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購置資産的過程中,①方面是積累固定資産、②方面是可以折舊資産減稅。為企業稅賦減輕壓力。資産又分為:固定資産、流動資産、無形資産、生物資産。這些資産都可以為公司所有,都可以抵公司增值稅、所得稅。
折舊率是“固定資産折舊率”的簡稱。計算的是固定資産折舊額與固定資産原始價值比率。它反應固定資産價值分攤到成本費用中去的程度。
稅法規定固定資産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産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産、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轎車5年。
5、生物資産(包含:樹、狗)林木類10年,畜類3年。
6、無形資産(商标、專利)為10年。
殘值率一般為5%。(内資企業5%,外資企業10%)殘值率是固定資産的殘值率。殘值就是固定資産報廢的時候的價值。
比如固定資産的入帳價值為10000元,殘值率為5%,那麼固定資産報廢時的殘值就是500元。
如果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
公式:
折舊率=(買入價-殘值)/(買入價*折舊年限) OR
折舊率=(1-殘值率)/折舊年限=折舊費/固定資本價值原值
殘值率=殘值/買入價
年折舊額=買入價X(1-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額=買入價X(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注:
新政策出台,已沒有殘值率。
根據折舊資産的範圍不同,折舊率有個别折舊率、分類折舊率和綜合折舊率之分。
個别折舊率是根據每一項固定資産的折舊率計算折舊額。
分類折舊率是按照固定資産的類别分别計算折舊率并計算折舊金額,即每嚴固定資産按照同一個折舊率計算折舊。
如我國工業企業财務制度将固定資産分為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和房屋建築物三大類22個小類,共計規定了34項固定資産的使用年限,其中機構設備為10-14年,下面又有車磨刨銑等多種設備。
分類折舊率應當按照加權平均的方法計算,如果全部固定資産均采用直線法,應以年限為權數,如果是加速折舊法,則應當以可折舊的固定資産成本為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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