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确保員工安全、清潔、安靜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适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公司員工及集團公司派駐的短期支持人員及集團公司或集團各子公司臨時出差人員。
3 職責
3.1 管理部為本程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宿舍管理工作。
3.2 商務部負責宿舍物品的采購及相關事宜。
4 工作程序
4.1.1宿舍配置标準
4.1.2宿舍入住人員分類
(1)員工宿舍居住人員分為兩類:一類是XX公司常住工作人員,另一類為集團公司和關聯公司的短期支持人員或出差人員。
(2)有下列情況者禁止入住: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4.1.3入住人員審批和登記
(1)常住人員由個人提出申請到管理部領取并填寫《住宿人員申請表》,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交由管理部安排住宿,宿舍管理員做好入住管理記錄。
(2)集團公司派駐的短期支持人員及集團公司或集團各子公司臨時出差人員在到達本公司前1~2天需已下列方式通知本公司管理部:
①各子公司及集團公司以部門對口的方式通知本公司接口部門,内容包括:來訪類别、來訪人員數量、性别、來訪時間、預計住宿期限、是否接送、是否在公司用餐等。
②公司接口部門接到通知後當天需及時通知公司管理部。
③公司管理部接到通知後登記備案,并于當天通知宿舍管理人員按規定安排房間。
④短期支持人員持出差審批單或相關證明由個人到管理部領取并填寫《來往客人住宿登記薄》,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由管理部安排住宿,并填寫住宿人員登記表。
⑤宿舍管理員按照宿舍配置标準為臨時住宿人員發放鑰匙及生活用品。
(3)退宿人員至管理部把房間鑰匙交還給宿舍管理員,管理員對宿舍物品進行清點,損壞物品應做相應記錄,并由當事人在《來往客人住宿登記薄》簽字認可。
(4)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内,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4.2員工宿舍管理人員的配備和職責
4.2.1員工宿舍樓配備宿舍管理員一名。
4.2.2宿舍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負責宿舍樓道、樓梯的衛生清潔工作,早晚一次;
(2)負責臨時支持人員房間的清潔和整理工作,臨時支持人員退房時,要清洗被套床單,以保證房間随時可以安排再次入住;
(3)負責管理宿舍鑰匙,并按照管理部的安排,給短期入住人員發放鑰匙;
(4)負責登記非住宿人員的進出;
(5)負責生活垃圾的清理;
4.2.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管理部: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住宿人員身體不适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4.3 住宿人員(含派駐或出差人員)管理規定:
4.3.1 住宿人員早晨8:00前必須離開宿舍到工作崗位。
4.3.2 住宿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随便進出宿舍樓。
4.3.3 常住住宿人員退房時應保證房間内物品齊備無損,并及時交回房間鑰匙;臨時住宿人員完成在煙台工作需返滬者,應提前1~2天告知本公司管理部,包括相關信息:如是否需代為買票、是否需車輛送至車站等,以便管理部提前做好安排,在離開當天辦理相關的退宿手續并将房間鑰匙交給宿舍管理員。
4.3.4 非住宿人員不得随便進入宿舍樓,訪客需在宿舍管理員處進行登記,填寫《非住宿人員進出登記表》。
4.3.5 住宿人員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随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4.3.6 員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4.6.7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态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4.3.8 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管理部和宿舍管理員的管理與監督。
(2)室内禁止燒煮、烹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丢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放置整齊并注意安全。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内,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内。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甯。任何人員不得在宿舍樓内打鬧以及大聲喧嘩,保證安靜的住宿環境。
(9)就寝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1)不得于牆壁、櫥櫃上随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2)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3)常住人員的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4)水、電不得浪費,随手關燈及水龍頭。
(15)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飼養牲畜,嚴禁将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16)宿舍内無人員時必須将門窗關好,不得以通風為由開着窗戶長時間離開。
(17)接受宿舍管理員每周一次不定期的衛生檢查。
4.3.9 住宿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将)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甯、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4.4 相關人員責任
4.4.1 保安值班人員要定時到宿舍樓内巡查,發現危害員工住宿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
4.4.2 管理部要建立常住人員檔案,以便為管理提供方便和應對突發事件。
5 相關文件
無
6 相關記錄
6.1《住宿人員申請表》 JL-HR-030
6.2《來往客人住宿登記薄》 JL-GL-01
6.3《非住宿人員進出登記表》 JL-GL-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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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本程序由管理部編制/修訂;
本程序由管理部經理審核;
本程序由分管副總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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