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價峰谷調整2022?來源:讀特記者從深圳供電局獲悉,深圳市發改委日前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對深圳市執行多年的峰谷分時電價進行完善,并建立尖峰電價機制,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深圳電價峰谷調整2022?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來源:讀特
記者從深圳供電局獲悉,深圳市發改委日前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對深圳市執行多年的峰谷分時電價進行完善,并建立尖峰電價機制。
《通知》明确,優化調整後的深圳市峰谷分時電價高峰時段為10:00-12:00、14:00-19:00,低谷時段為0:00-8:00,其餘時段為平段。對于工商業用戶來說,峰、平、谷時長不變,仍維持原來分别為7小時、9小時、8小時的安排。且鑒于當前深圳市工商業用戶峰谷比價等已滿足國家有關規定,維持原工商業用戶峰平谷電價比價關系、按效率設置的分檔電價和實施範圍不變。而對于居民用戶來說,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峰平谷比價按廣東省有關規定調整為1.7:1:0.38。該《通知》指出,今後将視實施情況擇機将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擴大到普商業及其他用戶。
《通知》還明确深圳市将同步實施尖峰電價政策。實施範圍為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大量、高需求工業及普通工業專變用戶。執行時間為7月、8月和9月三個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的高溫天。日最高氣溫以中央電視台一套每晚19點新聞聯播節目天氣預報中發布的廣州次日最高溫度為準,次日予以實施。執行時段為11:00-12:00、15:00-17:00時,共三個小時。尖峰電價在上述峰谷分時電價的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5%。
《通知》完善了深圳市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并保持了與廣東省(不含深圳市)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的銜接,以方便工商業用戶參與全省電力市場化交易。鑒于深圳市需要調整峰谷時段的電表較多,電網企業可按“調整一戶,實施一戶”的方式,對已調整好電表的用戶,從次月1日起執行。
完善峰谷分時電價、實施尖峰電價政策,目的是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保障深圳市電力供應,有助于促進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建設,切實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助力深圳市早日實現“雙碳”目标。
(原标題《深圳市将實施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 》)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方勝 通訊員 袁方 陳正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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