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圖片中記錄的交通事故發生在今年的元月。
一輛私家車從某公園門前準備駛出,然後左轉進入對向車道。位于公園正門南北兩側約150米處各有一個交通崗,此時馬路上行駛的車輛也比較稀少。
為了安全起見,私家車駕駛員在确認兩側交通崗都沒有車輛出現的情況下開始起步,與此同時一輛廂貨剛從南側交通崗右轉過來。
就在私家車全車将要通過中線時,廂貨已經開到,車頭正撞到私家車尾燈的位置。這一切也就發生在兩三秒的時間裡,同時也令私家車駕駛員和一些路過的人們大為不解。
私家車左側的尾燈、後備箱和保險杠受損,箱貨的前保險杠也受了傷。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廂貨就到跟前了,馬路上空空的,幾乎就是奔着這車來的”,有目擊者如此形容事件發生的經過。
私家車司機趕緊下車拍照、報警,交警趕來後給出一個結論:轉彎讓直行,私家車全責。
雙方人員互換證件後各自離去,走了保險快賠。事情發生得很快,解決的也很快。但在人們的心中有一點疑惑卻是更加不解了。
都說車輛要轉彎讓直行,但這個“讓”的程度與界限又是多少呢?車輛轉彎時,需要讓多少米距離之内的直行車輛?五十米?一百米?一公裡?總得給出個具體的量化吧。而彎轉車被超速的直行車碰撞後,是不是需要重新考慮責任的劃分問題?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出面對此類的問題給出個明确合理的答案。
此外小編也想提醒一下廣大的駕駛員朋友們,圖片中的雙實線斷開處隻是行人斑馬線,雖然很多車主都習慣于此處調頭轉彎,但這根本就不允許車輛在此進出甚至是左轉。希望大家都能夠遵章駕駛,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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