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産假到底是不是國家規定的?澎湃新聞記者 鐘煜豪在多份提案建議的疊加影響下,“男性育兒責任”成為輿論焦點之一,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陪産假到底是不是國家規定的?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澎湃新聞記者 鐘煜豪
在多份提案建議的疊加影響下,“男性育兒責任”成為輿論焦點之一。
3月5日,中國新聞網報道稱,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首義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文敏建議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增設生育二孩獎勵性産假,“同時最重要的一點,對生育婦女的配偶,也就說男性,他也要陪同生育的婦女,陪同休産假一個月,并且這一個月還應該強制的實施,讓男性同胞一起共同承擔,養育孩子這樣的一個義務。”
全國人大代表、太平洋醫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此前也建議将男性帶薪育兒假延長至30天,并強制執行。強化父親育兒責任,并降低由于育兒責任的性别不平等帶來的女性就業困難。
另外,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早前受訪時表示,女性産假和男性陪産假之間的天數差異進一步加大,導緻男女員工因生育而對工作的影響程度有着更大差異,可能加劇女性因生育遭受的就業歧視,同時不利于提高男性對育兒活動的參與度,進而降低職業女性的生育意願。為了給男性更多的時間照顧産婦和新生兒,蔣勝男建議将男性的帶薪陪産假增加到30-42天。
還有一部分呼聲早前已通過網絡渠道釋放,如澎湃新聞報道的浙江網友建議“婦女休産假,其另一半也必須休同等時間的産假”,浙江省衛健委後答複稱,我們會向相關部門反映,供研究完善政策時參考。
“從國際經驗來看,可以增加丈夫的陪産假。目前我國男性的陪産假最多為一個月,如果将陪産假延長至與女性産假同等的時間,一方面可以減少企業對女性的歧視,另一方面也能促使男性更多地參與撫育小孩的過程,避免現在所謂的‘喪偶式育兒’,即育兒過程中爸爸的缺位。”據北大國發院消息,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國發院黨委副書記、健康老齡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雷曉燕近期介紹道。
雷曉燕建議,延長男性陪産假的同時,讓産假、陪産假期間的工資由政府來負擔,減少企業成本,以此減少企業對生育小孩員工的歧視。另外,随着數字技術發展,特别是疫情期間居家辦公給我們帶來啟示,也應該鼓勵企業讓需要照顧小孩的員工實行彈性工作制,比如爸爸每周二四、媽媽一三五居家辦公,同時可以兼顧照料小孩。
另一個現實問題是,産假的延長會否淪為“紙面福利”?澎湃新聞早前報道提到,已有多地網友反映産假延長後企業不執行,官方給出的答複多是,可通過勞動仲裁維權。而這又引發了新的憂慮:勞動仲裁維權了,之後還幹得下去嗎?
光明日報一篇評論文章稱,不管是延長男性陪産假還是延長女性的産假,從現實層面看,都會為就職單位增加人力成本,不少男性在面對休陪産假這一合法權益上,同樣有着失去工作發展機會的顧慮而選擇少休甚至不休。
文章指出,延長男性陪産假,不能隻停留在看上去很美。如何通過建立靈活的育兒假制度,促進制度落地,這才是關鍵。
責任編輯:王俊 圖片編輯:蔣立冬
校對: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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