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偏激自毀的方茴,可能生活中的我們,大多是沈曉棠這樣的女生。
年輕的時候,剛碰感情,便拿出讀書的認真勁兒,以為感情如同學習一樣,是“越努力越幸運”。後來才發現,太用力去愛,就像飛蛾撲火一般,最後隻剩下灰燼。
這樣奮不顧身的戀愛,沈曉棠談了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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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要來的愛,總是有缺憾從陳尋認識她,到和她正式在一起,他一直沒告訴她他有女朋友。沈曉棠或許把他的心虛當成了内斂,所以她一直很主動。
十一假期前,她給陳尋發短信,說王森昭想看升旗儀式,她想約陳尋一起去。後來,她又出了個主意,叫上王森昭和陳尋出去找兼職。其實沈曉棠根本就不缺錢。我想,她也就是想多和陳尋在一起待會兒罷了。
陳尋其實早就心動了,可他并不主動做什麼。有一次,她聽着他唱着《匆匆那年》,一遍又一遍。可是他并沒有告訴她這是他寫給方茴的。沈曉棠說把這首歌當成參賽歌曲,他們一起演唱,他也沒拒絕。
不主動,不拒絕,陳尋在和沈曉棠的感情裡,完全就是“坐享其成”。
聽完了歌,沈曉棠開始向陳尋表白,陳尋直接把她擁在懷裡。卡拉OK大賽後,陳尋和方茴正式分手,是方茴提的。那天晚上,陳尋很迷茫,而沈曉棠什麼也沒問,一直在宿舍樓前等他。
陳尋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門口,看到沈曉棠,抱了她很久,一直到宿舍鎖門。那天晚上,陳尋提議出去住,沈曉棠沒有拒絕。她問陳尋:“你喜歡我麼?”陳尋說:“喜歡。”
知道陳尋和方茴的事以後,她總感覺陳尋對她不夠用心,于是她提出想要和陳尋同居。陳尋沉默了一會兒說“好”。
回顧他們從認識到同居的過程就會發現,一直是沈曉棠在主動,甚至連“喜歡”二字,都是她問他,他才說的。其實在小說裡,沈曉棠特别漂亮。可是她在和陳尋的感情裡,顯得很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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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兩次同居,都是在廉價的出租屋裡沈曉棠家庭條件還可以。她從小到大,幾乎沒有吃過什麼苦。她的苦,都是拜感情所“賜”。
和陳尋在一起時,他們還在上大一。陳尋租的房子是跟别人合租的。沈曉棠一看到那個屋子,就非常失望。脫落的牆皮,破舊的家具,甚至還有蟑螂。陳尋把蟑螂打死在床單上。那條床單,他們一直用到分手,都沒舍得扔。他們太窮了,連枕頭都是買的打折的方形靠墊。
她跟陳尋分手之後,和王森昭在一起了。她的父母非常反對。為了讓王森昭知難而退,她母親對他說,在當地辦個像樣的婚禮最少要十萬塊。王森昭發誓他一定會攢夠十萬來娶沈曉棠的。
他和沈曉棠租的房子,是間狹小的合租屋。公司有外派任務,他立馬報了名。他跟沈曉棠說等他兩年,等他攢夠了十萬回來娶她。
存折一直在沈曉棠手裡,離十萬還差2000的時候,沈曉棠和他說了分手。
我一直以為她很強勢,很理性,可當我知道她的愛情觀後才明白,她所有的強勢和理性都指向一個目的,那就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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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隻想要純粹的愛沈曉棠知道,陳尋忘不了方茴。他因為方茴的事很煩躁,根本無心哄她。每當他們吵架的時候,她就很失落,她就覺得“心裡的某一個角落,始終不能被填滿”。
她想要的愛情,必須是純粹的。她可以和男友住簡陋廉價的出租屋,但前提是,她必須有一份忠貞的愛情。
習慣性認真,這是沈曉棠在感情裡無法改變的。
陳尋告訴大家方茴懷的孩子是他的,沈曉棠立馬和他說了分手。她回到出租屋收拾行李,叫了王森昭來幫忙。王森昭告訴她方茴和邝強的事,說她可能誤會陳尋了。
沈曉棠很震驚,可是平複心情後,她仍堅持要搬走。
“我要的愛情是萬裡挑一不離不棄的,在我最需要他的時候他一定在我身邊,在我傷心難過的時候他一定要保護我。可陳尋沒有做到,他沒有拉住我也沒有保護我,他把我最不願意聽到的話親自說給我聽……”
毫無疑問,那時的沈曉棠,是個不折不扣的完美主義者,她不能容忍她的愛情裡有任何瑕疵。後來和王森昭在一起的時候,她仍舊非常認真,哪怕所有人都認為,他們根本不是一路人,早晚要分手。
她和王森昭的分手,宣告了她的失敗。兩次奮不顧身的戀愛,兩次飛蛾撲火,她的心早已被燒成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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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那些飛蛾撲火的女人看到沈曉棠,我想到了很多作品裡的人物。
《裸婚時代》裡的童佳倩,和劉易陽在一起什麼都不圖,婚後住在一間狹小的次卧裡,連一張嬰兒床都放不下。雞毛蒜皮的生活,讓她對劉易陽失望透頂。
《蝸居》裡的宋太太,一直倒貼。年輕時帶孩子去娘家蹭飯,宋思明出事後她把父母和弟弟的房子賣了給他填窟窿。而宋思明呢?把她賣娘家房子的錢給了小三。
《雙面膠》裡的胡麗娟,買房裝修婆家一共出了2萬,婚後婆婆連肉都舍不得給她吃,還說她是賠錢貨。她小産後,公婆立馬回了老家,誰也不管她。小說的結局裡,她父母養老的錢被騙光了,她死在了亞平的拳頭下。
真是讓人百感萬千。這些女人,哪一個對待感情不是非常認真的?哪一個不是掏心掏肺地對待愛人的?可是,愛得太用力,就像飛蛾撲火一般,燒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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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上看到一個男性導演說的一段話,覺得很有道理。
“中國女性有她們的障礙,她們對于感情的那樣一份執着,對于感情的那樣一份希求,成為她們很大的障礙。但是那是種很偉大的善良。我希望每一個人都可以超越,在于你是不是自在和自如的。如果你是自如的,我覺得也沒有問題了,如果你不想困在那個裡面,那你就要想辦法超越。”
對感情認真不好麼?當然不是。隻是我們終有一天會明白,愛得太熾烈,會傷到自己。但愛與不愛,決定權在自己。如果愛情讓你想奮不顧身地去追求,那你就去。如果你覺得感情讓你傷得太深,那就暫且放一放。
在嚴歌苓的《第九個寡婦》裡,就塑造了一個愛得無怨無悔的女性——王葡萄。其實我不太喜歡這樣的人,可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在一篇文章的評論裡,有位讀者說,你們不理解方茴,是因為沒有那麼深地愛過一個人。是啊,我們都習慣做一個理性的評論者,可隻有經曆過的人才懂得。
我不喜歡沈曉棠飛蛾撲火的樣子,可細想了一下,年少時的愛情,可不就是這樣的麼?熾烈的愛把人燒成灰燼,我們又在灰燼上重塑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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