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貢獻如何寫,怎樣才能寫得好?”日常審稿過程中,不少作者在修回的稿件中會提到這一問題。(尤其對實證研究)作為論文結論部分中的其中一環,明确“研究貢獻”并将其言簡意赅、得體流暢地表述出來,于整篇論文而言,無異于“畫龍點睛”之筆。換言之,之所以稱其為“貢獻”,就是要體現該研究的“新”,即與以往研究有何不同,或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又進一步研究了什麼,于理論、實踐都能體現該研究的創新價值。通常情況下,對“研究貢獻”都是按線性時間順序來理解,作為“豹尾”,基于前文的“鳳頭”“豬肚”,最後甩出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但我們也可以“逆時”操作,即以“研究貢獻”為出發點,去考慮論文的整體構思,反而像是一種内驅動力,可以更好地聚焦問題、開展論述。
從摘要到結論,文章總體都隐含着與“研究貢獻”的關聯。摘要中需要确定的研究内容和目的,即是對研究貢獻潛在意義的解釋,這為該研究通過了依據。進入文獻綜述環節,對于已有研究的梳理,即在說明這些文獻對于本研究的重要意義及在該領域内的貢獻,由此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推導我們自己的研究問題,進而進入下一步的研究探索中。而在正文中,對于研究方法的論述、使用,是在闡釋該研究如何做出貢獻,即依賴于某一公認的理論/模型來證明此研究的正确性。而研究結果中涉及讨論的内容,可以看到哪些是新穎的、有所突破的,哪些是與之前研究具備一緻性的。最後到結論部分,再回歸到問題根源,概括出該研究的重要性并對此展開深入研究,得出了怎樣的研究觀點。根據學科不同,貢獻的“點”,可能側重于理論或偏向于實踐,最後,在這一基礎上,還可以于研究方向上做出設想,即未來展望。由此來看,“研究貢獻”也可視為衡量論文成功與否的又一準繩,它與“問題意識”遙相呼應。
結合日常審稿,我們發現,有些作者在對待“研究貢獻”上呈現了兩個極端:
(1)不夠重視,草草帶過:研究貢獻似有若無
譬如不少使用紮根理論這一質性研究方法的作者,在落實“研究貢獻”時,僅僅交代了,借助紮根理論,構建了某一模型。這種描述,太過草率,衆所周知。使用紮根理論肯定是要構建模型的,這種必然性地描述是貢獻嗎?确實是,但又總感覺欠火候,不熟的葡萄送到讀者面前,味道還是酸的,口感不佳,審稿人難免要挑理。
(2)過度關注,着墨太多:研究貢獻長篇大論
而與上述情況截然相反的是,有些作者在“研究貢獻”上,長篇累牍,将研究貢獻寫成了對研究内容的縮減版回顧,無非是在結尾處重新展現了一遍本文的研究過程。更有甚者為了突出“獨特性”“創新性”,不惜誇大其詞,将自己的“貢獻”定位為開辟新篇章,填補研究空白,脫離現實,缺乏嚴謹性。
導緻上述兩種極端狀況出現的原因也因人而異,大體可從兩方面來分析:
(1)主觀因素:認知理解偏差
“研究貢獻”描述困難,于審稿人而言,最直觀的判斷即為作者“不自信”,而缺乏自信的最常見的現象就是過分依賴已有文獻,一旦出現這一狀況,等同于放棄了自己最後的“高光”表達(由此反推,之所以此處受挫,或許正是因為前文的論述不夠紮實、嚴謹),這是一種不健康的認知。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恰恰相反,正是由于作者對所研究的主題太過了解,反而對一味強調“貢獻”而産生排斥心理,自以為讀者(編輯)也同自己一樣對所研究的主題了如指掌。不去點明,卻将“新”的發現給埋沒了,這豈不可惜?
(2)客觀因素:欠缺寫作規範
除了主觀認知理解上有偏差,在客觀上體現出的,則是寫作規範上的欠缺。這個屬于技術硬傷,通過強化訓練即可改善。
通常情況下,“研究貢獻”并沒有固定的表述形式。一言以蔽之,“貢獻”所體現的要素,即為我們研究的内容(什麼)對研究的對象(什麼)有(什麼)用,表簡要交代為什麼有用。當然,也有不少作者總結了一些模闆,比如将“研究貢獻”按理論與實踐兩個層面來展開。以《“一帶一路”推動中外旅遊國際合作的路徑 ———基于紮根理論的質性研究》一文為例:
從上圖看,該文作者對“研究貢獻”的表述,以兩個小節的内容呈現,前者側重實踐,後者側重理論。通常說來,一個完整的貢獻(價值判斷)表達,需包含貢獻主體、貢獻客體、貢獻内容三個要素。實際上論文的研究問題就是(價值)貢獻的客體,若研究問題得到了合理的解答,誰(貢獻主體)将得到什麼,而這個“什麼”就是貢獻的具體内容。
由此說來,“研究貢獻”的作用是基于前文研究的“錦上添花”。它的意義即是讓我們構建的文章,更堅實、穩固。對摘要、前言進行有力回應,最終實現“念念不忘,必有回響”,使整個研究首尾呼應、前後銜接。
作者:亓钊(科研寫作研究所編輯教研一室學術編輯)請尊重原創,未經許可,拒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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