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男子因公務外出,與其關系不好的三人趁機編造謠言诋毀其名譽,使得市井民衆紛紛企圖窺探該男子的信息以求獎賞,更有甚者将謠言編成快書廣為流傳,男子的家人不堪其擾上告。謠言能否被推翻?造謠之人又該有何處置?今日水墨動畫《民法典版成語新說》推出第五集“三人成虎”,且看遭遇網絡暴力應當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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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動畫中的法律問題吧~
戰國時期,一個謀臣将要陪同太子到鄰國去做人質,向大王告辭後兩人離去。
一日,與謀臣對立的三位大臣在酒樓吃酒。其中一人說:“你可知他為何主動請纓陪同太子去鄰國?” 其他二人不解。該大臣言:“我聽聞那鄰國許諾…”大臣手縷胡須,将編好的故事細細道來。
法條鍊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第一款: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诽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另一大臣聞言一拍桌子說道:“如此看來,此人徒有大王親封的‘天下第一謀士’之名啊!”
法條鍊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條第一款: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号,不得诋毀、貶損他人的榮譽。
翌日,“某謀士為鄰國謀劃,如有證據可論功行賞”的說法傳遍街頭,甚至有人将其編成快書廣為流傳。
不少人心動,不惜花費重金換取謀臣和其家人的個人信息及行蹤。
法條鍊接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更有甚者偷偷攔截下謀臣寄回的家書,企圖搜集證據。謀臣家人不堪其擾,告到大王面前。
大王卻說:“若大臣甲一人之言,我可不信,甲乙二人之言,我可能會有些猶豫,然則甲乙丙皆言,豈有不信之理?”
謀臣之妻又說:“大王,我夫君實難自辯。然此人将謠言編為快書四處散播,民婦一介女流,時常受外人侵擾,我兒不足十歲,畫像被曝于市井受盡辱罵,還望大王做主,重罰此人!”
大王不屑一顧:“這天下人如此,怎可罰這說書人?”
且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诽謗内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另外,民法典有針對性地對網絡時代公民隐私權做出了新規定,尤其是加大了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力度,明确了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并設置了基本條件。
在此,提醒信息處理者,處理個人信息時應征得對方同意,對方是未成年人的須征得其監護人同意; 信息公開處理,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未經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提供,更不可非法售賣。否則就有可能構成侵害個人信息的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大王聽聞:“如此,理應重罰!杖責!都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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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三人成虎言可畏 謠言暴力止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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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來源:人民網
供稿:朝陽法院
編輯:裴小星 尚涵霄 姚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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