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某樓盤逼着業主買車位,業主集體不買等着降價?”“車位既讓業主痛也讓開發商痛?”……
近日,某樓盤的熱門話題,從“房子賣得紅火”向“車位賣不脫”轉移。
一方面,開發商通過“再不買就漲價了”、“再不買就對外出租了”等說辭“逼着”業主去買車位,規定時間内沒去買就視作棄權。另一方面,業主集體抱團就不去買,内心堅定等着後期降價再來入手。
雙方博弈弄得咬牙切齒,車位為何“魔怔”了?
害怕車位買完就降價,畢竟前車之鑒太多
聽說車位難賣了?
據房市了解,交付1年左右的禮嘉某盤于近期開始賣車位,然而業主卻并不買賬,紛紛懷着“我買完你肯定就要降價”的心理,趨避“吃虧上當”的可能。他們為何如此警惕?
主要是前車之鑒太多了。
27歲的汪女士是兩江新區照母山某小區的業主,交付5年左右近期開始優惠賣車位,當時車位價為15萬-20萬,期間車位價格上調過一波,現在加上各種優惠政策,低于15萬也可到手。
位于南岸區某小區的業主也吐槽到:“自己所在的小區已經有10餘年,開發商委托了第三方公司銷售剩下的車位,現在還在打起廣告賣車位。當初自己投資入手均價10萬元/個的車位,現在加上各種優惠政策最低7萬多,買車位還要送家電。”
另外還有一條浙江日報的報道,業主趙先生在2017年底買房時被要求車位一起買,不買車位就不賣房,結果房子總價159萬,車位就占56萬,一年以後卻車位降為15萬,許多同批次購買的業主都“炸”了。
最心碎還有小房身邊的一個朋友,去年買車位時,開發商抛出的優惠是“一個車位135000元,第二個半價,67500元”,感覺還多劃算。今年再一問,不管負一樓還是負二樓,直接打三折,隻要45000。
簡直可以哭出一個太平洋。
車位買完為啥會降?扒扒背後降價真相
見識了太多降價打擊的情況,于是現在業主也學“精”了,要買也得等開發商降價打折。
但是還是不免疑惑:當初高價賣車位,後面又降價是怎麼回事?
綜合一位開發商營銷總和一位物管工作人員的說法,大緻有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所謂降價,隻是特價推銷個别不好賣的車位。
第二,後來出現的低價車位,是開發商抵債給合作方的車位。合作方拿到車位後,為盡快回籠資金,以低價向業主銷售,導緻部分業主以為是開發商在”放水"。
第三,開發商将部分車位抵押給銀行,後期低價賣出也是為了快速回籠資金,用所售資金再去銀行解壓。購買這種車位的業主要1到2年才能拿到産權證。
第四,就是真的降價了。
業主“害怕降價”遲遲不買車位,
開發商怎麼辦?
業主因害怕後期車位降價而拖延不買,導緻開發商遲遲不能回籠資金,這個問題如何破?
根據2020年4月最新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商品房配套車位銷售有關事宜的通知》規定,商品房配套車位(含人防車位)銷售應首先滿足業主需要,在規定時間内業主放棄購買的,多餘車位可向本小區其他業主出售。
再具體一點來說,商品房配套車位(含人防車位)預售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取得車位預售許可。取得預售許可後,房地産開發企業決定銷售車位的,應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公告,并書面信函通知小區業主。公告之日起6個月内,車位隻能向購房業主出售,且一套房屋隻能購買一個車位(含人防車位);6個月後逐步向業主放開銷售限制,并在放開銷售限制前1個月書面通知小區業主。
商品房配套車位(含人防車位)現售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進行車位産權首次登記。車位産權首次登記後,房地産開發企業決定銷售車位的,應在小區範圍内公告,并書面信函通知小區業主。公告之日起6個月内,車位隻能向購房業主出售,且一套房屋隻能購買一個車位(含人防車位);6個月後逐步向業主放開銷售限制。
那業主不買怎麼辦?
規定也作了解答:小區車位(含人防車位)有多餘未出租或出售的,經向小區業主公示後,開發商可臨時出租給小區業主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但每次租期不得超過6個月。
也就是說,在業主不買車位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考慮與業主協商出租事宜以獲得收益,但不可以對外出售。
寫在最後》
開發商與業主長期以來都存在車位租購糾紛。買房時承諾可售可租,入住後卻被告知隻賣不租;高價買車位後又遇後期大降價,因此遲遲不敢買……這些車位引發的奇葩事,背後反映出業主與開發商在“車位”問題上的突出矛盾。
本來“業主需求優先”原則已經法定,随着2020年4月最新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商品房配套車位銷售有關事宜的通知》,更明确商品房的車位租賃或銷售條件,那麼開發商在實際操作中理應簡單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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