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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稅法規新規定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4 14:39:54

問題1:購買的固定資産,發票沒到,怎麼入賬?

解答:

購買的固定資産,發票沒到,不影響固定資産入賬以及會計折舊。

1.購買固定資産,款項已經支付,沒有收到發票,但固定資産已經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

(1)付款并确認固定資産:

借:固定資産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說明:如果雙方購銷合同約定是普通發票,或購買方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上述會計分錄就不确認“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而是直接将稅額計入“固定資産”。

(2)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确認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說明:如果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或收到的是普票,就不需要做上述會計分錄,隻需要将收到的發票附在上述(1)的會計分錄後面就行了。

2.購買的固定資産已經,尚未付款的,按照購銷合同做暫估:

(1)暫估入賬:

借:固定資産

貸:應付賬款-xx

(2)收到發票付款:

借:應付賬款-xx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說明:如果收到是普票或不得抵扣進項,暫估時按照含稅金額暫估;付款時也不需要确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問題2:固定資産暫估入賬,取得發票後該如何計提折舊?

解答:

對于已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産,《固定資産》準則應用指南規定:應按照估計價值确認為固定資産,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是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号)第五條規定:企業固定資産投入使用後,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産計稅基礎,待取得發票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産投入使用後12個月内進行。

問題3:我單位取得的長途客運手撕客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解答:

《财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内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确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 燃油附加費)÷(1 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 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 3%)×3%

根據上述規定,由于長途客運手撕發票不屬于實名制發票,沒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手寫無效),是不能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

問題4:員工個人取得不同項目的勞務報酬所得如何征稅?

解答: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号)第十九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别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後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因此,判斷勞務報酬所得的關鍵詞是“獨立”和“非雇傭”,而工資、薪金所得的關鍵詞是“非獨立”和“雇傭”。通常情況下,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

既然是“員工”,說明就跟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或雇傭關系,雖然提供了不同的勞務取得不同項目的勞務報酬,但是由于存在“雇傭關系”依然需要将所有報酬合并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比如,某甲是某廠的生産工人,當月按計件工資取得一份工資,當月因為推薦了幾位老鄉入職,工廠按照成功招聘的工人數支付報酬500元/人。某甲雖然取得了不同項目的勞務報酬,但是由于與該工廠存在“雇傭”關系,兩項報酬都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問題5:科技型中小企業都認定了,可以研發費加計扣除,對嗎?

解答: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一)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跟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認定是沒有關系的。不是高新技術企業或者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隻要研發費用符合稅法規定的,一樣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可以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圍,具體詳見《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學技術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稅[2015]119号)等規定。

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好處: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政策依據:

1.《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财稅〔2018〕76号)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彌補年限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問題6:國内企業收到境外公司彙款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國内企業,收到香港關聯公司款項收入,但因與該關聯公司經常有往來,收付款都入帳應付賬款挂帳,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解答:

企業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需要正确區分應稅收入與債權債務,如果是債務的應該有借款合同等。

企業不管是收到境内的款項還是境外的款項,都是需要正确區分款項性質,不能混淆或故意混淆。

問題7:如何通俗的解釋會計中的計提和結轉,舉例最好?

解答:

這個問題,對于有一定會計實務經驗的人來說,根本就不是問題,但是對于沒有實務經驗卻很上頭。

何謂“計提”?

計提——簡單說,就是“計算 提取”,是兩個詞語簡潔說法。

計算的意思——不管是否學習過會計知識,或者是否從事過會計實務工作都應該清楚,因為我們從小學一年級的數學開始就在學習計算。

提取的意思——就需要一點會計知識才能明白了。會計核算分為“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通常的會計核算是遵循“權責發生制”,企業進入清算期的會計核算就按照“收付實現制”了。在權責發生制的情況下,比如企業有一筆銀行貸款,約定的利息歸還是一個季度歸還一次,那麼在沒有歸還利息的另外兩個月,為了保證會計利潤的準确,就要計提應該支付的利息。這時候,就是先計算出本月應該支付的利息,然後在賬上記上一筆财務費用和應付利息——這個過程就叫計提。因為隻是計算和記賬,并沒有實際支付,所以就叫提取費用(成本)。

何謂“結轉”?

結轉——簡單說,就是“結束 流轉”,是兩個詞語簡潔說法。

會計核算時,為了把性質相同的經濟事項歸集到一起,所以就設立了很多會計科目。

不同的會計科目,代表着不同的經濟含義。

但是,經濟活動是不停發展的,而不是靜止的。因此,當經濟活動變化時,我們會計核算就要“結束”該經濟事項對應的會計科目确認,比如“銀行存款”已經使用了,就要減少(結束其價值的确認);經濟活動變化後,就産生了新的經濟事項,會計核算就用新的會計科目來确認,比如用“銀行存款”購買了原材料,會計核算就要确認“原材料”,“銀行存款”的經濟價值就要“流轉”到“原材料”了。

比如,企業采購的原材料,可能經過加工就變成了新的産品。會計核算就必須反映這個經濟業務活動的變化,因此會計核算就需要把“原材料”變成“生産成本”,最後“生産成本”再變成“産成品”。在這個變化過程中,會計科目在變化,實物形态也在變化,但是其中的價值也是随着變化在向一個環節流轉。因此,會計核算需要“結束”原材料的确認,将原材料的價值“流轉”到生産成本上,當生産結束時同樣需要把價值“流轉”到最終的産成品。

問題8:收到的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的稅率不一緻,該如何處理?

我想請問下,有單位給我們開的發票稅率和合同簽訂的不一緻,我還把發票給認證了,這種情況下 一般是怎麼處理的呢?

解答:

隻要發票開具的稅率符合稅法規定就沒有問題。而合同上簽署的稅率,可能存在如下問題:

1.合同簽訂的稅率是錯誤的;

2.合同簽訂後國家将稅率調整了。

對于實際開具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稅率不一緻的,尤其是稅率比合同約定的稅率降低了,對發票接受方來說,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利益是有一定損失的,通常是雙方協商解決。

作為會計人員,首先要确保收到的發票稅率必須符合稅法規定,否則稅率錯誤的發票屬于不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問題9:股東分紅給一套房子,怎樣做賬?股東要繳納什麼稅費?

解答:

企業給股東以房子作為分紅的,需要按照該房屋的市場價視同銷售處理。

股東如果是個人的,需要按照“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還需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如果股東是居民企業的,滿足稅法規定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則隻需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

會計處理:

(一)房屋是作為固定資産核算的

1.将固定資産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産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産

固定資産減值準備(如有)

2.視同銷售計算增值稅:

借:固定資産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分紅:

借:應付利潤

貸:固定資産清理

4.結轉資産處置損益:

借:固定資産清理

貸:資産處置損益(或借方)

(二)房屋作為存貨核算

借:應付利潤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産品

财稅法規新規定(财稅實務問題解答9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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