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抄襲必究
Hello,大家好,我是玲子。
立夏已過,預示着天氣越來越熱,紫外線也越來越猛烈。
市面上各種防曬産品,也正賣得熱火朝天,尤其是防曬霜。
提到防曬霜,人人都不會陌生,可你真的會用嗎?
一款防曬霜,從選擇到使用,也和其他護膚産品一樣,需要講究正确的方法,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
不然,就算你天天塗,年年用,皮膚依然不會變白、變好,甚至還越來越差。
各種斑斑點點,不但沒有淡化,而且還越來越多。
那,用防曬霜究竟需要注意哪些細節,才能物盡其用呢?
陰天雨天不用塗很多人認為,在看不到太陽的陰天、雨天,或是室内,是沒有必要塗防曬霜的。
這是非常錯誤的觀點。
因為:
太陽其實每天都是會升起的。
而陰天或下雨天看不見太陽,隻是地球某一地方被厚重的雲層擋住了,所以看不見。
雲層隻能擋住太陽光這種可見光。
而對于紫外線,這種穿透力特别強的不可見光,是沒有任何遮擋作用的。
所以:
無論是陰天還是雨天,紫外線強度都不會削減,相反還會更加強烈。
正确方式:
不管是晴天還是陰天,又或是雨天,都需要認真塗好防曬霜。
另外:
紫外線中的UVA,穿透力甚強,可以輕松穿透普通玻璃。
所以,在室内時,盡量不要在靠窗的位置逗留。
靠窗工作,或是開車時,也需要塗好防曬霜。
并且,塗好後不能馬上出門。
等待15~30分鐘左右,防曬成分生效後再出門。
不疊塗不疊塗,就是指:臉上的護膚品和化妝品,不能有兩種或以上的,具有防曬功能的産品。
比如:塗了防曬霜,就不要再塗其它具有防曬功能的隔離霜、粉底液之類的護膚品或化妝品。
為什麼不建議疊加塗抹呢?
原因有二:
首先:
有些人認為,臉上同時使用兩種具有防曬功能的産品,其防曬效果可以實現1 1>2。
可事實并非如此。
不管是臉上塗幾種具有防曬功能的産品,最終得到的防曬效果,也隻能歸功于防曬系數最高的那個。
可見,疊塗防曬産品,完全就是多此一舉。
其次:
具有防曬功能的産品塗得太多,對皮膚造成的刺激和傷害也會越大。
尤其是化學性防曬産品,更是如此。
所以,一種就足矣。
防曬系數越高越好
防曬系數SPF,代表的是防曬霜抵抗UVB的能力。
例如:SPF1,代表可以防曬約1×15=15分鐘。
SPF30,可保證皮膚在30×15=450分鐘後,才會被曬紅曬黑。
雖然,SPF值越高,防曬紅的時間會越長。
但并不是越高越好。
原因:
當SPF達到一定數值後,防曬能力增強的幅度,就會變得非常有限。
據研究數據顯示,當SPF值,從30增加到50,它遮擋UVB的能力,隻增加了1%。
而從50增加到100,遮擋能力仍舊隻增加了1%。
雖然,遮擋力才增加了1%,可防曬劑的成分,卻需要增加很多。
這樣,對皮膚的刺激和過敏風險,也随之而增高。
因此,為了那僅僅多出的1%的遮擋力,讓皮膚去接受更多的防曬劑成分的侵害。
反而是得不償失!
正确方式:
選擇防曬系數時,要根據自己的皮膚狀态,以及使用場景,進行合理的選擇。
另外,選擇防曬霜,除了要看SPF值,還要看另外一個指數——PA。
PA,代表防曬霜抵抗長波紫外線UVA的能力。
UVA,才是皮膚的主要殺手。
它可以導緻皮膚老化,色素沉着,膚色不均,細紋,色斑等。
所以,還需要注意選擇有抵抗UVA能力的防曬霜。
PA的防曬力度一般用“ ”表示。
一個“ ”,表示可延長曬黑時間2~4倍。
兩個“ ”,可延緩4~8倍,以此類推。
同樣,“ ”号越多,對皮膚的刺激就會越大。
防曬系數推薦:
參照下圖:
不用隔年的防曬霜
防曬霜的保質期,通常是三年左右。
但是,開封後的防曬霜保質期,卻隻有半年~1年的時間。
所以,一旦防曬霜開封後超過一年,裡面的防曬成分已氧化。
加上存放不當的話,不但沒有防曬效果,反而還有可能引起皮膚出現紅腫、過敏現象。
正确方式:
一旦開封,第二年就建議不要再用了。
如果覺得浪費,可以将這種隔年的防曬霜塗抹于膝蓋,手肘部位。
這些地方皮膚比較厚,不易造成刺激過敏。
以上就是使用防曬霜時的四個注意細節,希望本期内容對你有所幫助。
咱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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