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司機最怕啥?
最怕倒車倒不進庫
許多時候會有保安來幫忙指揮
但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
車主把旁邊的車給剮了
這責任算誰的呢?
近日
海滄法院發布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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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的某個傍晚,小陳駕駛新車回到自家小區,由于車技還不娴熟,停車時讓小區保安老鄭幫忙指揮。不料倒車時,其車輛與他人車輛剮蹭,兩部車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事後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小陳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小陳認為
物業公司作為停車場的經營管理者
應承擔本次事故給其造成的損失
便将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
小陳說
因為保安老鄭指揮失責,才造成他的車和别人車剮蹭。物業公司作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承擔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合計5000餘元。
物業公司辯稱
小陳自行駕駛車輛發生剮蹭事故,應自負責任,不應無理推诿至無關人員,應駁回其訴求。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現有證據未能證明老鄭存在指揮小陳停車之行為;
即便小區保安老鄭存在指揮、協助停車行為,該行為并非物業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義務範疇,屬于“好意施惠”行為,在無證據證明老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原告小陳作為駕駛車輛操作人員,對事故的發生亦應負全部責任。
綜上
一審駁回小陳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好意施惠”行為,也稱情誼行為,即行為人以建立、維持或者增進與他人相互關切、愛護的感情為目的而從事的,不具有受法律約束,後果直接無償利他的行為。
小區保安指揮、協助停車行為并非物業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義務範疇,屬于“好意施惠”行為,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緻他人損害外,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而原告小陳作為駕駛車輛操作人員,應對事故的發生負全部責任。這也就是“方向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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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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