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時候是100平,住進去卻發現面積小不少,這個鍋還真應該“公攤面積”來背。
但現在高層建築日漸成為城市主流,過道、電梯等公共空間必然存在分攤現實。有關它的基本常識有哪些,廣泛談論的公攤面積的争論點究竟在哪裡,今天就來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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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攤面積?
包含哪些部分?
所謂公攤面積,就是指由整棟樓的産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買房子支付的費用實際上也将其包含了進去。
具體來看,主要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等。
上世紀80年代,李嘉誠首次提出公攤面積概念,此後在國内廣泛推廣并一直沿用。因買房時加入公攤面積進行計價,政府層面缺少限制性标準,開發商存在尋租空間而被廣泛诟病,而成了國人買房的一大特色(其他國家并不将其納入房屋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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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越大越好
還是越小越好?
事實上,公攤面積大,配套生活品質将會提高,但使用面積會壓縮;房屋公攤面積減少,直觀看會降低購房成本,但也将嚴重影響房屋質量。兩者之間需要的是一個平衡點。
行業默認的标準是:
6層以下低層商品住宅的公攤系數一般在12%左右;
11層以下小高層商品住宅的公攤系數在20%左右;
18層以上高層商品住宅的公攤系數在25%左右;
超過25層的約在30%左右。
例如,将配套用房壓縮到最小,或幹脆省略,最終影響樓梯、通道的寬度、電梯的數量和質量,居住體驗非常差。反之,配套齊全的小區雖然公攤面積會大些,但對于生活來說,不僅方便,檔次也會提升。
而所謂的“低公攤”,是以犧牲社區的居住質量為代價的,社區的公共設施規模縮小,公共樓梯、過道、走廊等狹小陰暗,居住舒适度會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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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呼“取消公攤”
因何争論不休?
近些年以來,公攤面積屢創新高,在上海的一次房産銷售中,不少購房者發現公攤面積竟然達到了45%(也就是套内面積才55%),不禁感到驚訝,細細算下來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看起來非常大,但是實際住進去連一個三口之家都容納不下,套内面積才55平米而已,做個一室一廳都嫌小。除了公攤面積越來越大之外,因為公攤産生的各種費用也備受诟病。
比如:有些小區的消防應急場所等區域已經被算作公攤,卻又被劃成車位再次出售,這屬于重複公攤。開發商和物業把業主的公攤面積做成車位再次出售出租,相當于是二次在業主身上牟利。
公攤面積更多是一筆糊塗賬。一方面房地産行業對于建築上的公攤面積并沒有一個明确的标準和規範,所以開發商在建房子時更加随心所欲地放大公攤面積,最終卻由購房者承擔成本。
本質上人們所抵制的并非公攤面積,而是開發商利用公攤面積所進行的小動作,傷害到了人們的權益。
實際上,取消公攤面積對實際購買并沒有影響。新華社在《公攤傷民,亟待求解》中指出,“對于……取消公攤面積會提高房價的說法,這是危言聳聽。因為取消或者降低公攤面積、改成按套内建築面積計價帶來的房價上漲,隻是一個數字問題,并不是會給買房人帶來資金壓力。”
雖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但很多消費者也表示:甯肯房價在實際面積的公開價格中上漲,也不希望看到購房者們身處不清不楚的消費暗區,任由開發商宰割。
早在2002年,重慶市就通過了《重慶市城鎮房地産交易管理條例》,其中明确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内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不僅如此,條例還明确了開發商“不照做”的後果:會被處以商品房交易金額5%-10%的罰款。
當前部分城市已出台新規封堵“可能由公攤面積而産生的”漏洞了,相信開發商取消公攤面積收費将是未來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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