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正月十五日是元宵節,光山人習慣稱為“燈節”。在光山縣,元宵節有以下習俗:
一是鬧花燈。正月十三上燈、十四試燈、十五正燈。一般在正月初十開始準備花燈,到正月底結束。主要的項目有:玩獅子、玩旱船、玩龍、猜燈謎等。
元宵節鬧花燈,自漢朝時已有此風俗。唐時,對元宵節倍加重視。經過曆朝曆代的傳承,節日的燈式越來越多,燈的名目内容也越來越多。有些年份,光山縣政府會組織機關單位采用各式材料制作精巧花燈,在縣城舉辦燈會。燈會以三夜為期,隻見布展的街道上,到處花燈高懸,人群熙來攘往,熱鬧非常。衆人呼朋攜友賞燈串遊,品評誰家的花燈最華貴、最漂亮、最相像。商賈無不利用這一大好時機,大開店門,吸引往來顧客,甚至舉辦猜燈謎活動,猜中者即奉送小禮品,引得遊人不斷、門庭若市,也為新的一年“開張大吉,财源茂盛”開了一個好兆頭。
二是送燈。在光山,有“正月十五大似年”之說。說的是過年可以簡單一些,不會被人責怪;但正月十五送燈必須重視。尤其是男性公民在正月十五是否去祖墳送燈,是老人們檢驗子女敬不敬祖、守不守孝道的重要标志。在光山,許多外出的人過年可以不回家,但在正月十五是要趕回來的,一來十五夜必須送燈,二來正月十六這天給同族、親戚拜年也不算晚。
三是元宵節的夜晚,家家戶戶将所有房間的燈點亮,徹夜不息。
四是姑娘不看娘家燈。正月十五這天,出嫁的姑娘不能看娘家燒香的燈火。俗信看了會對娘家不利。出門的姑娘是不允許在娘家過十五的,更不允許送娘家的燈。隻有娘家人絕人後,才由嫁出去的女兒代為送燈。所以娘家人最忌諱嫁出去的女兒在娘家過十五或送燈,這樣娘家人丁不興旺。但媳婦可以送燈,因為她已是婆家裡的人。沒有出嫁的女兒還是娘家人,可以送燈。
五是有些家庭燈節夜晚要在香堂前燒香一個夜晚。
六是燈節夜晚要早些睡覺。因為正月十六子時開始老鼠要嫁女,需要提供方便。你影響它一夜,它會吵鬧你一年,不值得。
摘自《民俗光山》一書
監制/裴仁和 方明利 責編/梅曙賢 謝仁睿 裴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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