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8月28日電(王文菁)上周發生在聖瑪麗海灘的女性裸胸事件,輿論熱度不減。當事人被2名憲兵禁止。憲兵隊表示為了照顧其他遊客的情緒,尤其現場有兒童,恐引起不适,但也承認确實沒有法律明确規定不許裸胸。為了平息衆怒,憲兵隊道歉稱要求當事人穿好衣衫的舉動“太笨拙”。
據《瑪麗安》雜志報道,裸胸的做法可能觸及了當地禁令,法律允許所有市長“管制海灘”,可以基于以下4個原因采取限制措施:國務委員會在《國家安全與衛生法》中規定“進入海岸的通道、遊泳場所的治安、衛生、海灘上需體面”。因此2016年8月起,巴黎市長便禁止公衆在海灘穿着“不雅服裝”,包括“自然主義”“丁字褲”和“露胸比基尼”。
其次,高等法院在一項法令中指出:“即使意圖沒有任何性涵義,性裸露也會成為罪行的預示。”即使在沒有禁令的情況下,性裸露依舊可判處一年監禁和15,000歐元罰款。
然而适用于海灘嗎?從刑法典的角度很難說,“禁止在公衆場合性裸露”。最高上訴法院明确指出,隻要滿足“3個要素”,即構成犯罪:“裸露身體敏感部位、意圖為主動、對他人造成不适與冒犯”。
正如Ifop研究所在2019年發布的一項調查:法國女性中有22%的女性偶爾會裸胸,而2009年這一比例為34%。容忍度也變低了:29%的法國女性表示,看到另一名沙灘裸胸女性時,她們“很尴尬”,而10年前這一比例為22%。23%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完全贊成在海邊禁止一身比基尼。
到底能不能裸胸,引發了法國全民大讨論。為何女性胸部會如此困擾我們的社會?女權主義哲學家兼作家——卡米爾·弗裡德沃克斯·梅特裡(Camille Froidevaux-Metterie)向法國廣播電台的記者剖析了深層緣由。
卡米爾表示,2020年女性胸部成了微妙的存在,它總能掀起話題。人們喜歡欣賞它,但不希望失了分寸。人們談論它卻略帶尴尬。我們人為得複雜化了它、喜歡譴責之、隐藏之、珍惜也充滿了幻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
前不久,瓜德羅普小姐頭銜的候選人安娜·吉爾比(Anaëlle Guimbi)在社交網絡上宣布,她因與乳腺癌作鬥争為主題的裸胸照片,被逐出比賽。可見女性胸部在我們的社會中仍然是禁忌。為什麼這一話題如此困擾大家?為何要管控這麼多?
雖然裸胸不受法律禁止,但如何解釋聖瑪麗海灘裸胸事件的情節?
“這種事件提醒我們:女性的身體絕對不是她們的身體,女人的身體因其生殖孕育能力而成為他人使用的工具,而胸部在這個點上被利用得更多。因為體現了性與母性兩種功能,即養育孩子,然後是激發為男人所用。這種類型的事件說明了一切。”
“這一事件再次表明,女性沒有這種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存在一種悖論:一方面,人們期望女性的胸部足夠顯眼,尤其是男性。為了取悅男人,女性普遍使用加墊和加墊胸罩作為時尚,以使自己的外觀更加理想化。另一方面,女性胸部不宜過多展示,半露酥胸才是正确的位置。這也是一種符号跟标簽化。”
“當我與十幾歲的女孩聊天時,我感到很震驚,她們年齡這麼小就被胸部這個事情搞得很複雜,花時間比較、評估、美化等等。說白了,她們無法接受真正的自己。青少年要有正确的認知,這直接影響着以後的生活。女性胸部是多元化、多樣化的,然而通常情況下,人們對其的認知過于片面單一。結果,對于胸部不夠大的女性而言,她們會認為她們外形不夠合格漂亮,從而失去自信,這絕對是毀滅性的......”
“在我遇到的40位女性對話者中,隻有2人告訴我她們的胸部沒問題,這挺可怕的。”
“正是這種局限性重啟了“無胸罩運動”,因為婦女發現自己以一種全新的方式擺脫了外在的眼光,解放自己的身體,擺脫日常束縛,可以選擇不再化妝、不再穿高跟鞋、不戴胸罩。特别是在18至25歲的年輕人中,這并非偶然:年輕人重新适應身體的過程,尋求舒适感,我相信,婦女希望擺脫所有禁忌束縛,自由地生活支配身體,這是婦女的更大願望。”
“我們常看到性感美女與汽車的廣告,傳遞給男性聯想與幻想,就是通過擁有這輛車,也可擁有性感美人。這是一種心理機制,把女人看成一樣東西并商品化。即便如今的世界依舊是男性占主導權,但我依舊希望女性解放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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