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市民小伍和女友租了一套房,可是簽合同還不到一天,兩人就要退房,哪怕要承擔違約責任都可以。
小伍說自己和女朋友在房屋中介陪同下來看這套房子時,覺得各方面都不錯,于是就簽了租房合同繳納了1300元押金,外加三個月房租一共5200元。
可交了錢還不到一天,小伍腸子都悔青了!小伍的女友小陳說,當天簽了租房合同後自己馬上着手打掃屋子,可就在打掃時無意間在衣櫃裡看到了眼前這些物件:有香、蠟燭、燒火盆,當然最滲人的還是這個類似于骨灰盒的罐子。小陳說當時看到這些物件後,自己後背一陣發涼。
雖然小伍咨詢了鄰居,大家說這屋内最近并沒有人去世,但是這香燭紙錢和罐子,光看着就瘆得慌。房東卻表示,這是自己用來放大蒜的。小伍拍下了罐子的照片拿給“喪葬一條龍”的人看,得到的回複這就是骨灰盒。
雖然房東一再說這真不是啥大事,如果你們覺得看着不舒服自己拿走就是,但兩個年輕人依舊決定這房子打死都不敢住了。
經過一番波折,房東同意解除合約。小伍為此支付了一個月租金,問題也得到了解決。
劉師傅租的房子在嘉興東方新家園小區,他介紹,合同是四月份簽的,房子面積110幾個平方,沒有裝修過,當時交了1100塊錢租金,和1100塊錢押金。6月13号晚上,他和兒子在家裡,發現房門從裡面打不開了。
劉師傅:“把鎖芯堵起來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四點鐘打電話問他,門你打不打算開,他說我的門在哪,想怎麼怎麼,我不開。(鎖之前想讓你幹什麼事情?)想讓我搬走,我不同意。”
劉師傅說,14号早上他報了警,房東趕過來把門撬開了,這時候他已經被關在家裡九個小時了。之後他去了一趟法院,回來發現,門又打不開了,打電話給房東,對方說已經換鎖了,還說不會給鑰匙。
劉師傅:“這裡打不開,下面有個水泥柱,我把下面就砸掉了。”
劉師傅用水泥柱把門的下半部分破壞後,進入了房間。
劉師傅和房東之間到底有什麼糾紛呢?劉師傅說這要從租房那天說起。
劉師傅:“他把上面鑰匙給我了,走到樓下,我說怎麼車庫鑰匙不給我,他說車庫租出去了,我說車庫租出去了我怎麼辦。”
劉師傅說,房東承諾過給他找個雨棚,但最終沒有兌現承諾。現在他已經住了兩個月了,房東讓他搬走,他拒絕了,于是就發生了13号堵鎖芯的事。他現在要求房東退給他1000塊錢,再賠償1000塊錢。
找到房東小趙,他認為劉師傅應該直接搬走。
房東 小趙:“如果車庫一起租,還要加錢,我給你的價格不連車庫。我第一個月收房租,我說該付房租了,他說我現在沒有,我說你什麼時候給,他說不知道這樣回答我。我就不好弄了,我問了我朋友,朋友說你等他押金住完看他怎麼說。”
小趙介紹,第二個月的房租,劉師傅最後沒交,他就要求對方搬走,但劉師傅一直不搬,他認為自己作為房東,有權力把房子收回來。可沒想到換鎖後,劉師傅又把門砸爛了。之前協商時,他表示願意給劉師傅1000塊錢,讓他搬家。
房東 小趙:“說好了給他1000塊錢,也行,派出所問他什麼時候搬完,他一直不表态,說我又不知道什麼時候找到房子,現在還要我給他兩千塊錢。現在我已經走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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