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男童被狗咬傷?來源:安徽商報淮南一8歲男童放學回家後 ,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合肥一男童被狗咬傷?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來源:安徽商報
淮南一8歲男童放學回家後
在小區内被一條狗咬傷
因這條狗沒有主人看管
事後民警也沒有找到狗的主人
男童将小區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
近日
淮南八公山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
男童被狗咬傷 狗主人難尋
8歲的小立(化名)家住淮南市八公山區新風苑小區。今年6月22日中午,小立家長騎車帶着放學的他回家,剛到樓道口,小立就被從樓道口蹿出來的狗咬傷,傷及右側腿部,當時摔倒緻右小腿皮膚擦傷,随後被送往醫院清創傷口,進行了狂犬免疫球蛋白注射、狂犬疫苗注射。
因傷口一直未好轉,小立再次去醫院繼續治療,不僅花去醫療費數千元,還給他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半夜常常驚醒,現在遇到狗也是害怕至極,嚴重影響了身心健康。
咬傷他的狗事發後離開現場,并且沒有主人看管。小立家人撥打110報警,轄區派出所出警未找到該狗。
其家人認為,小立是在小區内被狗咬傷,且咬傷人的狗是流浪狗,物業公司未對管理的小區進行安全隐患排查,事故發生後,推卸責任,放任小區的安全隐患存在,因此,應該對此事承擔責任。
小立将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淮南市新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4萬餘元。
存在管理疏漏 物業公司擔責一半
物業公司辯稱,小立被狗咬傷時,其父親也在場,應是其父親保護不力導緻。
八公山區法院審理認為,物業公司作為該小區的管理方,疏于防範,對小區内無人看管的狗沒有及時采取驅逐等措施,導緻小立在小區公共區域内被狗咬傷,且在事發後未能及時協助原告家人找到肇事狗的主人,因此,物業公司作為管理人存在明顯的管理疏漏,而這種疏漏與小立受傷之間有一定的關聯性。
法院認為,考慮到狗的行為也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因此酌定被告對損失承擔50%的賠償責任。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淮南市新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賠償小立2174元。
記者:張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