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霸一方為非作惡 章貢法院開庭審理一涉惡案
9月25日至27日,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賴某城等17人涉嫌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衆擾亂社會秩序、開設賭場、串通投标、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被告人賴某城網羅一群好逸惡勞、逞強好鬥的閑散人員,在章貢區實施了一系列故意傷害、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2006年,被告人賴某城等人陸續被抓獲并被判處刑罰。
被告人賴某城2008年出獄後,利用其在社會上形成的影響,通過在章貢區水西鎮、經開區湖邊鎮等地的土地流轉中獲取了一定的經濟實力。2012年,随着其團夥成員陸續出獄,以被告人賴某城為首,被告人丁某某、李某文、黃某某、賴某明、何某某、賴某建、肖某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逐步形成。該集團以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7起、敲詐勒索6起、開設賭場4起、聚衆擾亂社會秩序1起、故意傷害1起及違法行為6起,在章貢區水西鎮、經開區湖邊鎮及周邊區域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治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庭審過程中,法庭有序開展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庭審持續了三天時間,因案情較為複雜,該案将擇期宣判。章貢區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街道)、水西鎮各村(居)代表以及媒體記者、被告人家屬等共計150餘人旁聽了該案庭審。
來源:江西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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