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
成為群衆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初、高中騎車上學的學生也不在少數
然而,未成年人對複雜的交通環境
缺乏準确的認知和判斷
騎車上路常與機動車搶行
存在着極大的安全隐患
下面來看看一起發生在敦煌的事故案例
希望能給家長和孩子們警示!
2021年6月3日14時許,未滿16周歲的當事人何某駕駛一輛電動車沿敦煌市肅州鎮祁家橋村四組道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四組十字路口處時,與駕駛電動車由西向東行駛的當事人高某發生碰撞,何某負主要責任。
交警提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年滿12周歲的兒童可騎自行車;年滿16周歲的青少年才可以騎符合國家标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并且時速必須控制在20km/h以内,而初中生年齡普遍在16周歲以下,可以騎自行車,但是還不能騎電動車。
家長朋友們
為了讓孩子平安快樂成長
請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文明參與交通
确保路暢人安
編 輯:席 博 文香玲
校 對:王 豔
審 核:劉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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