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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虛詞的四種用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3 20:26:35

(一)代詞

1.人稱代詞,可以代人,代人多為第三人稱,可譯作“他(她)(他們)”。如: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曹刿論戰》)

②陳勝佐之,并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論語>十則》)

2.指示代詞,指代事物,可譯作“它(它們)”,或直譯事物名稱。

①學而時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②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狼》)

③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論語>十則》) ④肉食者謀之。(《曹刿論戰》)

⑤複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3.有時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

如:太尉苟以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樞密韓太尉書》)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嶽陽樓記》)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論戰》)

③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将益深。(《扁鵲見蔡桓公》)

④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2.結構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譯。如: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于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觀滄海》)

⑤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3.音節助詞。用來調整音節,無義,一般不翻譯。如:

①公将鼓之(《曹刿論戰》)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③怅恨久之(《陳涉世家》)

4.結構助詞,是賓語提前的标志。如: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

③菊之愛,陶後鮮有聞。(《愛蓮說》)

5.結構助詞,是定語後置的标志。如:

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嶽陽樓記》) ②北顧黃河之奔流。(《上樞密韓太尉書》)

(三)動詞。可譯為“到”、“往”。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文言文虛詞的四種用法(文言文常用虛詞用法總結)1

主要作連詞用,可以表示以下關系:

(一)并列關系

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

①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論語)十則》)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

③永州之野産異蛇,黑質而白章。(《捕蛇者說》)

(二)承接關系

可譯作“就”“接着”,或不譯。如:

①扁鵲望桓候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②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

③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三)轉折關系

譯作“但是”“可是”“卻”。如:

①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論語>十則》)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亵玩焉(《愛蓮說》)

③千裡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馬說》)

④環而攻之而不勝。後一個“而”字表示轉折關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四)遞進關系

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如:

①飲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十則》)

③敏而好學。(《<論語>十則》)

(五)修飾關系

可譯為“地”“着”,或不譯。如: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②吾恂恂而起,視其缶。(《捕蛇者說》)

③睨之,久而不去。(《賣油翁》)

(六)表示因果關系的連詞

譯作“因此”“所以”“因而”。如:

①釀泉為酒,泉香而酒洌。(《醉翁亭記》)

②非夫人之物而強假焉,必慮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黃生借書說》)

文言文虛詞的四種用法(文言文常用虛詞用法總結)1

(一)代詞

又分幾種情況:

1.第三人稱代詞。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複數)。

①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蔺相如列傳》)

②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③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狼》)

2.第三人稱代詞。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應譯

為“他”“它”(包括複數)。如:

①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蔺相如列傳》)

②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

3.活用為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譯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如:

①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②而餘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禅山記》)

③老臣以媪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其愛不若燕後(《觸龍說趙太後》)

4.指示代詞,表示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裡”。如:

①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②複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5.指示代詞,表示近指,相當于“這”“這個”“這些”。如:

①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捕蛇者說》)

②今存其本不忍廢。(其:這)

6.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

①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②其一犬坐于前(《狼》)

③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為學》)

(二)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問、猜度、反诘、願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可譯為“大概”“或許”“恐怕”“可要”“怎麼”“難道”等,或省去。如:

1.加強祈使語氣,相當于“可”、“還是”。

①寡人欲以五百裡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要) ②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燭之武退秦師》)    ③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

2.加強揣測語氣,相當于“恐怕”、“或許”、“大概”、“可能”。

①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前一個“其”可譯作“難道”,後一個“其”可譯為“恐怕”。

3.加強反問語氣,相當于“難道”、“怎麼” 。

①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 ,可以無悔矣 ,其孰能譏之乎?(《遊褒禅山記》)

③且行千裡,其誰不知?

(三)連詞

1.表示選擇關系,相當于“是……還是……” 。

①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馬說》)

②嗚呼!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非其真邪?(《祭十二郎文》)

2.表示假設關系,相當于“如果”。

①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②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其若是,孰能禦之?(《孟子見梁襄王》)

(四)助詞

起調節音節的作用,可不譯。

①路曼曼其修遠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離騷》)

②佩缤紛其繁飾兮,芳菲菲其彌章(《離騷》)

何其譯為“多麼”,如:至于誓天斷發,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文言文虛詞的四種用法(文言文常用虛詞用法總結)1

(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為産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如: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嶽陽樓記》)

②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前一個“以”表原因,後一個“以”表目的。)(《出師表》)

③扶蘇以數谏故,上使外将兵(《陳涉世家》)

④而吾以捕蛇獨存。(《捕蛇者說》)

2.介紹動作行為所憑借的條件,可譯為“憑借”“按照”“依靠”等。如: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馬說》)

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④以我酌油知之。(《賣油翁》)

3.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式,可譯為“把”、“拿”、“用”等。

如:

①屠懼,投以骨(《狼》)

②遂許先帝以驅馳(《出師表》)

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勞(《峽江寺飛泉亭記》)

4、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可譯為“在”“從”等。

如:介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記》)

(二)連詞

1.表示目的,相當于現代漢語裡的“來”。如:

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後也(《狼》)

②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③屬予作文以記之(《嶽陽樓記》)

④陛下亦宜自謀,以咨诹善道。(《出師表》)

⑤故為之說,以俟夫人觀人風者得焉。(《捕蛇者說》)

⑥誠直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出師表》)

2.表示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如: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師表》)

②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

3.有時相當于連詞“而”。如:

①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

(三)還可作動詞(屬于實詞)用,可譯為“認為”。如: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

②魏武将見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說新語〉三則》)

文言文虛詞的四種用法(文言文常用虛詞用法總結)1

介詞“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動作發生的處所、時間,譯作“在”“從”。如:

①公與之乘,戰于長勺(《曹刿論戰》)

②子墨子聞之,起于魯(《公輸》)

2.表示動作的對象,可譯為“向”“對”“同”“給”“到”等。如:

①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

②貧者語于富者曰(《為學》)

③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歎息痛恨于桓、靈也(《出師表》)

④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二章》)

⑤況仁人莊士之遺風餘思,被于來世者何如哉(《墨池記》)

3.用在被動句中,介紹行為主動者,可譯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作“比”。如:

①苛政猛于虎也 (《捕蛇者說》)

②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魚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譯為“由于”“因為”。如:

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孟子〉二章》)

文言文虛詞的四種用法(文言文常用虛詞用法總結)5

(一)用作疑問代詞

1.單獨作謂語,後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麼""什麼原因"。如:

①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廉頗蔺相如列傳》)

②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嶽陽樓記》)

③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六國論》)

2.作動詞或介詞的賓語,可譯為"哪裡""什麼"。譯時,"何"要後置。如:

①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戰》)

②大王來何操?(《鴻門宴》)

③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托于趙?(《觸龍說趙太後》)

3.作定語,可譯為"什麼""哪"。如:

①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琵琶行》)

②然則何時而樂耶?(《嶽陽樓記》)

(二)用作疑問副詞

1.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麼""怎麼"。

①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戰》)

②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谏》)

2.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麼""多麼""怎麼這樣"。

①至于誓天斷發,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三)作語助詞

相當于“啊”。

如:新婦車在後,隐隐何甸甸。(《孔雀東南飛》)

(四)何:通“呵”,喝問

①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誰何:呵問他是誰何。意思是檢查盤問。)(《過秦論》)

”何如“、”奈何“、”若何“表疑問或反問,譯為“怎麼樣”“怎麼辦”“為什麼”。如:

①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季氏将伐颛臾》)

②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五人墓碑記》)

③沛公大驚,曰:"為之奈何?"(《鴻門宴》)

④奈何取之盡锱铢,用之如泥沙(《阿房宮賦》)

”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于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當于“拿什麼”“憑什麼”等。

①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托于趙(《觸龍說趙太後》)

②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齊桓晉文之事》)

③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莊暴見孟子》)

”無何“譯為“不久”“沒多久”。

①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宰悅,免成役(《促織》) ”何乃“譯為”怎能“

如: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孔雀東南飛》)

文言文虛詞順口溜及分類總結

文言文閱讀在初中語文階段是一個比較難的部分,同時也是中考占分較大的重點。這次豆姐整理的是初中階段文言虛詞的部分,不會讓大家死記硬背,是以順口溜的形式出現的,來讀讀看,是不是好記一些了呢?

之字順口溜

之字可代人事物,定名之間可譯“的”;

用作動詞“去、往、到”,用作助詞可不譯。

1.用作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鳴之而不能通其義,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用作助詞:

a.結構助詞,定語的标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例: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論戰》)

b.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例:宋何罪之有?(《公輸》)

c.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例: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d.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隻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例:頃之,一狼徑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用作動詞:可譯為“去、往、到”。例:辍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其字順口溜

其字可代我和他,遠指近指“這”和“那”;

後帶數詞譯“其中”,表示反問譯“難道”。

1.用作第三人稱,相當于“他、她、它(們)。

例:妻跪問其故。

2.活用為第一人稱。相當于”我(的)“、”自己(的)。

例:并自為其名。(《傷仲永》)

3.在句中表示反問語氣,相當于“難道”、“怎麼”。

例:其真無馬邪?(《馬說》)

4.指示代詞:相當于“那”“這”之類的詞。

例: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5.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

例: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

以字順口溜

“以”作介詞“把、拿、用”,因為、按照、在、憑、從;

又作連詞如同“而”,偶爾通假要分清。

1.作為介詞表示憑借,譯為“憑、靠”

例: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刿論戰》)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譯為“用、拿、把、按照”例: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以”後省略介詞賓語。)策之不以其道。

表示時間處所,譯為“在、從”。

2.作為連詞表示目的譯為“來、用來”。表示動作、行為産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嶽陽樓記》)

表示範圍譯為“到”,“已”,已經。

例:固以怪之矣。

于字順口溜

于字可譯到、在、從,也可翻作對、與、同;

形容詞後表比較,動詞之後表被動。

1.對,對于。

例:貧者語于富者曰。

2.在,從。

例:苟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

3.與,跟,同。

例:身長八尺,每自比于管仲、樂毅。

4.到。

例:指通豫南,達于漢陰。箕畚運于渤海之尾

5.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

例: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苟得也。(《魚我所欲也》)

6.被。

例:受制于人

而字順口溜

而作連詞要分清,并列承接與轉折;

承譯“接着”轉譯“但”,狀語後頭表修飾。

1.表示并列,相當于“而且”、“又”、“和”或不譯。

例:敏而好學,不恥下問。

2.表示承接關系,相當于“而且”、“并且”、“就”或不譯。

例: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3.表示轉折關系,相當于“然而”、“可是”、“卻”。

例: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4.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動詞和狀語,相當于“着”、“地”等,或不譯。

例:臨溪而漁,溪深而魚肥。(《醉翁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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