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臨沂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官方微博@臨沂網警巡查執法 3月26日發通報稱,3月25日,臨沂警方依法查處并再次行政拘留在網上辱罵“留日女生遇害案”死者江歌及其親屬的網民魯某某。
圖片來自@臨沂網警巡查執法 有修改
近日,臨沂網警接網民舉報,有網民在新浪微博、QQ群辱罵留日遇害女生江歌,并揚言對其親屬實施極端行為,經查,該網民系魯某某(男、23歲、臨沂市臨港區人,2018年9月份曾因在網上辱罵滴滴受害者被我市警方兩次依法行政拘留);近日,其改換網名再次發表多條惡意攻擊江歌及其親屬的信息,引發網民憤慨。經了解,魯某某發表該極端言論系為吸引粉絲關注;目前,魯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臨港區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圖片來自@臨沂網警巡查執法
網警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應嚴守法律底線和社會道德底線,對于侮辱他人、威脅、揚言實施極端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網民,公安機關将依法查處,對于屢教不改的網民,公安機關将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9月3日,臨沂警方依法查處并行政拘留一名在網上揚言對滴滴遇害者家屬實施極端行為的網民。
臨沂網警在日常網上巡查發現,9月2日,網民“歌手-林幸生”在新浪微博屢次發表揚言殺害浙江樂清滴滴受害者全家人的違法言論,稱“我自己開車去趙**家,計劃就今天開始殺死他全家 ”、“(去樂清殡儀館)還有網友全部幹掉(殺死)”、引發網民憤慨,造成不良影響。
發現該情況後,臨沂警方迅速出擊将該網民抓獲。經查,網民魯某某(男、22歲、臨沂市臨港區人)為了博取關注、吸引粉絲在《新浪微博》發布以上極端言論,其本人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意圖,經民警批評教育,魏某某表示悔過。目前,魯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臨港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網警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應嚴守法律底線和社會道德底線,對于侮辱他人、威脅、揚言實施極端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網民,公安機關将依法查處。
圖片來自@臨沂網警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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