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汽車充電怎麼解決?随着各種鼓勵購車新政的出台,越來越多人選擇了新能源車為了充電方便,不少車主又買了固定車位車買了,車位也有了,然而,想實現“充電自由”,并不容易近日有市民反映,在申請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過程中,遇到了重重障礙充電樁裝不了,問題出在哪兒?,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老舊小區汽車充電怎麼解決?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随着各種鼓勵購車新政的出台,越來越多人選擇了新能源車。為了充電方便,不少車主又買了固定車位。車買了,車位也有了,然而,想實現“充電自由”,并不容易。近日有市民反映,在申請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過程中,遇到了重重障礙。充電樁裝不了,問題出在哪兒?
新能源車車主:車有了,車位也有了,就是沒法裝充電樁
近日,居住在海口市長濱路時代城小區的劉先生反映,他今年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但小區沒有充電樁,他隻能在外面充電。“我想在自家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但物業以小區以後會安裝公共充電樁為由拒絕。”劉先生說,“公共充電樁如何計費?是什麼類型的充電樁?何時開始安裝?物業都沒法給出确切回答。小區裡裝公共充電樁是好事,但這和我在自家車位上裝充電樁并不沖突吧,為什麼不讓安裝?”
對此,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陳女士表示,業主不能安裝個人充電樁,主要有3個原因:“第一,産權車位都是地下車庫車位,還未确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問題;第二,目前小區還未抄表到戶,不能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自用樁所需總電表;第三,小區原規劃未設計新能源汽車充電裝置,原有電容量不足以增加新能源汽車充電自用樁。”
陳女士說,目前物業正在征求業主意見,在小區安裝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以解決業主新能源汽車充電難的問題,“主要征求業主是否原意增加供電設備,以解決小區電容不足問題。至于充電樁具體何時安裝、安裝什麼類型的充電設備,目前還無法确定。”
記者了解到,為了解決業主充電難的問題,不少小區都計劃申請安裝公共充電樁,但并非都能夠順利進行。海口得利新村物業謝經理介紹,目前該小區隻有兩三戶業主申請安裝充電樁,一般有産權車位,小區電力容量能适應,消防安全沒有問題,物業同意安裝。“因為該小區屬于老舊小區,電力公司實地考察後說需要進行電力改造升級,如果直接入小區變電器,則需按照居民用電收取充電費用。”謝經理說,因為充電按照居民用電收費,業主認為費用過高,并未同意安裝。
問卷調查:超七成受訪者表示會因為充電問題放棄購買新能源車
近期,記者就“居民區充電樁”做了問卷調查,共有112名受訪者線上參與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72.32%受訪者表示,因為充電問題拒絕購買新能源車;63.39%的受訪者表示小區沒有多餘車位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50.89%受訪者稱在申請安裝充電樁時因電力不足、需要增容而無法安裝;67.86%的受訪者表示小區配套充電樁完善,會購買新能源汽車。同時,有受訪者建議,充電樁車位被占用等管理問題需要加強。
市民建議:政府牽頭,充電樁第三方統建統管
一直很關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問題的海口市民吳先生認為,随着國家新能源汽車政策不斷落地,對應配套措施需要不斷完善。“政策要求小區必須預留電容量和停車位,但對于老舊小區來說,安裝新能源車充電樁目前存在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很多老舊小區場地有限,無法再劃設專門的充電區域,小區車位本就緊張,若是在公共車位上安裝充電樁,燃油車業主可能會有意見;第二,有的業主可能會擔心存在安全問題;第三,小區原有電容量不足以支持充電樁,增容需要繳納費用,征得業主同意難度大。”
針對目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進小區難的問題,吳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鼓勵第三方有資質的公司與政府簽訂合同入駐小區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同時施行政府調節價,并明确物業可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制定相關政策,明确産權車位車主申請安裝充電樁需合理、規範,不能随意開挖建設;可适當利用公共區域建設公益性新能源汽車充電場所,減少小區充電壓力。”
破解一“樁”難題
省住建廳發布小區充電樁
建設實施方案征意見
為了加快推動我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破解充電樁進小區難的問題,近段時間,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指出,海南省要重點解決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職責分工不夠明确、建設流程不暢通和安全管理責任不明晰等方面堵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加快推進充電樁進小區工作。
征求意見稿提出,要抓好五項重點工作,加快推進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
一是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充電樁要求,确保新建小區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建設充電樁或預留充電條件,預留充電條件的新建住宅小區建成投入使用的充電樁比例不低于10%;
二是進一步規範存量小區充電樁建設流程,明确了自用電樁、公用電樁的申請材料和安裝流程;
三是解決小區電容量不足問題,物業服務企業及有建樁需求的業主通過海南電網的移動客戶端、營業廳查詢小區變壓器剩餘容量,未經供電企業确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電力容量不足拒絕充電樁進小區。鼓勵充電樁運營商共同參與小區供配電設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負荷管控、智能有序充電等技術手段實現錯峰分時充電,提升電能利用效率,節約增容改造成本;
四是明晰充電樁建設安全管理責任,根據“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由充電樁參建各方簽訂《充電設施安裝承諾書》,按承諾書明确各方安全責任;
五是加強住宅小區充電樁建設日常管理,不同小區類型和充電樁類型,要按照不同方式推進建設,積極引入市場化機制,強化管理。
我省已把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範圍,省直相關單位會組成督查檢查組,對各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實施方案,以及充電樁建設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導。對該項工作開展不力的市縣,将在全省範圍内予以通報。(記者 符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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