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人員私收客戶貨款?本報訊 近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被告人唐某、張某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分别處罰金1.5萬元、1萬元,并沒收非法所得,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離職人員私收客戶貨款?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本報訊 近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被告人唐某、張某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分别處罰金1.5萬元、1萬元,并沒收非法所得。
2021年2月至7月間,被告人唐某、張某利用自己在洪江市安江鎮某移動營業網點上班的工作便利,在客戶來營業廳交費或辦理相關業務時,選擇中老年人和使用老年機的客戶,在未告知注冊App名稱及真實用途的情況下,将客戶手機信息出售給“拉新”群主。“拉新”群主收集唐某、張某提供的手機号碼和實時驗證碼後,再将手機号和驗證碼出售給他人,用來注冊微信、抖音、京東等網絡賬号。交易完成後,“拉新”群主按每條信息1元至20元不等的價格,通過個人微信賬戶将交易款支付給唐某和張某,其中唐某非法獲利11979.51元,張某非法獲利5793.3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某、張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二人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唐某、張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将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唐某、張某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認罰,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從寬處理。被告人唐某、張某主動退繳違法所得,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李 果 周 麗 曾 程)
來源: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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