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人家的車子都是快速開往收費車道,接受完檢查就馬上離開了,但這輛車太奇怪了。”10月5日中午12點多,正在龍岩高速上杭收費站開展午間勤務的龍岩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陳鵬發現有一輛SUV突然停在内廣場,很快,從駕駛位下來一男子與副駕駛位的乘員快速交換了位置。
陳警官和同事立即上前,将車子攔住。面對突然出現的民警,坐在駕駛位上的男子開始有些緊張,倒是當時坐在副駕駛位上的男子強裝淡定,還主動詢問民警有什麼事。
民警立即指出兩個人調換了座位,在證據面前,坐在副駕駛位上的張某不得不承認此前就是自己開的車。
“他當時身上散發着濃濃的酒味,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陳警官介紹說,自己馬上拿出簡易酒精測試棒,讓張某吹了口氣,儀器馬上發出警報聲,于是又拿出呼氣式酒精測試對張某進行檢測,顯示其體内的酒精含量為71mg/100mL,達到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标準。
張某接受檢查,圖由警方提供
原來,張某此前一晚和朋友一起過重陽節,喝了約250克白酒。10月5日上午,其自認為已經休息了一個晚上,酒精應該分解得差不多了,便駕車從連城出發前往上杭。在上杭收費站下高速的時候,看到有民警在執勤,擔心會被查出酒駕,便想更換駕駛員蒙混過關,直至被民警查處。
張某接受檢查,圖由警方提供
最後,民警依法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了張某的機動車駕駛證。張某将面臨1000元罰款、駕駛證暫扣半年的處罰,其駕駛證也将被一次性扣12分。
交警提示:酒精在人體内代謝的速度,主要取決于酒精攝入量及個人體質差異。有的人就算是過了一整天,酒精也可能沒有完全代謝。因此,千萬不要以為過幾小時酒精就“去無蹤”,所以請拒絕酒後駕車,因為生命與安全容不得僥幸。
記者 廖神 通訊員 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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