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省親是紅樓夢裡“鮮花着錦、烈火烹油”的盛大場面,是賈府敗落前的最後一個高峰,而元春本人也是賈府在朝中最大的“靠山”,她的生死跟賈府的興衰密切相關,不可粗粗看過。
細讀元春省親一節文字,反複咀嚼,發現一處意味深長的地方,元春省親為什麼要選在夜裡呢?既然選在了夜裡,為什麼還要趕着大半夜回去呢?古時沒有路燈,夜間全靠燈籠,堂堂一國的貴妃,深更半夜趕着來趕着走,就不忌諱不吉利,不怕半路上出什麼岔子嗎?
其實,元春省親趕在晚上,回宮趕在半夜,一切都是不得已,有講究,更有深意存焉。
我們先來看原文:至十五日五鼓,自賈母等有爵者,俱各按品服大妝。……賈赦等在西街門外,賈母等在榮府大門外。街頭巷口,俱系圍幕擋嚴。正等的不耐煩,忽一太監坐大馬而來,賈母忙接入,問其消息。太監道:“早多着呢!未初刻用過晚膳,未正二刻還到寶靈宮拜佛,酉初刻進太明宮領宴看燈方請旨,隻怕戍初才起身呢。”
也就是說,賈母他們起的太早了,以為元春十五日上午就會來,但元春是晚上七點鐘才動身,加上路上耽擱的時間,到賈府的時候,怎麼說也得是八點以後了。為什麼白天不回家省親,非得是晚上呢?古代的人睡的又早,大晚上的省親,到底什麼意思?
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人吉時良辰的講究,尤其帝王之家,在涉及到祭祀、省親、勸農等國家大事上,何時出宮何時回宮,一定都會有專門的欽天監算好日期,給出精确的時間,嚴格按照日程來執行,一絲都不能錯,錯了就會被天下人恥笑,有損皇家顔面,所以太監報的時間才會精确到分。
元春作為貴妃,省親代表的是皇家,自然要遵守這些禮節,雖然她很想早點回家看看,與祖母父母一家團聚,奈何皇家有皇家的規矩,不能早一步,也不能晚一步,隻能踩着時間點走。實際上,等到她辦好省親前的幾件大事以後,想早也早不了了,因為時間已經是晚上了。
既然省親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那麼回宮的時間自然也就延後了,所以我們看到後面元春回宮執事太監報時的時候,是說“時已醜正三刻,請駕回銮。”“醜正三刻”是什麼時候呢?是淩晨2:45分,正好趕在了大半夜裡。
元春為什麼非得趕在大半夜回去呢?且不早一分不晚一分,非得這個時候?在家裡歇息一晚,第二天早上回去不是更好嗎?原因的話,除了前面說的吉時良辰的講究,一刻錯不得外,其實更重要的原因是,這裡暗伏了元春之死。
我們都知道,深更半夜正是生死交接、鬼神出沒之時,在這之前,秦可卿托夢王熙鳳的時候,正是在深夜之時,原文說“不知不覺已交三鼓”,三鼓即三更,為子時,即夜裡11點—淩晨1點之間。這時候人大多都已安睡,正是生死輪回的關鍵時刻。
元春的曲詞裡有“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呵,須要退步抽身早!”也就是說,賈元春死時,曾像秦可卿一樣曾托夢家政王夫人,要托夢給父母,自然是在晚上,且是人人熟睡的半夜。
元春省親時曾說“當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見人的去處,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兒們一會,不說說笑笑,反倒哭起來。一會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來!”這話一樣别有深意,什麼是“不得見人的去處”呢?還有比黑夜更不得見人的去處嗎?且元春一句“又不至多早晚才來”恰恰預示着元春消失在黑夜裡以後,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元春的判詞後兩句說道她的結局“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夢歸”,最後一句裡的“兕”為一種像牛的獸,虎兕相逢,與元春回去的時間2:45分這個醜時寅時相交的時間點不謀而合,賈元春此時回宮,也許正預示着她之後死于此時,這一點與她曲詞裡深夜托夢父母正好對得上。
此外,黑夜象征黑暗,元春晚上省親,半夜回宮,也許正預示着此時的她正深處黑暗之中,以她一人投身黑暗,被黑暗不斷吞噬裹挾,才換來了賈府最後的黎明,但她終究也消失在黑暗之中。
綜上,元春省親趕在半夜,看似是時間上的不允許不得不如此,也許這是曹公故意如此安排,通過一個不尋常的深夜來暗示賈元春最終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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