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高中?一、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轉學:,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高中?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一、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轉學:
(一)家庭戶籍跨當年招生區域、且實際居住遷移,确需轉學的(憑戶籍轉移證明、身份證明、房産證或暫住證等居住證明);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當年招生區域遷移,确需轉學的(憑家庭戶口簿、父母工作證明、房産證或暫住證等居住證明);
(三)父母雙方或者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從事野外工作、為外省市現役軍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憑家庭戶口簿、父母出國證明、工作證明、軍人證、部隊證明等);
(四)海外僑胞、港澳台胞、在華工作的外國專家(教師)的子女,可準予随監護人轉學至常住地學校。
二、普通高中學生轉學需要滿足一定條件,不得随意轉學。下列任何情況,都不得轉學:
(一)屬同一招生區域高中學校之間的轉學行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區域共有6個,即寶應縣、高郵市、儀征市、邗江區、江都區和市直、廣陵招生區域。如,邗江區所屬普通高中學校之間不得轉學);
(二)民辦學校向公辦學校轉學;
(三)低星級學校向高星級學校轉學;
(四)未達到轉入學校當年招生區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本招生區域初中畢業生,通過其他途徑轉入該校;
(五)外省初中畢業、外省非重點高中錄取後向本省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轉學;
(六)在休學期間的。
三、辦理轉學的程序:
(一)需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監護人(一般是父母親)應持有效證明材料,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确認同意後,再向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确認同意後,轉交學籍檔案,完成轉學手續。跨省或跨省轄市轉學,需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确認同意;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轉學的學生除了上述相關證明材料,還須提供原學籍所在學校的學籍卡;
(二)學生轉學應自行聯系轉入學校,如确有困難的,也可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述有關規定,統籌安排轉入學校。學生轉學不得改變就讀年級;
(三)在籍學生的轉學手續應在開學後一周内開始辦理,轉入、轉出學校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分别在10個工作日内完成學生學籍轉接工作;
除父母工作變動、舉家遷移等特殊原因外,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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