門給你回郵件,因為在他們的理念裡,你要玩文字,“的”“地”“得”的用法是必須掌握的幾個基礎之一。
如果一篇文章中出現多個“的”“地”“得”用法錯誤,就算文章寫得再好,估計也會“名落孫山”,審稿人不明說,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問題出在了哪兒,你說冤不冤?
我剛開始寫作的時候,“的”“地”“得”也是用得不準确,很多該用“地”的時候卻用了“的”,導緻通篇出現了少數“得”,幾乎都是“的”,總以為這是小事兒,不重要。
後來通過老師的點撥,自己也惡補了一下,現在已經明白:名詞的前面用“的”,動詞的前面用“地”,形容詞的前面用“得”。但在寫作的時候,往往由于之前錯誤的習慣,還是會偶爾用錯一兩處,相信在有意識地思考和改變下,以後犯“的”“地”“得”的錯一定會越來越少。
既然愛寫,那就盡量寫好!寫好不僅是文采好、故事好,還要盡量做到準确表達數字和文字!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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