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健康時報】
江西省政府于7月8日修改簽發的《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自公布後已正式開始實行,女職工除享受産假98天外,獎勵産假由60天延長至90天,女職工生育可享受188天産假。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梳理發現,自2022年1月1日以來,除江西省外,還有江蘇和貴州兩省延長了産假。
半年内三地調整延長産假,最多增至188天
據揚州日報7月7日消息,《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市政府關于印發〈揚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揚府規〔2014〕9号)等有關文件規定,從2022年2月10日及以後分娩,且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基礎上,延長産假60天,達到158天。
3月7日,《貴州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出台,于3月8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确指出,女職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98天産假外,延長産假60天。産假期滿返回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給予1-2周适應時間逐步恢複原定額勞動量。
産假最長為一年,平均水平158天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梳理了31個省市地區産假規定,其中西藏地區産假為全國最長,可達365天,河南和海南地區産假較長,為190天。大多數地區産假為158天,是在2012年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的基礎上,增加了60天的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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