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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六種行為不能做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0 16:34:54

這六種行為不能做(這6種行為太危險)1

經過路口,一定要按照按照信号燈指示通行。

本版文/本報記者 孫玉玉 通訊員 齊銘 本版圖/市交警支隊 本報記者 張奇輝

春暖花開,随着交通的日漸繁忙,仍有個别市民群衆存在騎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乘車不系安全帶、酒醉駕等危險行為,影響交通安全。今天,廈門交警梳理總結6類較為常見的危險交通行為,結合典型案例,給廣大交通參與者做出安全提示,希望大家出行時都能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遠離交通事故傷害。

×過馬路随意橫穿

請走斑馬線、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

近日的一個早晨,行人吳某由西往東橫過翔安大道主車道時,與沿翔安大道由北往南行駛的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吳某受傷送醫,經搶救無效後死亡。

經認定,吳某未走附近的下穿人行通道,違反禁令标志指示橫過翔安大道主道時未确保安全,小客車駕駛人在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駛,遇情況采取措施不當,兩人對事故的發生均有過錯,承擔本起事故的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行人在橫過馬路時,要走斑馬線、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嚴禁跨越道路隔離欄杆或隔離綠化帶。走斑馬線時,還應按照信号燈指示通行;若沒有信号燈,則應注意查看來往車輛,在确認沒有危險後快速通過。在通過十字路口的人行橫道時,一定要注意過往車輛是否有轉向的趨勢,避免出現碰撞事故,在未設等待區的地段等待通過時,行人不要靠路邊太近,以免機動車右轉時,車輛右後輪對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軋。

特别要提醒的是,過馬路時奔跑、沖撞、低頭看手機等行為都會使行人忽視周邊交通狀況,存在極大的安全隐患,請大家一定要避免。

×電動車不走“正道”

牢記“戴頭盔、不闖燈、不逆行”

近期,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某路口時闖紅燈,與一輛正遇綠燈通行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受傷及車輛損壞。由于張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發生事故時頭部與地面撞擊造成腦震蕩,被送往醫院治療。

經認定,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通行,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本起事故中,張某闖紅燈釀成事故,而他未佩戴安全頭盔,失去了最後一道安全防線。由此可見,對于電動自行車來說,遵守“一戴兩不”規定(戴頭盔、不闖燈、不逆行)尤為重要。

在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不戴頭盔的緻死率遠遠高于其他因素。如果不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事故,頭部與堅硬的路面或電線杆、行道樹等物體碰撞,無異于以卵擊石。所以,電動車騎行者必須正确佩戴安全頭盔。

在日常出行中,各行其道、按規行駛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有交通信号燈的路口,電動自行車一定要按照信号燈及交通标志标線的指示通行,盡量減少在馬路上的逗留時間;如果沒有信号燈,要注意觀察,确保安全再通行,千萬不要為了趕時間而闖紅燈。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内通行,切勿進入機動車道中間與機動車混行;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的,應在道路最右側路邊通行;要注意觀察路況,嚴禁随意變道,确需變道時,也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再變道。一定不能與機動車搶道,更不能逆行。

×酒精未完全代謝就駕車

酒後不開車,應保持充足的休息

今年2月1日晚,曹某棒飲酒後駕駛小型汽車在龍岩上杭縣南陽集鎮道路上逆向行駛,左轉彎時擠到對向車道,與對向駛來由黃某财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

經查,兩人都是中午吃飯時喝了酒,曹某棒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6.18mg/100mL,黃某才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1.11mg/100mL,均達到醉駕标準。

交警提醒:酒精在人體内的代謝速率是有限度的,有些人夜裡喝完酒睡一覺,第二天一早就開車出門,結果被查出酒後駕駛,就是因為酒精在體内還沒有完全被代謝掉。駕駛人在飲酒後,注意要保持充足的休息時間,避免“隔夜醉”“隔餐醉”導緻醉駕,最好相隔24小時以上再駕車。

酒駕危害猛于虎!酒精會麻痹人體機能,令視覺、觸覺、判斷和操作能力大幅降低,駕車時還會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同時,一些駕駛人飲酒後會盲目自信,認為自己沒醉、能開車,或存在僥幸心理,“不會那麼巧碰到交警”“就開一小段沒事”。但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生,喝酒不開車應是駕駛人最基本的安全意識。

×乘車不系安全帶

全程全員都要規範系好安全帶

今年1月11日,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搭載乘客28人)正沿S260線行駛。當車輛行駛至廣東肇慶的一個路口時,因路面濕滑、車速過快,在避讓一名行人時,不幸發生側翻。萬幸的是,由于客車上的乘客都規範系好安全帶,28名乘客僅1人受輕傷,其餘乘客無大礙。

交警提醒:小小安全帶,在突發意外時發揮了巨大作用,保護駕乘人員免于更嚴重傷害。

安全帶作為防護裝置,主要起約束位移和緩沖作用。一旦車輛發生緊急情況,能夠減少撞擊能量、化解慣性力,第一時間把駕乘人員牢牢“抱”在座椅上,防止其受到二次撞擊或因慣性甩出車外。請大家一定要牢記:無論路途遠近、車速快慢,安全帶都是生命帶,全程全員都要系好安全帶,包括私家車後排乘客和長途客車上的所有乘客。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4歲以下兒童如果乘坐小汽車,建議在後排使用合乎安全标準的兒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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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車輛上貼有系安全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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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向市民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ד擠擠沒關系”

堅決向超員車說不

近日,同安分局交警大隊洪塘中隊查獲一起面包車超員違法行為,核載9人的車内擠了17人。經了解,該車乘員都是要到某工地做工的工友,為了節省路費,就抱着僥幸心理上路了。

最終,民警在責令駕駛人對車内人員進行安全轉運後,對其違法行為給以5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同時對駕駛人及車上乘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交警提醒:“擠一擠就到了、一起做工方便接送……”面對超員車,駕駛人和乘客總有各種理由。殊不知,乘車人員“超”一個 ,生命安全“降”一格,特别是部分農村道路坡陡、路窄、彎急、視線不佳,超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

超員會增加車輛載重量,造成車輛不穩定、制動距離延長,更易引發爆胎、突然偏駛等,危險性也相應增大;當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客車超員給傷員搶救帶來極大困難;超員的部分乘客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施的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也将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傷,乘客逃生、搶救也更加困難。

請廣大乘客在出行時一定要選擇具有合法運營資質的車輛和駕駛人,不要乘坐私攬客源的車輛、搭載超員的車輛、特别是不要乘坐貨車的貨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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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駕乘人員文明出行。

×在大型車輛附近停留

要保持足夠遠的橫向距離

今年2月12日,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等紅燈時越線停車,經民警提示後仍原地不動。當直行綠燈亮起,這位市民駛進路口。此時恰好有一輛大貨車右轉,将她撞倒并連人帶車卷入車輪下。在民警大喊之下,司機及時刹停,如果稍慢半秒,車輪就會從她腰部壓過。

經醫生檢查,這位市民僅為表皮挫傷,無大礙。

交警提醒:大車轉彎時,因前後輪轉彎半徑不一樣,存在一個“内輪差”區域,處于此區域内的車輛、人員,會被大車剮撞甚至卷入輪底,輕則受傷,重則有生命危險。所以,非機動車和行人路遇大車時,一定要保持足夠遠的橫向距離,尤其是在路口,切不可與大車搶行,即使自己直行是綠燈,也應當停下觀察大車動向,确認安全再通過。

對于大型車輛駕駛員來說,行駛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燈、不搶行,變更車道、轉彎時要注意觀察其他車輛、行人的通行狀況,确保安全後慢速轉彎。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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